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從「先他後我」 小家得福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我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大法的,那時我正在上初中,當時就覺的大法好,就跟著學,每天晚上都參加集體學法。學法時,我看到學法場紅光罩著,很多大大小小的法輪在同修身邊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以後,我失去了正常學法煉功環境,我心裏特別難受。法輪大法教人用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錯?為了讓人明白真相,我和長輩同修一起發真相材料,證實法輪大法好,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有同修給我提親,是本村的一個小伙子,我毫不猶豫就答應了這門親事,主要是看上他的父母都是大法弟子。但是我家人除奶奶外(奶奶也是同修),其他人都反對。尤其是我父母,擔心我到他們家沒辦法過。

他父親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裏,他母親也是因為信仰真、善、忍,今天被抓、明天被抓的,還被非法勞教過。家裏經常是他帶著小弟弟過日子,地裏的草長的老高了,都荒了,房子又小又破,可是我決意嫁給他。

我對父母說:「村裏人都戳戳點點,說他們家煉法輪功煉成這樣了,兒子說媳婦都說不上,誰肯嫁到他家去!我是學了法輪大法了,否則我也不去。可是我學了法輪大法了,我不能讓村民們對大法弟子家說三道四。我跟他結婚,對他父母在魔難中也是個安慰,我還能幫助他家。」我父母聽著也有道理,但是說你別後悔就行。

聽說我同意這門親事,他和他母親還有他的親戚們都非常高興。農村嫁女以男方有沒有房子為重,他嬸嬸安慰我父母說:他家雖然房子小,可是有塊大宅基地,將來蓋上新房,再讓他們搬過去。

我二零零四年和丈夫結婚,結婚時,他家還有五千元錢外債。為了掙錢,我做過很多小生意:賣布頭、賣炸火腿、擺地攤兒賣小雜貨等等。第二年,我懷孕七、八個月了,還去給人摘棉花,按斤給錢,一天才掙八塊錢,反正我不閒著。丈夫和小叔子給蓋房隊打小工掙錢。

我們結婚的第二天,被非法關押的公公就從監獄出來了,老倆口依然種地。一家人雖然忙點兒,但很快樂。還完債務,開始攢錢蓋房子,生活有了起色。村民們說:沒想到他們那樣的家庭娶了這麼好個兒媳婦,又勤快、又能幹、又孝敬老人、善待小叔子。他們說煉法輪功的人真好。

過了幾年,在那塊大宅基地上蓋了新房子,房子大,院子也大,寬敞漂亮。鄰居都為我高興,說沒白幹,這下有新房子住了。可是,我考慮到小叔子也到了定親的年齡,沒有房子,怎麼說媳婦啊?我是修真、善、忍的,要聽師父的話,與人為善。師父說:「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

於是,我對丈夫說:「弟弟也到了定親的年齡了,我們住進新房子,弟弟怎麼辦?爸媽一輩子老農民,再蓋新房子多難啊,我決定將新房讓給小叔子。」丈夫敬佩的看著我,目光中充滿了讚許,全家人都很開心。

這件事轟動了全村,都說煉法輪功的人家就是好,得向人家學習。現在小叔子一家人也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

二零一二年,我和丈夫在外地開了個店,蒸饅頭、做麵條,生意很好,每天都有可觀的收入,有了存款,還買了汽車。去年,丈夫和兒子、女兒也都走入大法修煉,一家人其樂融融。

逢年過節回家鄉,鄉親們羨慕不已,都說:煉法輪功得福報!法輪大法就是好!

感恩師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