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救人是很嚴肅的事情,性命攸關。關係到一個人的生死和未來,關係到這個人背後所代表的龐大的生命群的得救與否,所以一定要認真對待。在正法中,人能不能得救是有標準的,不會糊裏糊塗,也不能蒙混過關。我們既然做,就應該把真相講到位,真正把這個人救了。也不能為了追求數量自己人為的降低了標準。換句話說,我們把標準降低了,但正法的標準不會變。
師父在講法中也明確講:「中國人必須得去聲明,不論使用甚麼辦法你得公開的表示你要退出邪黨。因為中國人從小學少先隊開始,一直到團員、黨員,你都在血旗面前宣過誓。宣過的誓可不是個簡單的事,神認為那是發過的毒誓,所以中國人就必須得明確表示退出,否則不算數的。你說我思想中早退了,我也不交黨費了。不行,那都不算數。人在無數天上眾神的直視中在那個血旗面前向天發毒誓的時候,你是說把你的一生、把你的生命都獻給邪黨了。那話說出來了,發這麼大的毒誓,你想敷衍了事?那是不行的。所以中國人要想走入下一步,那必須得採取公開的方式退黨,得有行為的表示,沒有行為的表示是不行的。」[1]
所以我覺得,講真相一方面要講明大法的基本真相,另一方面勸三退時需要明確告訴對方要聲明,同意才算數。要上網聲明和只要心裏想是不一樣的,講法中很明確的指出,只是心裏想一下是不算數的。想一下很容易,沒有任何壓力,模稜兩可,隨時都可以反悔。要聲明才是真正的表態,真正的和邪黨劃清界限,才能真正得救。當然很多人害怕,可以向對方說明,這個聲明只是向上天、向神佛表態,不是向邪黨聲明,沒有任何危險,就是用化名、小名都可以,但一定要有行為的表示才行。對方如果不同意那就不能算退,需要進一步講真相。
從另一個角度講,如果不向對方講明要聲明,只是心想會不會造成假相?講真相的學員回去給他上網聲明了,認為這個人得救了,對方也認為自己想一下就行了。但按照正法標準,這個人真正得救了嗎?更甚者,是否會因一時的敷衍而錯過了以後這個人真正得救的機緣?
我們是在救人,而不是完成任務。要對被救的眾生負責。
也藉此向明慧網提個建議,真相小冊子可以考慮增加三退內容的比重,而不是一筆帶過。很多人還不知道三退是怎麼回事,由於受邪黨的長期洗腦,並不能清醒的認識邪黨,講的太簡單了起不到作用。
以上也只是個人認識,有不足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