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師父給了我新生
我從記事起就被病魔纏身,長年住院。九歲時得了急性腦膜炎,差點喪命,一個星期出院留下了「血管性頭痛」後遺症,從此沒睡過安穩覺,用盡各種方法毫無效果,只得靠「去痛片」緩解;我有胃病,十二指腸球部潰瘍,三天兩頭又吐又瀉脫水住院搶救;頸椎骨質增生;關節炎到夏天還得電烤熱敷,我每年住院藥費幾萬元,自己痛苦不堪,還給單位和家人帶來經濟損失和煩惱。
一九九四年,我的同學參加了李洪志師父在湖南郴州的講法傳功班。幾天功夫她的卵巢腫瘤消失,面無血色的臉變的紅潤,容光煥發。聽她講述傳法班上的神奇事例,覺的太玄妙,難以置信,但是看到我面前的她,又不能不相信,羨慕不已。遺憾的是自己工作擔子重,無法去參加師父的傳法班。
過了一段時間,另一位與她患同樣病的同學跟她學煉了法輪功,才煉幾天,卵巢腫瘤就沒了,她的主治醫生都被震驚了,連連說:「太神奇!太神奇了!」
她倆到醫院看我,告訴我這則喜訊,我說:「煉功!」並立即找到市輔導站長請回《法輪功》。當晚我就從頭到尾讀了這本書,自第二天開始便連續三天的清晨到當時全市唯一的煉功點學會了動功。
一個星期後,頭不痛了,睡覺一覺睡到大天亮,甚麼都能吃了,精神百倍,紅光滿面,三十多年不正常的排便正常了,從此我再沒生過病,身體康健,二十多年來為國家節約醫療費用幾十萬元。現在六十多歲的我別人都說看上去才四、五十歲,羨慕不已。
師父賜予了我一個全新的生命和美好的一切,我逢人就講大法的神奇。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諦,修真、善、忍的美好和珍貴,用真、善、忍這個標準要求自己,重德修心向善,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從法中悟到了自己生命的意義和神聖的使命。
在單位裏,我擔任工會、女工、公關接待等職務,掌握著一些職工內部調動權,幾萬元的工會經費使用權,在與錢物直接打交道和與高層領導接觸中,我不貪一分錢,不收禮金,不爭名利,潔身自好,兢兢業業工作,吃苦耐勞。我按照師父的教導、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時時記住自己是大法弟子。那些年,我都是領導點名參加從中央到市的重大接待活動,得到市與各級領導的信任。我到哪裏都傳頌大法的美好,市委書記的夫人,一些領導人的家屬我都給他們介紹大法,有的還跟我學煉法輪功,找大法書看。
二、修去名利情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流氓集團發動了一場對大法、和大法修煉者的史無前例的殘酷鎮壓,對大法弟子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政策,我本人也多次遭受各種迫害。
我因在市體育場晨煉,到農村發放真相資料,被開除邪黨黨籍後撤銷全部職務,單位內部存檔開除我的公職,每月只發給我一百三十元生活費。
我的丈夫是局級幹部,也受到恐嚇和批評。全市召開局級幹部批判法輪功時,讓他坐第一排,拍特寫鏡頭,全市電視新聞反覆播放。
我參加同學農村春遊,帶了吃的喝的,市長在全市公安大會上說我是要到北京上訪,轄區派出所數人追問、盤查,要我寫材料。單位一把手、轄區書記、派出所長直接監視我。單位私設牢房,把我關起來上大鎖,保安人員分班二十四小時看守,非法關押我二十多天,給我和家庭造成極大的傷害。
