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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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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內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志江。張志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

張志江是赤峰市元寶山區五家鎮小石頭分金橋村居民,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晚在大水清道上被喀喇沁旗樓子店派出所警察綁架。

四月一日上午,赤峰元寶山區五家鎮村警李文明領著錦山公安局警察闖到張志江家非法抄家,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搜走了大法書。並將張志江非法關押在喀喇沁旗錦山看守所。

之後,喀喇沁旗公安局編造材料,將構陷張志江的案卷上報到喀喇沁旗檢察院,檢察院以張志江煉法輪功、懸掛真相條幅等理由,非法起訴。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開庭對張志江進行非法庭審。張志江為自己做無罪辯護,告訴在場的公檢法人員,他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尤其身體健康了。他想把這麼好的功法介紹給更多的人,希望善良人都得到大法的福音。

在中共邪黨的強權和謊言下,法律已淪為迫害好人的工具。本案中,和其它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案子一樣,從立案、起訴到審判,都是違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張志江的行為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張志江只想把自己親身受益的經歷告訴被邪黨矇騙的世人。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張志江修煉法輪功,以懸掛條幅的形式弘揚法輪大法好,向世人講清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為。赤峰喀喇沁旗公檢法把本案當事人的合法行為當作犯罪證據,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把一個合法公民以莫須有的罪名送上了法庭,並荒唐的以法律的名義判決有罪。

希望赤峰喀喇沁旗的公檢法官員,想想自己的未來吧,你們是太需要及時的清醒和理智了!終有那麼一天,「辦案質量終身責任制和錯案倒查問責制」得以實現,一定是出現這樣的結果:「誰審理誰裁決,誰裁決誰負責」。打壓善良,枉判好人,罪責深重。如還不懸崖勒馬,必將為此承擔所有責任。

區號:0476
郵編:024000
赤峰元寶山區五家鎮派出所:
值班電話3338520、3490055
所長辦公室3338276
村警宋樹海13614761757
村警李文明13704762638
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安局:
局長霍曉東4763752892、13604760012
政委白音4763752736、15104768007
副局長胥鵬飛13804768218
副局長張獻忠4763752108、13804768919
副局長李鳳瑞4763753066、13947603305

國保大隊:
隊長張獻義13804768819
教導員高偉13947669793
王海紅13947669500
丁寶山13947669535
吳海濤15947601987
警察王會龍13947669797
警察藏學軍13047660199
警察吳延林13947669560
警察王海軒13947669727

喀喇沁旗錦山看守所:
電話:4763752717
所長溫勝利13947669767
副所長孫佳美15704761987
副所長胡某13947653119
教導員李志勇

喀喇沁旗政法委
書記牛成倫13304766815
常務副旗長馬敬華13947667058
宋時勇13804768178
朗需飛15947559688
於志勇13947669594
劉彥13847628888

喀喇沁旗610成員:
王志13015298678
吳剛15047685199
孫景豔1584994597713150938818
閻洪君13327158216
喀喇沁旗檢察院:
尹玉臣3755700宅8880187、13847686233
錢偉3752911宅3753401、13804768071
李治中3758582、13947662821
王利國3756082宅3755908、13947667055
陳佳君3758576、13947699866
李永恆3750002、13947665209
周國生3758557、13948164532
劉瑞霞13947669522
甄瑞東13947673229
李春武3756335、139473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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