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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永吉縣法輪功學員劉淑芳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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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永吉縣法輪功學員劉淑芳多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勞教二年。下面是劉淑芳自述她遭迫害經歷:

我是一九九八年學煉法輪功,身體越煉越健康。沒想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江澤民一手操控下,中共開始了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下是我遭迫害經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去長春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綁架,和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關入一個學校,關了一天,下午三點把我們轉到永吉縣口前北山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可是到了十五天,拘留所不放人,我們全體絕食四天後才被釋放。想不到五里河派出所所長王雷要五百元抵押,否則還送我回拘留所。我被迫借錢給王雷。

二零零零年農曆正月十六,我去吉林市政府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綁架到五里河派出所,警察勒索五百元,所長劉某拿錢後沒給收據,只說趕快回家吧。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中共開兩會之前幾天,五里河派出所所長帶著警察到我家,讓我把不到一歲的孩子放下,到派出所,等開完兩會再回來。我回家後兒媳說:兒子被五里河派出所警察帶到派出所,說簽字就給結果,結果是欺騙,仍不放人。直到第二天兒子的舅舅拿三千四百元給派出所,警察才放人。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我到北京天安門為法輪功鳴冤,遭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但警察不讓我回家,又將我關入到拘留所四個月。在拘留所,我們吃的是有老鼠屎、鳥糞的窩窩頭,睡的是二十幾人背貼背的土炕,沒有保暖,兩人蓋一個被,炕不燒火很涼,獄警還逼我們坐板。到了臘月二十九,十多個法輪功學員都關在拘留所過年。四個月後,兩會結束才放我們。

沒想到的事情發生了,村書記曹某(女)對我說:我上北京接你花兩千,這個錢你拿。當時我告訴她:我自己能回來,我沒讓你接。她還說:不給錢就收你家的地。只有她一見到我就要錢要地,後來我就去了女兒家,現在仍在女兒家。

二零零二年,我和兩位同修發放法輪功真相時遭人惡告,被綁架到派出所,同修的家人拿兩千元把人接走了。第二天早上警察把我送到公安局,可是沒人接待。那個派出所警察就自己在公安局找了個地方辦批捕,又給市局兩人打電話,把我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一男一女兩個警察一路上跟我說,勞教所可苦了,你這樣的受不了,給兩萬元馬上就放你回家,同意的話現在就掉頭。我說我不同意,這是敲詐、勒索。

在勞教所兩年,獄警因我不寫「三書」,不「轉化」,二十天不讓我睡覺。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世界法輪大法日。這天下午,我和幾位同修在街上跟民眾面對面講真相、勸三退,在一個小區裏遭人惡告,被綁架到派出所。警察問我資料是從哪裏來的,我就給他講真相、勸三退。後來我被村裏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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