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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迫害罪行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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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接上文

勾結洗腦班黑監獄無「法」無天

迫於國際社會輿論及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地向世人講真相的壓力,也為避開法律程序,在原南山區公安分局局長施志剛(後被中共提拔為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和原南山區政法委副書記、南山「610」辦公室頭目王立等人幕後策劃、指使之下南山區公安分局勾結南山區「610」,操縱成立迫害法輪功的外圍組織──南山關愛協會,不經任何法律程序直接將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綁架進「深圳法制教育學校」(西麗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 所謂「法制教育學校」、「關愛學校」等強制洗腦班,作為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重要一環,刻意打著「法制」、「關愛」的招牌,恣意迫害,從流程到手段都是違法犯罪。

「深圳西麗法制學校」成立於2000年,寄址於南山區龍珠大道68號收容教育所。緊靠路邊的一座三層樓是洗腦班的辦公樓,當時由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管理,前後關押了數百至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註﹕有人幾次被抓迫害,網上消息有上千人次)。開始警察逼法輪功學員跟犯人一起幹苦役,把女法輪功學員與賣淫、吸毒女關在一起。除了強迫洗腦外,還強迫法輪功學員做奴工到深夜。後來男隊法輪功學員開始抵制迫害,不配合幹苦役,惡警開始加重迫害,男隊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抵制迫害,絕食十天。有一些法輪功學員被洗腦班關押迫害長達二年多。

沒有建制的西麗洗腦班一直寄址在深圳收容教育所,二零零三年,全國收容所全部解體,無處存身的西麗洗腦班隨之解體。經過改頭換面,2004年,深圳「610」辦又在南山區西麗鎮西麗收容教育所隔壁,設立了深圳洗腦班,改名為「深圳市法制教育學校」, 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黑窩,直屬深圳「610」辦公室。深圳當局通過口頭密令就隨意綁架深圳全市的學員到這個黑監獄,無法無天肆意地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善良大法學員。

作為迫害鏈條的一環,洗腦班長期非法關押、暴力折磨法輪功學員。「深圳市法制教育學校」這個洗腦班的中心位置有個籃球場,兩端分別建有辦公樓,一棟三層,一棟四層。光裝修二棟樓房就花了五百多萬,校長室在四層那棟樓,裝修豪華;另一棟內有辦公室、飯堂、乒乓球室、保安宿舍,另有十幾個房間用於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分設在二、三樓,走廊有鐵門保安監控,每個房間裝修類似賓館,擺三張床,關一名法輪功學員和配一至兩名夾控人員。

2007年,深圳西麗洗腦班又擴大了犯罪規模,將原公安收容教育所裏面的另一棟舊監獄樓改造成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取消了公共廁所,每個監室都有衛生間,這樣又限制了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活動空間,原來靠路邊的樓房變成了辦公樓。


洗腦班側面

通過升級的智能門禁監控系統看洗腦班內部結構。

洗腦班在編人員的工資由深圳市政府財政支付。除工資外,洗腦班每個月的支出據說最少都是三十萬元。迫害一個深圳戶口的法輪功學員就可以得到市政府財政給予的七萬元的經費。邪黨政府財政每年撥款人民幣二百萬元支付給該洗腦黑窩,加上其它各種名目撥款,洗腦班每年最低要開支三百多萬人民幣。同時,西麗洗腦班也把迫害法輪功當作生意業務來做,迎合迫害需要的同時,絞盡腦汁中飽私囊。2004年,重新裝修西麗洗腦班,兩棟樓,一棟三層,一棟四層,裝修費用高達五百多萬元,可以想像中間有多少油水落入私人腰包。

西麗洗腦班多列支出,壓榨陪教費支出,賺差價。深圳西麗洗腦班的「陪教」是從社會上找來的退休閒職在家的人員,被洗腦班廉價請來看管法輪功學員。洗腦班讓他們自稱是「關愛協會」的,全天二十四小時監控陪同,觀察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向邪黨在編人員彙報。他們幹一天才有一天的工資,一個月下來約一千多元。同時找了一些剛剛分來的大學生做迫害法輪功的事,給他們的月薪超過七千元。還多列幫教人員的名單騙領工資,還巧立名目,以學習交流「轉化」經驗的名義多次到國內國外旅遊,發放福利,裝修奢華的辦公室。

據說洗腦班某「校長」安排自己的親屬做洗腦班專職司機,此人惡狠狠地說:要是我,就把法輪功學員全部搞死!該校長呵斥親屬(大意)是:你沒腦子,把他們搞死,你還能在這兒當司機嗎?還長期有油水撈嗎?

