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迫害法輪功 瀋陽市遼中區公安局長兩所長遭惡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近日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原公安局長李丹、西街派出所所長曹宇、大黑派出所所長匡強等人被查落馬,原因是充當黑勢力的保護傘。其實在當下的中國,政匪一家,哪個公安幹部不是黑白兩道?幾人清正廉潔?為甚麼偏偏這幾人落馬?其實真正的原因是李丹、曹宇、匡強等人昧著良心積極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遭到惡報。

遼中區公安局長李丹在位期間,是迫害遼中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時期。僅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月兩個月期間,遼中區公安局就綁架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案過程中有多人遭到毒打、刑訊逼供,後來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代書寶七年半、葉中秋四年、韓青三年半、陳紅一年半、鄭麗紅一年)

西街派出所所長曹宇、大黑派出所所長匡強在任期間,多次騷擾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公然知法犯法。

遼中區七十來歲的法輪功學員郭秀芝只因控告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西街派出所綁架,當時身體狀況極差,眼睛視物不清,家人擔心她的安危,多次到派出所要人。所長曹宇先是下令不讓進門,後來郭秀芝女兒帶領父親和姑姑到曹宇家找曹宇,被曹宇派來的三個幫辦把郭秀芝的女兒帶到派出所,恐嚇說要將她拘留,還強行讓她認錯。最後郭秀芝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至今還被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

警察的職責是保護一方百姓的人身安全與合法財產,然而李丹、曹宇、匡強等人,對真正的違法犯罪、黑惡勢力聽之任之,對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卻大打出手,綁架、抄家,公然執法犯法,可謂違背天理良心。

法輪大法是佛法,自古迫害佛法都是重罪之首,招致惡報實屬必然。在此也正告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遼中區警察李偉、趙維、吳金龍等人:善惡有報,早日回頭將功補過才是唯一的出路,否則悔之晚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