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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雞西市優秀教師隋桂蘭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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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雞西市梨樹區太陽升小學優秀教師法輪功學員隋桂蘭,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被梨樹鎮派出所所長林振宇等人非法抓捕,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被雞東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並罰金一萬元。

二零一八年初,雞西市檢察院和法院,指定雞東縣、密山市檢察院、法院,打著法律的幌子,對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雞東縣、密山市兩地成為專屬迫害雞西地區法輪功學員的基地。

一、 梨樹區公安分局將隋桂蘭構陷到檢察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下午,隋桂蘭在梨樹鎮群星商場附近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報告給警察,梨樹鎮派出所所長林振宇等人非法抓捕了隋桂蘭,梨樹區公安分局將隋桂蘭構陷到梨樹區檢察院。

隋桂蘭聘請律師維權,一月二十六日,律師到梨樹區檢察院遞交了《關於隋桂蘭一案的法律意見書》。律師指出,宗教信仰需要「自我修煉」,還需要進行宣傳。以基督教為例,基督教信仰者不僅需要「自我靈修」,還需要教友們互相交流,需要大家聚在一起唱讚美詩,需要一起去教堂做禮拜,需要向社會廣傳福音進行宣傳等,這些都是信仰者最基本的權利。

法律必須是明確的、具體的、從來就沒有甚麼抽象的法律,既然指控隋桂蘭的行為構成「破壞法律實施罪」。那麼,就必須要有事實證據證明,隋桂蘭究竟具體破壞了哪部法律?哪部法律因為隋桂蘭的行為被破壞的無法實施了?

刑法只懲罰行為,而思想包括信仰並不構成犯罪。修煉法輪功不犯罪,持有法輪功資料也不犯罪。

律師從各個層面,多角度的佐證隋桂蘭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梨樹區公安分局應當依法撤銷案件,立即釋放隋桂蘭。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梨樹區檢察院不顧律師的意見,將隋桂蘭的卷宗轉到雞東縣檢察院。

二、雞東檢察院無視律師及家屬

四月十一日,律師和隋桂蘭家屬趕到雞東縣檢察院,到案件管理大廳調卷,律師閱卷後整理了一份法律文書,當日下午,和家屬又趕到雞東縣檢察院公訴科準備遞交給辦案人印少鐸,收發室有人告知印少鐸在四月八日去南京培訓去了,不知道甚麼時候回來。然而,雞東縣檢察院沒有理會,在四月二十五日,以雞東檢邢訴[2018]51號文書,將隋桂蘭構陷到雞東縣法院。

三、雞東縣法院躲避律師違法辦案

五月二十三日,律師打電話聯繫雞東法院刑庭副庭長蓋秋海,蓋回答說:「自己在北京學習,不負責此案。」得知具體辦案人為刑庭庭長徐忠祺,律師打電話聯繫徐忠祺,徐接電話後比較緊張,不向律師回覆案情,卻一再追問律師身份等情況,律師一一回答。以後再給徐打電話和發短信均不回覆,家屬也給徐打電話和發短信說明隋桂蘭已委託律師的情況,徐仍然不接電話。

五月二十五日,家屬去雞東縣法院找徐忠祺,法院工作人員說他不在,給他打電話仍然不接。實質是阻止家屬委託律師辯護的違法行為。

對雞東縣法院徐忠祺躲避律師的違法行為,五月二十八日上午,隋桂蘭的家屬到雞西市中級法院信訪辦,反映雞東法院刑庭不接待家屬聘請律師的問題,信訪辦兩名工作人員一聽是法輪功學員的案子,答覆對法輪功案子內部有通知,不接待、不解釋,案子沒到中院,他們不管。還是找雞東縣法院或雞東縣政法委。家屬說:「現在不是有案必訴、有訴必理嗎?」他們說:「別說了,你們上雞東反映吧」。

家屬又回到雞東法院,窗口工作人員讓給徐忠祺辦公室打電話,接電話是刑庭一名女工作人員,說庭長不在,於是打徐忠祺手機仍然不接,等多時再次打,副庭長蓋秋海接聽後說:「自己剛回來不知道情況,還是問庭長。」等了一會再打電話,接電話的人說:「還沒回來,可能是開會呢」。讓窗口工作人員打手機徐忠祺還是不接,等到快十一點,讓窗口工作人員約院長反映情況,窗口工作人員聽說是法輪功案子,推諉說:「院長都不在家,今天都是審判員臨時接待,他們說不明白。」進行阻攔。

徐忠祺躲避律師非法開庭兩次,第一次開庭由於隋桂蘭沒有見到律師,拒絕出庭而告終,徐忠祺為達到沒有律師辯護非法開庭的目的,以律師不接辯護欺騙隋桂蘭,進行了第二次非法開庭。

雞東縣法院躲避律師非法開庭,在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下達了(2018)黑0321邢初56號刑事判決書,隋桂蘭被誣判三年並罰金一萬元。

