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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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大陸來稿〕A是中國大陸一位樸實的農婦,一輩子生活在農村,老實巴交、識不得幾個字,就是這樣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農村老太太,卻為堅守一個信念和一個正確的做人的準則,而能面對一百多萬的鉅款不動心,並且做到坦然而捨,這在中國大陸這個道德極度敗壞、做人沒有底線、人人向錢看的社會簡直不可思議。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咱們還得從頭說起。

二零一三年,A所在的村要拆遷了。按照開發商的政策規定,父母拆遷的可以帶著兒女,但兒女的戶口必須是本村的,出嫁的女兒戶口遷走的就不能算。可是多帶一個人,除了可以得到二十萬的現金外,還可以得到三十五平米的住房,這裏離北京很近,房子折合成市價,至少要六、七十萬,加上現金那就是八、九十萬,這是多大的誘惑。為了能多帶一個人的戶口、從開發商那得到更多的錢,村民們花招百出,有辦假離婚的、有辦假結婚的,各種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這在中國大陸這個道德下滑、誠信缺失的社會,人們覺的太平常了,而且誰能騙的更多誰就是有本事,你不這樣做,人人都會認為你傻。

其實開發商對村民的做假心知肚明,他們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現在中國社會都這樣,見怪不怪,而且他們也想讓村民們早點搬走。到最後甚至甚麼手續都不要了,只要不是太離譜,他們基本都答應,你帶誰都行。

A有二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出嫁後,戶口早就遷走了。如果她把女兒帶上,還可以帶上外孫女,這樣母女倆可以得到一套七十平米的住房和四十萬現金,折合成市價至少要一百六、七十萬。 如果A是一個常人,她可能也會毫不猶豫的像村民們那樣辦個假證明,把女兒和外孫女帶上,輕鬆得到這一百多萬。但她知道她不能這麼做,因為她是一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教人以真、善、忍為準則,她知道做假證明就是欺騙,就違背了真,而且法輪功師父也教導弟子不義之財不能要。

面對親情和金錢的巨大誘惑,A也曾有過思想鬥爭,應該怎麼辦?最終大法弟子的正念戰勝了貪念,她想到自己是大法弟子,一定要按真善忍的要求走正,決不能做假,不是我的東西我不要。她就決定不帶女兒和外孫女了。就在她做了這個決定,準備第二天去簽字時,晚上一個鄰居到家裏還跟她說:「快把我妹妹(指A的女兒)娘倆帶上吧。」A也沒動心。

可能當初有很多村民對A的這個決定不理解,五年過去了,現在村民們對A卻讚不絕口,都認為她做的對、走的正,前幾天一個街坊還對A說:「我們背後都在議論這家那家的,都說,就人家A走的正。」

村民們為甚麼會發出這樣的感慨,因為這五年中,村民們見到了太多家庭因為錢弄的夫妻反目、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成仇,甚至對簿公堂,有的妻離子散,一個個好好的家庭毀了,或者是發生意外之災。

法輪功師父早就講過「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1]的道理。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有太多的教導人不能有貪念、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的古訓。在民間都有「圖小便宜吃大虧」的說法。

可惜中共毀掉了教導人走正路的傳統文化,灌輸給人無神論和金錢至上的觀念,還在殘酷迫害以「真善忍」普世價值為準則的法輪功,使得中國社會道德更加敗壞。

反觀A,當初沒有帶上女兒和外孫女,好像損失了一百多萬,可最後她家拆遷時,得到了一千萬左右的補償,在村裏也是數一數二的。而且A的大兒子主動拿出二十五萬給妹妹,A的小兒子也主動拿出五萬給姐姐,這樣兄弟姐妹之間更和睦了。現在A的幾個兒女都過的很好。兒子們也很孝順,每週都要帶A和老伴去飯店改善生活,經常來看二老,每次來都要給二老買很多東西。A的家庭讓村民羨慕。所以才發出「還是A走的正」的感慨。

這可能就是「順天者昌」吧,A順應了天道,放棄了自己的貪念,結果上天給了她更多。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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