三種迫害人員

西麗洗腦班迫害系統有三班人馬:在編人員、邪悟的猶大(幫教)、所謂「關愛協會」(夾控陪教)

在編人員:來自於司法、政法系統以及應屆畢業生,其中有心理學博士、碩士,和法律專業的,有十二人左右,是執行迫害政策的核心階層。包括所謂「校長」周懷春,副校長陳秋湖,科長文川,科長曹陽,科長賈偉斌,科員戴偉民,科員刁文傑,科員楊秀華等。

邪悟猶大:其實叫猶大是高抬他們了──因為猶大出賣耶穌後良心發現,把出賣耶穌的錢還給祭司長,最後痛悔得上吊而死。而那些幫助邪惡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悟者,他們在法輪功中得過益處,迫害後處於怕心或被欺騙後出賣良心,以迫害修煉者為業賺錢謀生。他們比猶大差遠去了。叫他們為「為虎作倀者」比較貼切:意指被老虎吃掉的人變成鬼,又去引誘他人來讓老虎吃,這種鬼叫「倀」鬼。比喻充當惡人的幫兇。

長期在西麗洗腦班迫害的猶大有的為虎作倀已經有六到十年了,主要包括:

劉天書,女,深圳市福田區 紅荔路香蜜新村一棟五樓(深圳市政公司小區)。曾在2001年左右被關進廣東三水勞教所遭受迫害,邪悟後在勞教所就開始做猶大,2005年開始在西麗洗腦班助紂為虐,參與迫害了很多法輪功學員。

黃小燕,女,曾在2000年左右被關進廣東三水勞教所,在勞教所走向邪悟後一直長期的助紂為虐至今,參與迫害了很多法輪功學員。她在法輪功學員面前趾高氣揚的自欺欺人,在邪黨人員面前卻卑躬屈膝。

王宏發和高燕夫婦,原湖北省洗腦班猶大。這兩人都是二婚,就住在西麗洗腦班三樓的保安宿舍,他們倆把湖北省洗腦班的邪惡手段都帶到深圳來了。其實連西麗洗腦班的夾控人員心裏都很看不起這些人,覺得他們與叛徒沒有兩樣。對法輪功學員毆打、欺騙、長時間罰站軍姿,從出謀劃策到大打出手,壞事幹盡,迫害法輪功學員比惡警還來勁。現在他們已經脫了人相,從走路的姿態到面相,越來越像從地獄裏跑出來的鬼。

李海蓮,曾在2001年左右被關進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走向邪悟後2005年開始在西麗洗腦班助紂為虐,參與迫害了很多法輪功學員。

西麗洗腦班的所謂「陪教」由兩部份人員組成,一部份是深圳市市和區兩級的關愛協會人員,「關愛協會」誘騙一些深受惡黨毒害的老幹部和退休人員參與,另一部份是社會上廉價請來的閒雜人員,西麗洗腦班內部也叫這些閒雜人員自稱是關愛協會人員,達到欺騙矇蔽外界的目的。這兩部份均屬於編外人員,被要求全天二十四小時監控陪同,觀察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向邪黨在編人員彙報。

迫害五部曲

由於篇幅限制,在此僅以於2013年2月18日被迫害致死的六十六歲法輪功學員張福英為例,管窺洗腦班內「610」、國保人員的殘暴、惡毒以及喪盡天良的變態嘴臉。張福英的遺書可做佐證。也可參見明慧網報導《張福英生前揭露深圳西麗洗腦班的罪惡》一文。

深圳市福田區六十六歲法輪功學員張福英,2012年11月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跟蹤、綁架,第三次被警察劫持到所謂「深圳法制教育學校」強制洗腦,期間被迫害出嚴重病症,全身浮腫,回家不到兩個月,於2013年2月18日含冤離世。

以下就是洗腦班迫害的基本步驟,即所謂的五部曲:偽善、猶大迷惑、暴力強制、反倫理、下毒。

(一)偽善

深圳市由於各類人員的文化素質普遍較高,有些人甚至表現出和善面目和態度。迫害初期表面上看條件似乎比較好,監管人員態度和氣,法輪功學員吃的飯菜標準也與他們一樣,其目的是想利用偽善的手段來迷惑欺騙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掩蓋明慧網上曝光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讓所謂「關愛協會」的老人來談「如何做好人」,還說他們也是做好人,其實他們是拿工資的來精神迫害學員的。有的用「偽善」來迷惑學員。沒有轉化之前,他們個個假裝對學員笑嘻嘻,對學員顯得特別好,致使學員看不出他們的邪惡之處,被他們迷惑。如果你不「轉化」,他們讓那些邪悟的整天圍著學員,給學員灌輸邪悟的東西。

