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區長吳妍折磨法輪功學員劉旭豔
我曾經在遼寧女子監獄十一監區四小隊服刑。服刑期間,那裏的獄警和管制犯人對本小隊法輪功學員劉旭豔(時年四十九歲,家庭住址是鞍山市)進行體罰,虐待,實施酷刑折磨。
酷刑演示:暴打 |
例如,在二零一五年年末或是二零一六年年初,獄警監區長吳妍(現任遼寧省女子監獄獄政科科長),指使獄警有四~五人,還有服刑人員近七~八人,這七~八人當時都是獄警從七個小隊中找來的身強體壯的服刑人員,這共計十多人對劉旭豔進行毆打和撕扯。我看到他們把劉旭豔從監舍提到送往電梯口前往禁閉室,強行把她送進小號的禁閉室,進行酷刑折磨。
當時劉旭豔本人臉上和手上都已經被撕扯的傷痕累累。其中打劉旭豔最狠的一個服刑人員叫李岐雲,之後監區長吳妍給李岐雲一個重大立功表現免費給她配眼鏡,還給了不少物質獎勵等等。
關小號(禁閉室)近一個月,劉旭豔從禁閉室回來以後,已經不像個人樣,骨瘦如柴,還不讓她吃飯。
吳妍,獄政科科長,辦公室電話:024-31236020
二、法輪功學員朱玉蘭被虐待致死
朱玉蘭 |
法輪功學員朱玉蘭,時年七十歲左右,撫順人,身高一點四米左右,當時身體特別消瘦。在二零一五年年底二零一六年初的一天,朱玉蘭有病了,分監區長姚陸敷衍了事,當天領朱玉蘭到遼寧女子監獄院內的醫院看了一下病,觀察了一天後,就讓朱玉蘭回到小隊,強行讓朱玉蘭參加勞動,並下達任務讓朱老太太搓棉籤二十包才行,否則就對她進行體罰、虐待等等,直到第三天的晚上凌晨二點多鐘,朱老太太就去世了。
事發後,有關部門進行所謂「調查」取證,監區已安排好幾個服刑人員作假證、偽證,矇騙有關部門,過後說是營養不良。其實,真相是有病不給看,耽誤朱玉蘭的病情,並且有病期間不給看病,還加重進行體罰、虐待導致的死亡。
據明慧網報導,朱玉蘭女士,家住撫順市李石開發區劉爾小區,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下午三點多被李石派出所從家中帶走,直接送往撫順南溝看守所,後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期滿,卻在出獄前五天(四月五日)死於監獄,再也不可能回家了。朱玉蘭家人來到遼寧女子監獄,要求看離世前的二十四小時全程錄像,監獄只給了朱玉蘭從廁所出來捂著肚子的鏡頭,對家屬聲稱「死於心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