丈夫因受到精神刺激和巨大壓力,加上整個社會道德淪喪的影響,逼我離婚,不給我一分錢,也不管兒子的生活和學習所需(當時兒子正在讀大學二年級)。
二零一四年四月,公安局派幾十人開幾輛車,帶著攝像機包圍我家一天一夜。在十幾分鐘內,在師父的加持下,在同修的幫助下,我神奇的跑了出來,十幾天輾轉四個地區,四個省,後來在外流離失所兩年半。
為了躲避惡警的追捕,我和兒子經常搬家,不敢長住,生活極其節儉。兒子上班早出晚歸,我就到超市的晚市買打折的饅頭糕點、快過期的牛奶,買花車上的衣物,做一兩樣好點的菜給兒子吃,自己就吃那些便宜貨。在那血雨腥風的艱難歲月,我堅信師父,堅定信念,從未動搖,利用寫信方式講真相。
在流離失所的兩年多時間裏,單位改革,撤銷了,全員辦了社會養老保險,得了補助,而我因堅修大法被單位開除公職,甚麼也沒有。被迫跟丈夫離婚,僅有的一棟兩層半樓房,後來政府擴路拆遷,補償的九十六平方米的宅地基,竟被丈夫及他的弟媳們偽造關係身份,用送禮、造假等卑劣手段矇騙了公證處非法侵佔,建了一棟三層樓房,並且辦了房產證和土地證。
我無家可歸,地產被侵佔,兒子快三十歲了還未成家。面對這一切魔難,我堅持學法,有大法的支持,我沒有崩潰,堅強的挺了過來。我牢記師父的教導,「難忍能忍,難行能行」[1],在三年的時間裏,跑遍了市政府有關領導、村委、鄉鎮街道辦、土地局、房產局、公證處,找到傷害我的親戚和有關人員,也沒起訴犯法的公證人員,用平和的語氣跟他們講道理,善待他們,講大法真相。運用掌握的法律法規條款,有理有據的使公證人員感動道歉,撤銷假公證,還我一個「真正的房主」清白。
我沒上訴、沒告發土地局和房管局工作人員的失職,只是善意的跟他們講清真相。工作人員明白事實後,對我很感激,並責成侵佔我地基的前夫弟媳賠款。按市場價本應賠我二十多萬元,可前夫弟媳撒潑耍賴,還咒罵我,說只付兩萬元。當時,我遵循師父的教導:「打不還手,罵不還口」[2],與她握手言和,還教她要遵紀守法,積德行善,好好做人,給後人做個好表率。我告訴她,如果我不是修真善忍,我絕不會讓她二十萬的。我修大法了,我還要感謝她給我提供了一個提高心性的機會。
我的讓步和寬容,使在場的土地局幾個分管領導佩服不已。是啊,即使一個公司,一個財團也絕不會輕易放棄二十萬元的。我是個六十歲的孤身老婦,還反過來勸說兒子、親戚。兒子很不錯,明白因果關係和善待他人的法理,沒責怪他父親,更沒去找強佔我地產的那些人。雖然我損失了二十萬元,但證實了師父所講「得與失」的一層法理,在這以後的幾年裏,我沒花一分錢解決了養老金和保險問題。
我在單位同齡同職幹部中工資算高的。經過我講真相,單位補發了每月只得一百三十元生活費的那兩年欠發的工資,我找回了公職。聽同事說有多少年沒加過工資了,可從我一辦完退休手續開始領工資那月起,退休金年年都有增加。
我到迫害我的原單位一把手家裏講真相,勸「三退」,不恨不氣,善心相勸,理解他人。一把手一家人很感謝我,以後遇見很親熱。
是大法的法理指引我走出了人間的漩渦險灘,闖過了一個個巨關巨難,歷經了割捨名利情的剜心透骨之痛,超然物外,「柳暗花明又一村」。
三、親人信大法,福報連連
我的家人、親友看到我修煉後的身心變化,都認同大法好。在我被邪惡迫害時,儘管也受到了株連,但他們從未講過對大法不好的話,他們自己的生活艱苦,從不怨恨,還到拘留所給我送生活用品。現在他們都得到了師父賜予的福報。
