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州大學副教授、法輪功學員王家芳 |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午後,王家芳女士到住處附近的流花湖公園走走,期間和一名遊客隨意聊起了法輪功,這本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但卻遭到四、五名保安的驅趕,被強行帶離公園。
王家芳認為這是對自己合法權益的侵犯,起因是公園管理處及保安人員被中共江氏犯罪集團謊言欺騙。二零一七年九月,王家芳給流花湖公園管理處及安保部郵寄了江澤民因迫害法輪功被全球起訴的真相小冊子。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上午,王家芳本著善心找流花湖公園管理人員反映情況,告訴他們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以及自己在公園遭到的不公正對待。流花湖公園主任劉德信告訴她:公園沒有規定不讓她進公園,歡迎她每天都來,並說以後保安不會再騷擾她。
在發現接訪簿上的登記筆跡和真相信封上的筆跡一致後,公園主任劉德信將王家芳惡意舉報到六榕派出所。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午,王家芳在流花湖公園東北門被綁架。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王家芳被廣州市荔灣區法院誣判三年半。王家芳抗議非法判刑迫害,不穿罪犯標記的識別服,不參加非法宣判,被強制按進輪椅推進法庭。非法宣判過程中,王家芳只說了兩個字:上訴。其餘時間全部沉默抗議。
王家芳女士,今年五十四歲,原廣州大學數學系副教授,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王家芳老師因堅定信仰真善忍,被非法關押於廣州市洗腦班、廣東省洗腦班、槎頭勞教所(一年半)、廣東省女子監獄(九年)等,多次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累計冤獄逾十二載。
越秀區六榕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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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員:沈錫賢
副所長:葉泮華、朱文浩、謝榮桂、陳義通
流花湖社區警察:楊豔華
本案參與警察:蘇振峰、謝宇恆
流花湖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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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劉德信
書記:譚敏強
副主任:劉麗春
保安隊長:張全擁、羅裕友13650802023
荔灣區法院法官:蔡正堯
荔灣區檢察院檢察官: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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