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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應城市公安局長潘劍華迫害法輪功的惡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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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潘劍華,男,漢族,1968年10月出生,湖北省孝感市孝昌縣人。2011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職湖北省漢川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2017年8月至今,任應城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潘在擔任漢川市和應城市公安局長期間,濫用職權,操控國保大隊、派出所、拘留所等機構和人員迫害法輪功,使眾多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蒙冤,身心受傷。

一、在漢川市迫害法輪功

在2012年至2016年的五年時間內,時任漢川市公安局長的潘劍華,知法犯法,迫害法輪功,致使漢川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21人次、被拘留7人、被冤判1人,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3人、被警察上門騷擾4人、被抄家5人。迫害案例如下:

2012年11月9日晚7時許,漢川市610女頭目劉瓊,帶領該市國保大隊和經濟開發區小河派出所警察一行10多人,竄到法輪功學員郭運先家非法抄家,將她綁架,並非法關押在漢川市第一看守所。

劉瓊稱「郭運先(被構陷)案」是湖北省直接過問的「要案」,「罪名」是向中共高層人士發送手機短信。隨後郭運先被冤判兩年。當晚10時許,劉瓊等人又將法輪功學員黃榮娣家團團圍住,劉瓊指揮警察用萬能鑰匙強行打開屋門,闖入室內強行非法抄家,將黃榮娣綁架並非法關押。10天後,黃榮娣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後,又被非法監視居住。

2013年1月14日上午,漢川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陶安和帶領新河派出所警察周志發、董文金等十多人竄到法輪功學員王運梅、張姣芝家中,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強行非法抄家,將大法師父的法像和《明慧週刊》搶走。

2013年1月17日,漢川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陶安和帶領新河派出所警察周志發、董文金等十多人竄到法輪功學員徐四美家中,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非法抄家,將大法師父法像搶走。

據明慧網2013年1月19日報導,漢川經濟開發區有兩名女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均是「610」劉瓊等指使。

2013年6月18日,湖北漢川市法輪功學員徐四美被漢川市國保大隊綁架後,又於當日被漢川市「610」劉瓊等人劫持到武漢市洪山區板橋洗腦班(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迫害。

2014年 5月4日下午3點左右,湖北漢川市法輪功學員黃秀娥在講真相時遭王進傑誣告,被警察綁架。

2014年5月13日,湖北漢川城隍大法弟子王華雄被漢川市「610」及國保劫持到湖北省洗腦班迫害13天。

2014年6月13日,漢川法輪功學員彭綠梅、胡漢嬌被分水鎮派出所綁架。

2014年9月29日上午十點鐘左右,湖北應城市兩名法輪功學員到漢川縣桐塚街上講真相,被人惡告,遭漢川桐塚派出所警察綁架。

2015年8月8日8點,湖北省漢川市華農農場華嚴派出所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牛芳秀、劉鳳芝。當時倆人正在向民眾講真相,被轉到漢川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2015年12月21日上午,湖北漢川城關法輪功學員段志雲向世人講真相時,被漢川市公安局長潘劍華指使漢川城關派出所警察將段志雲綁架,並非法關押到第二看守所五天。

2016年2月24日,漢川市國保警察夥同武漢市蔡甸區國保警察將漢川法輪功學員彭綠梅、王勝、王桂蘭、李顯奇綁架,並非法關押。2017年1月17日,武漢市蔡甸區法院對四人非法庭審。彭綠梅被冤判兩年,王勝被冤判一年零兩個月,王桂蘭被冤判兩年零六個月,李顯奇被冤判一年半。

2016年4月19日晚八點至九點,湖北漢川市法輪功學員周翠蘭、張望香、徐四美、方雄華等人同時遭到漢川國保大隊及城北、城關、新河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每家進門騷擾的警察多達十多人。在周翠蘭房間內錄像,並搶走幾本大法書籍。在張望香家,搶走十幾本真相小冊子。

二、在應城市迫害法輪功

2017年8月至今,新上任的應城市公安局局長潘劍華,為了創「政績」往上爬,濫用手中職權,迫害法輪功。

1、在東馬坊綁架四名法輪功學員

在潘劍華上任應城市公安局長三個月後的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點多鐘,應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孝感市公安局國保、漢川市公安局國保、雲夢縣公安局國保、應城東馬坊派出所、應城市四里棚派出所警察一行十多人,開著三輛警車,綁架了熊繼偉等四名應城市東馬坊法輪功學員。熊繼偉等三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非法關押到拘留所、洗腦班、看守所,現已被非法關押近九個月。應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陳恩宏將構陷三名法輪功學員的材料移送到應城市檢察院,應城市檢察院非法作出批捕決定。目前熊繼偉等三名法輪功學員已被湖北省安陸市檢察院非法起訴到安陸市法院。

鑑於漢川公安局違法抓人,非法盜竊熊繼偉家的私人物品,拘留通知書沒有按照最遲在二十四小時內送達家屬,熊繼偉被非法關押期間受到酷刑折磨等事實,熊繼偉家屬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份就對漢川公安局提起控告,大悟法院以熊繼偉現在屬於刑事案件,不屬於法院受案範圍為由,非法駁回起訴。

2、應城市公安局指派應城市各派出所「敲門行動」擾民

2017年5月,湖北省應城市東馬坊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東馬坊派出所警察(副所長張三平)、東馬坊綜治中心(副主任鄭勝)、社區、村委會人員上門拍照錄像、問話、索要電話號碼,打電話騷擾、恐嚇。住在應城市城區的多名法輪功學員也受到當地各派出所相同的騷擾。

3、應城市東馬坊派出所所長兼綜治中心主任戴學平推動「敲門」騷擾

2017年11月中旬,東馬坊派出所所長戴學平指使綜治中心副主任鄭勝召集東馬坊轄區各單位、村委會、社區、退休辦的負責人開黑會,綁架這些負責人參與迫害法輪功。

2017年12月6日,東馬坊綜治中心和東馬坊派出所再次召集各轄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開黑會,把東馬坊轄區分成若干個片,每一個片指派一個人負責「清理」法輪功「宣傳品」,向入會者散發「通知」,污衊法輪功。

黑會開完後的2017年12月6日至8日的三天時間內,東馬坊派出所副所長張三平和綜治中心的鄭勝,挾持各轄區負責人或「包保人」到法輪功學員家中或單位索要電話號碼、照相、問是否還煉法輪功、威脅法輪功學員不要出去講真相。三天內共騷擾法輪功學員(包括打壓中沒有煉法輪功的人)至少20人。

4、2018年7月8日上午,東馬坊派出所綁架和非法拘留了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嚴三明。

5、近期,應城市公安局用「舉報有獎」的手段誘騙民眾誣告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

6、應城市公安局四里棚派出所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操俊

2017年12月6號中午,應城市四里棚派出所三個警察竄到法輪功學員操俊家裏,將她綁架並拘禁到四里棚派出所五個多小時。

古人曰:「寧攪千江水,勿擾道人心。」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欺辱修行者的人,最終是要遭報的。唯有把持善念,與人為善方得善終。

希望潘劍華不要為了眼前利益,出賣自己的良心,助紂為虐,跟隨中共參與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不要步因迫害法輪功猝死的孝感市公安局局長許志華的後塵,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將功贖罪。千萬不要抱著僥倖心理,拿自己及家人的身家性命和永久未來做賭注。否則,一旦大禍臨頭,殃及子孫後代,則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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