Advertisement


湖南省沅陵縣鄧長福自述被打毒針經過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我是一個農民,家住湖南省懷化市沅陵縣落仙處。六十歲那年,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我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抓捕到沅陵縣拘留所。只因為我不願放棄自己的信仰,當時沅陵縣公安局的張局長在拘留所打了我二十多個耳光。之後,又用雙手抓住我的頭往牆上撞,連撞了十多下,對我的身體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之後,他們用車子把我拉到武警二樓,強行按手卬,並且後來,還對我使用了扎毒針的方式進行迫害。他們把我帶到隔壁房間,一個小玻璃瓶裏,有半瓶不明藥水,城西派出所所長阮文祥強行抓住我的左手,另一個抓住我右手,我左對面坐著男的,右對面是一位女的,女的是本縣公安人員。

對面那個男的開始講做示範,將我右手小指握直,那個女警把玻璃瓶蓋打開,拿棉籤在玻璃瓶裏沾了些藥水,然後把藥水塗在了我右手小指頭尖上,男的拿針往小指頭尖一刺,但沒出血,於是那個男的又用右手在我小指頭針刺的地方擠出點血來,接著,女警用帶藥的棉籤在出血的地方又塗一下。之後,在我右手3個指頭尖上同樣做了一遍。就是這樣,整個過程,他們都沒戴口罩。當時我沒有甚麼感覺,不痛不癢,那藥水沒氣味,也沒有顏色。那藥不是本縣有的,是從懷化市來的。

我縣一個叫張志明的同修被送到懷化市洗腦班,非法關押一個多月,被強迫吃了一顆小藥丸,後來回家之後,開始脫頭髮,幾個月後的一夜,突然死在自家床上。那藥丸是從哪裏來的,現在還不知道,當時的懷化市市長是周本順,副市長是楊冬英。

他們對我用的是急性藥,三月二日用了藥,三日就開始,我感覺肚子有點不舒服,四日肚子有點痛,五日肚子更痛,到六日的時候,我就只能通過不吃飯的方法,讓肚子的疼痛減輕一點,從那以後,我就不吃飯,每天只喝水或者吃點水果。

我是三月一日被非法抓進拘留所的,三月十五日上午,阮文祥用公安車帶我去人民醫院檢查身體,抽血化驗和肺部拍照。體檢搞完,差不多天要都要黑了,我被送到看守所。值班人員看抽血化驗單和肺部照片後,不敢接收,肺都全黑了,像嚴重的肺結核症狀,怕傳染給別人,當時看守所有一百多人。阮文祥請示張姓局長,張姓局長說觀察一夜,就這樣,在看守所我又被非法關七天。

在這七天內,他們仍不死心,一次由阮文祥帶我到人民醫院,他拿化驗單送給一個女的,那女的一看,血糖380,要她改小,說不符合醫學常識,最後寫成了110。

第二次,是肺部照片,不是人民醫院,是另外醫療單位,前天可能同那人講了,過一夜那人想通了,不想做這些壞事。第二天,阮文祥帶我坐車到半路上,給那人打電話,那人關機手機打不通,就打電話問他單位,他單位說他今天沒有上班來,那天又正好停電了,因此他們這次沒有得逞。

第三次,由另外公安人員到肺結核檢查站,醫生拿個玻璃杯,要我往裏面吐痰,我說沒有痰,於是讓我吐口水,他們好化驗,我沒有配合他們。因為我知道我沒有肺結核,那是他們給我扎的毒針引起的肺部發黑。

三月一日我被非法抓去拘留所,二日被打耳光,抱頭撞牆和扎毒針,當時眼睛看東西有點模糊,但我神志還算清醒,聽他們對話,說我就是不死,腦子也要出問題。但我是煉功人,通過不斷學法和煉功,二十多天後,我慢慢恢復了正常,謝謝慈悲偉大的師父為我的付出。

我是一九九九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直到現在沒吃過一粒藥,也沒得過病。我以前得過多種疾病,都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好了,非常感謝師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