科長文川就是一個典型,曾任深圳一個區戒毒所的所長,自恃學過心理學,看了點佛教的書籍,出大力氣收買控制一些被所謂「轉化」的人,為其裝門面。一個曾被勞教所、洗腦班迫害關押三年多的人,不得已的情況下被迫接受洗腦,出去買房子後,文川趕快給她送點家具,偽善的關心她的女兒的教育,讓她寫文章表揚感謝她,由此被評為所謂的全國「轉化」先進。

張福英在西麗洗腦班被迫害,那些人叫張福英抄寫公安部通告十遍,張福英不抄,他們說不抄就不讓回去睡覺。這樣張福英在那屋裏過了四天四夜,第五天夜裏,一個女幫教打來洗腳水,說張福英腳腫了,給燙燙腳,還說她們給張福英說情,讓張福英回去睡覺,作出關心同情的樣子,做鬼做人都是他們。

洗腦班的頭頭鄧某某說「只要能『轉化』了用甚麼辦法都可以」。壞事幹盡的西麗洗腦班,卻無恥索要婊子牌坊。張福英出班那天,家屬在西麗洗腦班顛倒是非的花言巧語暗示下,給洗腦班送錦旗和感謝信,無恥至極。

(二)猶大迷惑

西麗洗腦班對剛進班的學員極盡偽善的面目,目的是掩飾背後的暴力,同時也是顧慮所謂特區形像,特別懼怕殘酷迫害在明慧網曝光。偽善的面目也是為了麻痺法輪功學員,為下一步迫害做準備。偽善過後,猶大粉墨登場。西麗洗腦班高價從湖北省洗腦班引進幾名邪惡的猶大後,這些猶大把湖北洗腦班的迫害手段帶到西麗洗腦班,很快西麗洗腦班就跟湖北省洗腦班一樣邪惡。引進的湖北洗腦班的猶大有王宏發和高燕夫婦,張海鳳等。

猶大卻起著更大的破壞作用,配合在編人員恐嚇、威逼、利誘,用論壇上那套歪理欺騙那些法理不清、人心執著太重的法輪功學員,讓被洗腦者在意識不清醒,糊塗狀態下寫出不修煉的「保證」。

例如,張福英被關進西麗洗腦班後,兩個猶大在那裏給她做「轉化」,氣燄非常囂張,開始就問張福英懂不懂得修煉,說張福英沒有向內找,接著就直指大法和師父,篡改大法等,極盡誣蔑之能事。張福英義正辭嚴地在理上回擊了他們,後來他們灰溜溜的走了。猶大輪番上陣和張福英談話,談話內容五花八門,拋出各種歪理邪說及謊言,他們從張福英的文字和言談中尋找突破口,從而施加各種壓力迫使或誘導法輪功學員「轉化」。每次所謂的「談話」後,要求張福英寫作業。他們每週要開會分析總結張福英的狀況和軟肋,挖空心思的鑽空子,企圖令張福英精神崩潰,摧垮張福英對法輪大法的正信。

猶大對張福英的車輪戰擾亂談話不奏效,就把張福英關到二樓的禁閉室,每天早上七點起床後就被逼著看詆毀大法的錄像,到了上班時間後就是幫教來搞,連吃飯時間都是在放那種錄像,一直到夜裏十二點才能回去睡覺。後來,他們又弄來佛教錄像,還在那一起念經,念完又唱佛教、基督教的歌曲,弄的人滿腦子都是那些音樂。

(三)暴力強制

偽善和迷惑擾亂的手段根本就是動搖不了法輪功學員的真信,猶大顛倒黑白的言辭只能自證其辱和表現反叛師門的可笑可憐而已。這兩部曲不奏效後,西麗洗腦班開始露出猙獰的面目,暴力脅迫強制轉化。

在非法關押大法學員的二樓,有一間202房是禁閉室,在裏面,惡人們三班倒輪流給學員「洗腦」,天天讓學員站著。開始時每天晚可以讓學員到宿舍休息三、四個小時,到後來每天二十四小時惡人們加班輪流迫害法輪功學員,一刻不讓閉眼,天天站著。因為怕人聽到看到他們的兇惡吼叫及大聲謾罵,這些惡人們把門窗窗簾緊閉。他們兇狠的毆打學員、罰站軍姿,或把學員的臉頂著牆做各種動作飛著,消耗學員的體力,有時還動用保安員來協助迫害。

張福英在二樓禁閉室,洗腦班不斷弄來曾在洗腦班被「轉化」洗腦的學員,如李豔、葉會榮等,又不斷增加人手,有一天增加到十人,後來搞起車輪戰術,他們排了幾個班,晚上不讓張福英睡覺,他們輪換睡覺。四天四夜不讓張福英休息。

