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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冠縣公安系統16人同時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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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山東省聊城市冠縣紀委監察委消息:聊城吳學佔涉黑案背後十六名公職人員被查,兩人被移送司法。這十六人均為冠縣公安系統工作人員,其中兩人為冠縣公安局黨委委員。

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以來,山東省冠縣公安系統十六個公職人員先後被通報查處涉及吳學佔涉黑團夥案。其中十二人到警告、開除、政紀等處分,兩人被辭退,兩人被移送司法。

其中三名黨員幹部充當吳學佔涉黑團夥的「保護傘」。分別為:冠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副科級偵察員許明國,冠縣公安局崇文派出所副所長孫漢海,冠縣交警大隊事故科警察邢樹雷。

善惡有報是天理,世間一切惡果均有其因。這些公安系統遭報的十六名公職人員都參與過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以下是冠縣公檢法司機構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冠縣公檢法司人員就追隨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不遺餘力地迫害法輪功學員。冠縣邪黨「610」共建六個大型集中洗腦班,綁架、關押法輪功學員進行「轉化」迫害,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數以千計。

二零零八年伊始,冠縣邪黨「610」以奧運安保為藉口,召集冠縣鄉鎮及縣直各單位一把手到縣公安局開所謂「穩定會議」,以盤查、盯梢、暗訪、綁架等手段,大面積迫害法輪功學員。其它事情可以不辦或緩辦,迫害法輪功學員是第一要務,必辦。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前後,冠縣「610」向全縣十八個派出所投入四百多萬元,共計安裝了二千四百三十個攝像頭,在城區新添十輛巡邏車及無數便衣、線人,使足了邪勁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周永康指令各地「610」秘密開會、口頭傳達迫害計劃,主要內容:迫害法輪功是當前邪黨頭等大事,甚麼都可以不管,一定要看住煉法輪功。冠縣政法委書記韓金芳隨即在五月十一日「奧運社會穩控與安保」工作電視會議上,公然大叫繼續高壓迫害法輪功。冠縣惡黨「610」為了加強對法輪大法的迫害,重新加強武裝了冠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給他們在車上安裝了電子探測儀等多種迫害工具,重新制定了被他們排隊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計劃。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冠縣棉麻公司的法輪功學員王書華在聊城再次被綁架。王書華被逼流離失所後,一直在聊城打工。明慧網曾經報導過有王書華口述被迫害經歷的文章《山東冠縣惡警追蹤迫害 王書華長期有家不能回》:她從小體弱多病,是個藥簍子,而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得到康復。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王書華成了冠縣公安局重點迫害的對像,曾被多次綁架、非法關押。她和丈夫被迫賣房,搬到聊城,可是冠縣警察又竄到聊城綁架她,她不顧危險撕開床單從六樓滑下走脫。

二零零九年八月,山東冠縣公安局同時對很多單位和鄉鎮的法輪功學員以回訪名義進行騷擾,並扣押電腦等物品,送到聊城鑑定。企圖從電腦中找到大法資料和上網紀錄,從技術上尋找漏洞實施迫害。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冠縣法輪功學員陳廷祥、孫秀英夫婦的大女兒陳玲,因實名寫信給冠縣法院、冠縣政法委以及冠縣公安局警察,替父母申冤,遭到冠縣公安局清水派出所警察傳喚,當天即被非法關押至聊城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三月下旬,冠縣梁堂鎮法輪功學員杜邵勤、王保合、李增迎、趙巧聚、趙巧啟等五人因依法控告中共惡首江澤民,被冠縣梁堂鎮派出所警察非法行政拘留五天。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冠縣桑阿鎮桑橋村法輪功學員張憲生、莘縣魏莊鎮信莊法輪功學員王洪亮,在散發真相小冊子時,遭冠縣法院不明真相人員構陷,被冠縣桑阿鎮派出所綁架到派出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冠縣惡黨「610」開會調集全縣警力,對全縣法輪功學員來一次集中迫害。沒有任何手續,不出示任何證件,進門手持錄像儀器,詳細錄像,認真搜查,不放過任何一個地方,並且逼迫法輪功學員在不煉功的所謂回訪表格上簽字按手印。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冠縣工業園區派出所五個警察及協警人員闖入提固村法輪功學員周春明家中,威脅周春明夫婦配合他們照相和按手印,在遭到拒絕後,他們就搶走法輪大法師父法像、真善忍掛圖、真相台曆及大法真相護身符等。

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冠縣煙莊辦事處後張平村法輪功學員包志文外出講真相時,遭煙莊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冠縣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冠縣賈鎮派出所兩個警察又竄至於林頭村法輪功學員遲鳳英家騷擾:盤問、搜書、照相、錄音。隨後又竄至李林頭村法輪功學員司鳳英家騷擾。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下午,山東省聊城市冠縣煙莊鄉煙莊村法輪功學員張桂芹在煙莊鄉趙村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到煙莊鄉派出所綁架,十二月六日早晨被非法抄家後被非法關押。

據統計,僅二零一七年,山東省聊城地區各縣市,被騷擾或非法抄家的法輪功學員達288人次,三人被迫流離失所。七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一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其中,冠縣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15人,被非法判刑兩人,流離失所一人,被迫害致死一人。

在迫害修煉真、善、忍的群體當中,冠縣公安局無疑是首當其衝,而冠縣公安系統這十六人集體所遭的惡報,也僅僅是開始,天懲還在後頭。

古人云:為善者,天報之以福;為惡者,天報之以殃。做好事的人,上天會回報其以福祉;做壞事的人,上天會報應其以禍殃。

善勸,至今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官員和公檢法司人員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善待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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