我的母親身體不好,只工作了十幾年,四十歲時就病退在家。我得法時她六十多歲。看到我身體的奇蹟變化,她經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聽師父講法錄音,看講法錄像,能認識大法書中很多字。護身符時刻掛在脖子上,幫助同修看管放在我家的大法真相資料和耗材,幫助我摺疊真相傳單、裝真相資料。還多次教她九十多歲的姐姐(我的大姨)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前兩年,我回大弟家去看望母親,碰巧大姨也在。一見到我就高興的大聲說:「梅(我的小名),我現在也會念那九個字了,還照著做呢!」我問:「您怎麼做呢?」她說她二兒媳這麼多年對她不好,輪到二兒子家照看她的月份,二兒媳就發瘋似的摔東西,罵她。她總是哭,多次想尋死。看到我的弟媳待我母親與她的兒媳真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她又氣又妒嫉。得知是因為我的家人信大法,支持大法得福報的緣由後,她說:「我也要天天念,真善忍,真善忍,不生氣,讓家人有福,一切順利。」
大姨這些年做到了兒媳婦罵她,她不生氣,忍!晚上睡不著就起來坐著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現在她兒媳變好了,不罵她了。
大姨的二兒子原來為自己媳婦的惡行氣得多次要喝毒藥尋死,現在媳婦變好了,他高興的來我家找大法書,說也要讓他家像我母親家那樣和睦平安。
我的弟弟、弟媳,明真相,在我遭受迫害拘留期間,照護母親,營救我,給我送東西。多年來,我為搶時間做救人項目,很少做飯,就在她們家吃住。兒子回來也是在她們家吃住。弟弟和弟媳還經常冒著危險到物流店幫我們取耗材,送真相資料,接送大法弟子等等。
弟弟夫妻倆的善心和善行得到了極大的福報。全家人這麼多年誰也沒生過病,身體健康。他們的兒媳也相信大法,已有了兩個健康的孫子。
弟媳已開始學法煉功。去年她騎自行車外出辦事,被一大卡車撞倒,安然無恙,一點傷都沒有。路人叫她追汽車賠償,她說身上沒傷,沒甚麼。大弟前兩天騎摩托車帶兩孫子,被汽車對面相撞,司機無證且酒駕,一聲巨響,將弟弟撞飛十幾米遠。摩托撞壞,但兩小孫子只是嚇了一下,都沒事,大弟也安好,只是手擦了一層表皮,一點小傷。我當時在場,安撫小車上的人,說我家不會訛你們的,都是修法輪大法的。那車主才放下心來。
我的兒子,二十三年來,我修大法後身體健康,家庭順利。我屢遭迫害,兒子從未埋怨過我,還支持我。他在單位跟同事講大法真相,幫我抄寫經文,收藏好全部大法書籍,調工作換地方,大法書籍、真相光碟、傳單等他都保管收藏好。
在我流離失所的兩年半時間裏,為了我的安全,他也經常搬家,不給我打電話,吃苦受累。
兒子得到最大福報,人長得帥氣健康,業務能力較強,工資高,心想事成,到哪裏老闆員工們都喜歡他。為了我的安全,為了能有較好的生活環境,他多次搬家換崗,現在在深圳工作。結婚七年,小倆口勤奮努力,鑽研業務,都是單位的白領骨幹。買了兩套房和好車。
兒媳婦從不明真相到支持我修煉,不反對我教孫女讀《洪吟》,囑咐我講真相救人要看對像,注意安全。孫女又聰明又漂亮,能說會跳,自編自舞,會背很多首《洪吟》詩詞。鄰居們都既羨慕又妒嫉,說:他們家怎麼那麼好的運氣。
只有我們自己知道:信大法,得福報, 「一人煉功全家受益」[3]。
是師尊的慈悲救度,我和家人才有這幸福美好的生活。修大法真好,信大法得福報!還不明白真相的世人,不要被中共的造謠謊言所矇蔽,趕快「三退」保平安,誠信大法,福報多多!
千言萬語道不盡師恩浩蕩!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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