(四)反倫理折磨

西麗洗腦班轉化不了張福英,換了一個多年幫教猶大。這個猶大誘騙張福英的丈夫到洗腦班,教唆張福英的丈夫,把水果刀放到手腕上說是要割脈自殺,企圖用反倫理的自傷自殘脅迫張福英轉化,張福英對丈夫說:「那是你自己幹的,不能怪罪給我,而且我們都是被冤枉的」,張福英丈夫聽後就沒割。幫教乘機說:「你家人要從這欄杆上跳下去,你也不會管的。」幫教丁玉娟假惺惺的說:「你家人脾氣真好,對你挺不錯。」 「幫教」丁某專門挑撥張福英丈夫毆打張福英,事實上,惡人就是想利用家人對張福英的不理解,同時引誘家人用自殘、自殺等行為方式脅迫張福英放棄信仰,而對外宣傳則是法輪功學員不顧家,不珍惜生命。

而不明真相的人怎麼知道,並不是法輪功學員不顧家,而是惡黨發動的這場無理的迫害拆散了千千萬萬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利用反倫理親情的迫害方式迫害法輪功學員和家庭成員,對外藉機污衊法輪功破壞家庭。包藏禍心,手段毒辣。

(五)下毒

中共在其下發的《反×教內部參考資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有關「轉化的實施方法」中,毫不掩飾地宣稱,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必要時可用藥物介入,採用醫藥方式和臨床實驗方針達到科學轉化之目的。」

深圳西麗「法制學校」(邪惡的洗腦班)經常在湯、牛奶、飲料其它流汁飲品裏投放不明藥物。

深圳西麗洗腦班就是這樣一個用藥物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據確實消息,洗腦班惡人經常給法輪功學員的食物投放不明藥物,其實就是下毒。洗腦班後勤科長陳東疑為涉嫌投毒的直接責任人。

張福英在洗腦班,歷經偽善矇蔽,猶大欺騙,暴力強制迫害,西麗洗腦班開始對張福英下毒,她自述:「他們見我不轉化,又使出一招,往我喝的水裏放藥。他們很得意,大概是想這回我完了。當時我一喝覺的味道不對,再喝還是不對,開始以為是我嗓子的事,發現不是,就不喝了,倒了。為此惡人還兇我。我也不知是甚麼藥,大概是想叫我糊塗吧,損害神經一類的藥物吧。為此至少有半個多月,我也沒喝他們的水,我喝的是廁所裏的自來水,他們也不知道。」

張福英雖然沒有喝毒水,卻避免不了毒飯和毒湯,洗腦班迫害期間,出現嚴重病症,全身浮腫,並有冠心病、腎衰竭等症狀,在洗腦班裏,張福英身體出現了病業現象,臥床不起,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2012年12月29日,張福英被洗腦班人員送回家中,她變得沉默寡言,但從她不多的口述中得知,張福英被單獨隔離,被二十四小時監視,她的身體浮腫,肚子積水腫大,身體非常虛弱,每天都躺在床上起不來,在病痛的折磨下,張福英於2013年2月18日晚十點在家含冤離世。

西麗洗腦班涉嫌罪狀

鑑於,深圳市西麗洗腦班的犯罪事實,洗腦班人員至少涉嫌以下具體罪行:

(一)違反中國法律的犯罪

(1)非法拘禁罪

中國憲法第37條禁止通過拘禁或其它方式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國刑法第238條禁止「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

依據《刑事訴訟法》,警察限制人身自由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否則屬於非法拘禁,是犯罪行為。無任何資質的洗腦班卻綁架、無限期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

(2) 虐待被監管人罪

中國刑法第248條禁止「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

(3)濫用職權罪

中國刑法第397條禁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4)報復陷害罪

中國刑法第254條禁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

(5)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國刑法第245條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此罪的需從重處罰。

(6)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中國刑法第251條禁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

(7)故意傷害罪

中國刑法第234條禁止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8)侮辱婦女罪

中國刑法第237條禁止任何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

(二)違反國際法律的犯罪

(1)《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酷刑罪

《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第1條第1款禁止「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

(2)《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群體滅絕罪

《反種族滅絕公約》第2條禁止一系列「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以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的行為。

(3) 反人類罪(迫害、強制流放、強制失蹤和其它不人道行為)

違反了國際公約,並犯下國際法律中最嚴重的「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也叫萬國公罪,全世界具有普遍管轄權的國家都可以進行司法管轄。

西麗洗腦班是深圳「610」、公安局直接操控的私家監獄,屬於法律盲區,「 610」、和公安局人員,無法無天,凌駕司法系統之上,恣意綁架,暴力迫害,禁錮,下毒,蓄意嚴重傷害(插管捅破肺葉和氣管),貪污等等,犯下嚴重罪行。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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