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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欽州市廖大武遭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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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西報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廣西欽州市欽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廖大武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款一萬元。

欽州市欽北區法院說是公開審理,可整個審理過程沒有一個旁聽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第一次審理,欽州市中共當局竟然出動五十個警察的警力來對欽北區法院進行戒嚴,製造恐怖氣氛。

第二次開庭更使用欺騙手段,欽北區法院跟法輪功學員廖大武的親屬辯護人說是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三點三十分開庭審理,結果到庭幾分鐘就結束審理,並結案,剝奪了當事人的辯護權利。

檢察員是:張德春。審判長:陳元文;陪審員:麥俐、林麗莉;書記員:李波銓。

幫助朋友遭綁架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上午,法輪功學員廖大武陪同法輪功學員李錦河的丈夫,去欽北區國保大隊見林其良隊長要求見被綁架關押一個多月的李錦河,沒想到欽州市610支隊副隊長馮標光也在場,後有兩警察上廖大武自駕的小車挾持廖大武和李錦河的丈夫到欽州市紅陽派出所,非法審問。當天下午,李錦河的丈夫回家。警察非法抄了廖大武的辦公室,抄走了不少私人物品。

八月三日,廖大武被欽州市欽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隨後廖大武被欽州市欽北區公安局、欽北區檢察院構陷到欽州市欽北區法院。

欽州市610副頭目陸海瓊13977730600
欽北區國保大隊隊長林其良13517776709
欽州市610支隊副隊長馮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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