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內蒙古女青年敖瑞英遭綁架迫害 含冤離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鎮二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敖瑞英女士,達斡爾族人,二零一八年六月在北京做客被綁架,被所謂「取保候審」,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在取保候審期間含冤離世。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警察、輔警等共十多人,到北京大興富強西裏小區魏學軍、張秋莎家,持續敲門未果後,暴力把門撬開,將張秋莎、魏學軍綁架,並把來做客的敖瑞英等兩位親友也一併綁架,非法抄家,將家中翻的一片狼藉。

四人全部被戴上手銬帶走,被非法關押在興豐派出所。當天警方非法對張秋莎下了逮捕令,將張秋莎的丈夫魏學軍非法拘留,以所謂「妨礙治安罪」非法拘留敖瑞英女士。之後,敖瑞英女士與張秋莎、魏學軍夫婦,被送到大興看守所非法關押。

後來,通過律師,敖瑞英被「取保候審」回到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鎮家中。出看守所後,敖瑞英一直咳嗽,身體逐漸消瘦。期間,敖瑞英要求取消「取保候審」,無罪釋放,但一直沒有得到答覆,直到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含冤離世。

敖瑞英母親等大楊樹鎮法輪功學員長期遭受迫害

敖瑞英的母親敖青榮也是法輪功學員。敖青榮自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以來,多次被中共迫害,曾遭到非法抓捕、關押、拘留、勞教、判刑,被迫害接近二十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鎮法輪功學員長期遭受種種迫害。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十二日, 610邪惡頭目張世斌等到鄂旗大楊樹和大楊樹公安局局長李淑良、警察李本學等操控各派出所警察,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抄家、毆打。當時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敖青榮、雷秀香、劉春勛、劉榮勛、劉金玲、孟淑霞、洪立濤、張麗、樊鳳英等人。

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晚八點左右,莫旗610警察張世斌、劉福清、敖力強、王寶娟在大楊樹鎮街西派出所所長德能山帶領下,綁架新婚剛一個月的法輪功學員楊宇新、甄海燕夫婦。八月二十七日楊宇新被迫害致死,甄海燕被非法勞教二年。

從二零零九年十月末到十二月十三日,大楊樹公安分局夥同各派出所,再次對大楊樹鎮以及周邊各村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和非法抄家。敖青榮再次被綁架。

二零一五年九月份,敖青榮因訴江,被大楊樹中央街派出所入室綁架。當天,敖青榮的丈夫和孩子都不在家,家中只有敖青榮一個人。隨後十一月十七日至二十三日,大楊樹鎮曹紀海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被綁架。此次綁架由內蒙古鄂倫春旗公安局局長孟海平主管。

敖青榮女士,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非法開庭。敖青榮家屬聘請了律師為敖青榮辯護,要求立即釋放。那天法庭上坐滿了便衣警察。公訴人提出敖青榮曾被勞教過、屬於重返。律師指出中國勞教制度在國際法上都是違法的,所以中國的勞教制度才被廢除,這種違法的行為怎麼還能提出來?公訴人污衊法輪功是×教,律師從公安部頒發的各個文件中做了全方位詳細的駁斥。

公訴人的第三條是敖青榮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律師從法律角度講述敖青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江澤民也是公民,公民起訴公民是合法的。法輪功沒有罪,敖青榮沒有罪。法官、公訴人都無言以對。

可是,敖青榮並沒有被釋放,之後被非法判刑,刑期二~三年,具體不詳。敖青榮出獄回到家中才一、兩年,女兒又含冤離世。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選擇善良,維護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