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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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我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弟子,今年七十一歲了。二十多年來,風風雨雨走到了今天。遇到了許多關和難,在師父的加持下,都還算是過的去。下面我就說一說前年的一件事,我是怎樣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1]的。

秋後的一天,晚飯後,我和妻子(同修)去一位同修家學法。本村一個五十多歲的男子也在該同修家玩,帶著酒氣,見我後,就叫爺爺(因為我在村裏是長輩),叫了爺爺,又叫我的名字,還問我:「我這樣叫你行嗎?」我說:「你想叫甚麼就叫甚麼,無所謂。」接著他就說些亂七八糟的話,我知道他喝酒了,我並不接他的言。

過了一會兒,他又說要走,我是長輩,又是大法弟子,出於禮節,我就說:「再玩一會吧。」他說:「再玩一會?」說時遲,那時快,他出手就打了我一個右耳光,我也沒動心,我說:「你不能這樣。」他帶著很濃的酒氣大聲說:「我就是要這樣。」接著又出手打了我一個左耳光,我還是不動心。

這突如其來的一幕,同修的家人都驚的目瞪口呆,趕快上來,好說歹說的把他勸走了。

同修們都關心的問我:「沒事吧?」我說:「沒事。」有同修就說了:「今天他也就是遇到咱們修煉人了,如果是常人,他可作下(俗語:惹事兒)了,你兒子、姪子這一大幫,隨便和誰說說,都得打他一頓。」

我說:「如果我不修煉法輪大法的話,不用我兒子、姪子,我自己就能讓他躺地上。」因為我學過擒拿術。可我是大法弟子,我不能和常人一般見識,師父教誨我們說:「作為一個煉功人首先應該做到的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得忍。否則,你算甚麼煉功人?」[2]

回想過去,從來沒有人敢欺負我,更談不上打了,有人背後都說我不是善茬子。再看看現在的我,在大法的威力中,就能改變成不動心的人。佛恩浩蕩,語言難表,大法弟子已經成為超常的人。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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