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漢子」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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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在我九歲的時候,我的媽媽就病逝了,留下我們兄妹幾個。我上面有三個哥哥,三個姐姐,下面有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九歲起,一大家子的早飯就是我包了的,十一、二歲起我就跟幾個哥哥一起挑煤炭。媽媽去世時,弟弟只有兩歲,是我又當姐又當娘,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他拉扯大。

十七歲不到我就結婚了,沒想到婆家的日子還要艱難。俗話說:在家靠父母,出嫁靠丈夫。但是我丈夫是奶奶帶大的,從小被嬌慣,橫草不捻,直草不拿,啥事不做,百事不管。在我懷孕大肚臨產時還在挑糞種莊稼,他卻在和別人打牌玩耍。他還愛惹事又怕事,每次惹事還要我去給他善後。在農村,一個家裏當家人立不起堂門,總是被人欺負的。因為從小吃苦,我為了撐起一個家,為了三個孩子過上好日子不被人欺負,我成了一個女漢子:得理不怕人,無理攪三分,別人都不敢惹我。

「你真的是變了」

一九九九年我在農貿市場賣豆腐,看到有人在練氣功,朋友說那是法輪功,叫我也去煉,說煉了身體好。五月二十二日(皇曆四月初八)中午,同修們正在集體學法,我走進了煉功點,一聽同修們讀法就聽入了耳,從此走上了修煉的路。

因為我沒有讀過書,不認識字,輔導員將一套師父講法原聲磁帶送給我。我買個小錄音機,翻來覆去的聽,錄音機聽壞了幾個。後來有了mp3,體積小就更方便了。

修煉後,家裏遇到的任何風風雨雨,我都記住師父的教導,想到自己是個修煉人,不和常人一樣去爭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丈夫多次和別人發生糾紛,不是打別人,就是被別人打,女婿和兒女們都要喊人去打架,我都是勸他們算了,判的對方補償醫藥費我也不要對方賠。女婿說:你真的是變了,以前那麼不饒人,老虎嘴裏都敢進的人,現在竟然說算了。

有一次,丈夫將人拍了一巴掌,被對方告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裏,對方一直不斷的說我家的不是,我在旁邊一句話都沒說。最後對方為了整倒我家,就對所長和指導員說我還是煉法輪功的。我對所長和指導員說:幸虧我是煉法輪功的。你們看他在這裏說,我開腔沒有?我要不是煉法輪功的,還有他在這裏說的份?我捂著半邊嘴都說的贏他。所長和指導員笑了,因為他們都知道我以前是個啥樣的人。

臁瘡不藥而治

因為從小吃苦,長期勞作,我的腳走幾步路就軟,抬不起腿,煉功不久腳就好了,一天爬坡上坎都沒事,幾十歲的人穿高跟鞋都沒事,比年輕人的腿勁還好。

二零一五年,我左腳長了臁瘡,整個小腿又紅又腫,後來變成暗褐色,腫塊穿孔。兒子們看見害怕了,要把我捆起來送醫院。我說:你們敢!我說了算,作為修煉人,吃苦是在消業,這是師父在給我排毒,沒事。他們又串通我弟弟,企圖把我騙到醫院去,因為我弟弟家就在衛生院對面。弟弟打電話來說他要娶兒媳婦了,喊我去他家商量怎樣安排。丈夫用摩托車把我送到弟弟家,我說弟弟你娶兒媳婦你自己安排嘛,喊我來商量啥子嘛。弟弟忍不住笑了起來說:「我先看看你的腳再說。」我知道他們是騙我的,想把我送醫院。我站起來就往外走,也不要丈夫送,邊走邊說:「我這個沒得事,是師父在給我清理腳上的業力。」走到半路,丈夫攆上來喊我坐摩托車,我也不坐,我說:「我腳不痛了,好都好了。」

同修們看見我這樣,也來幫助我,鼓勵我,叫我多發正念,向內找看哪裏做的不足。那時候新的《論語》發表了,同修們說你不認識字最好把《論語》背下來。

因為我腳痛,兒子們也不要我幹活,我就整天坐在床上發正念、聽法。因臁瘡穿孔流膿,就在腳下墊幾張衛生紙,腳邊放碗水,腳皮膚緊繃的厲害時,就用水抹一抹。孫女在讀小學四年級,晚上放學回來後就教我讀《論語》,一句一句的教,我一句一句的學。第二天孫女上學去了我就自己溫習昨天學的句子,晚上接著學。我下決心一定要把《論語》學會、背熟。當我把《論語》背下來的時候,臁瘡好了。

沒吃一粒藥,沒抹一次藥,我的腳好了。俗話說:「左臁右臁,不等你瘡好,只等你壽元」。大家知道,臁瘡是不好醫治的,要是個不修煉的常人,不知要花多少錢,還不一定治得好。而我因為修煉大法,沒花一分錢,沒吃一粒藥就好了,這就是大法的超常!我兒媳感慨地對我兒子說:「媽媽她們這個功真的好,這是我們親眼看到的,那麼厲害的瘡沒吃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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