四、雞西市中級法院的敷衍

隋桂蘭對誣判提出上訴,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律師見到本案負責人雞西市中級法院刑庭李榮傑,律師將雞東法院剝奪隋桂蘭請律師的權利的整個過程講述給了李榮傑,指出雞東縣法院在違法,並列舉了公安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隋桂蘭犯罪。李榮傑很吃驚:「都是真的嗎」?並給中院具體辦案的楊宗遠打電話詢問,李榮傑給律師答覆,會找雞東法院主審法官徐忠祺問此事。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雞西市中級法院,以(2018)黑03邢終55號做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五、修法輪大法有益社會

二零零五年在梨樹區穆稜二中工作的教師隋桂蘭幸運得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虛弱的身體健康起來,走路一身輕,人也精神起來。修煉大法以後處處以大法要求自己,在二中擔任班主任,深受學生們的愛戴,與學生家長相處很好,工作認真成績優秀得到領導的認可。

二零零九年九月,穆稜二中與太陽升小學合併,教三年級思想品德課,工作認真勤懇,愛生如子。二零一零年九月擔任五年級班主任工作。一個週末學校領導通知隋桂蘭,週一市領導來調研聽課,對沒有準備的突來還是欣然接受工作。所講的課目受到領導們的好評。那一年自家的孩子正在高三備考,沒有因為自家孩子高考而耽誤工作,圓滿地送走了五年級的畢業生。秋天接了一年級四十多人的新生,這個班級學生單親和留守兒童佔三分之一,農村家庭佔二分之一,孩子的基礎比較薄弱,家長在農忙時節沒有精力管教孩子,教師的工作得不到家長的支持,再加上隋桂蘭自己一人帶著孩子獨撐一個家,真是難上加難。領導安排的任何工作從不挑挑揀揀。因為隋桂蘭的艱苦付出,學生的成績在平穩中上升。

六、隋桂蘭遭到的迫害

1、課間被非法抓捕並抄家

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上午,隋桂蘭在太陽升小學校園內給學生上課期間,被壞人構陷,遭平崗礦和當地公安國保警察綁架,並搶走她手提包裏的鑰匙,非法闖進家中,搶走一台給學生用的電腦和三部手機等私人物品。被非法勞教一年。

2、講真相被人惡意舉報,被非法抓捕關押並抄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中午,隋桂蘭在梨樹區大市場發放神韻光盤時,遭人惡意舉報,被梨樹街裏派出所鞏姓、雷姓警察綁架。下午兩點,警察闖到隋桂蘭家,抄走電話兩部,平板電腦一部,法輪大法書籍若干,隋桂蘭被非法拘留七天。

3、雞西市「610」剝奪教師上課權

雞西市公安局副局長吳天明、雞西市610主任王會學、梨樹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楊鴻聲唆使,梨樹區政法委書記張萬仁和區教育局局長朱秀芳,以影響評比市級先進單位要挾,剝奪了受師生好評和愛戴的優秀數學教師隋桂蘭的任課,被分配打掃衛生工作。

4、因控告元凶江澤民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隋桂蘭早晨剛下樓去上班,被蹲坑的平崗派出所所長賀某等及梨樹區國保大隊楊鴻聲等人綁架,拿著她的訴狀問她是否參與控告江澤民,並找到街道主任闖入隋桂蘭家中非法搜查。隋桂蘭被非法拘留五天。

七、正告雞西地區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官員、警察

雞西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及各級官員:「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紛紛落馬,你們不要再執迷不悟,趕緊懸崖勒馬,停止罪惡行為,將功補過。江澤民集團成員因迫害法輪功在海外紛紛被告上法庭。中共活摘販賣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主要參與者薄熙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的頭目李東生、直接執行江澤民迫害政策的前政法委頭子周永康相繼落馬……,這一切都昭示了一個天理:惡有惡報!希望基層執法人員看清形勢,停止迫害法輪功,不要再做邪惡的幫兇助紂為虐,斷送掉自己的未來。


相關責任人
舉報人:崔永權
證言人:劉晨生、崔麗芳(店員)、凌泗峰(鄰居)、高啟龍(鄰居)、楊秀玲(梨樹區平崗街道辦事處委主任)

梨樹鎮郵編:158160
梨樹區公安分局
梨樹區公安分局國保 楊鴻聲 13846013077 辦公電話0467-2484595
梨樹鎮派出所所長 林振宇15045764555單位:0467-2486109
梨樹鎮派出所 郭 釗(警察)18304654321
梨樹區檢察院
批捕科 科長 王 龍 0467-2584077(辦)
雞東縣郵編:158200
雞東檢縣察院
檢察長:王鐵玉 15545295001
副 檢:劉德臣 13199160007 王明利 13555051789
公訴科:印少鐸 13089791009 0467-5587479(辦)
雞東縣法院
院長 劉景峰13674572777
刑庭庭長 徐忠祺13144665817
陪審員:李曉翠、宮兆萍
書記員:袁迪、蔣宏琳

雞西市郵編:158100
雞西市中級法院
刑庭副庭長:李榮傑
審判員:侯廣東、劉冰潔
法官助理:楊宗遠0467-2881953
書記員:陳立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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