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凡中證實法、修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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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我是一位農村婦女,今年七十歲,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年了。

一九九八年,丈夫患肺氣腫病,連續三年進醫院,後經人介紹,走入了法輪功修煉。修煉後,丈夫變化很大,以前走路都十分困難,走三步停兩步,上個小小的山坡都上不了,有氣出,沒氣入,十分困難,修煉後,不但走路輕快,還能騎自行車、推車上坡了。

有一天,他拿著《轉法輪》這本書說:「給你一本書看。」我拿到書當晚就看,一看覺的很好,都是教人做好人的。書中說:「作為一個煉功人,就得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用高標準要求自己。」[1]「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1]我想如果大家都這樣,那這個世界多好啊!因此我就說:「我要煉。」就這樣走入了修煉。

我原來患有眩暈病,右手右腳痛,幹一會活,就不得不停下來刮痧(一種治療方法),手痛時,一勺水都端不起。修煉後,我身上一切病都好了,一天幹活到晚也沒問題了,還不感到累。我和同修一起去洪法,十多公里路,騎自行車,一路上坡,也不用下車,一直到家,像年輕人一樣,非常快樂。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團鋪天蓋地的打壓開始後,農村也不例外。因我沒把大法書交出去,大隊還點了我的名。在打壓下,因害怕,好多人都不敢煉了,丈夫也不例外,因此好多人的病業也就出來了。我堅信大法是最正、最神聖的,每天自己煉,不敢放煉功音樂,就把口訣背熟,自己念著煉,但沒做到天天學法。同修拿來真相資料,我看了,就送給常人看,有時講講真相

就這樣,一直到二零一零年,丈夫舊病復發,去世了。那時村裏已有幾個學員去世了,有些還在過病業關。這時,我聽到好些常人不理解,都在議論。我心裏不好受,一邊走一邊想:師尊告訴我們看到和聽到都有我們要修的。因此回到家,我在師尊法像前雙手合十,對師尊說:「我一定要好好在我們村裏證實大法,請師尊加持。」

在師尊的看護下,我身顧兩頭,週末、假日回家幹農活,平時在城裏煮飯,照顧小孩,開春播種下地時,又要選柚花授花粉,真是忙不過來。我每天凌晨兩點多鐘起來煉功,發正念,吃完飯,帶著師父講法錄音就去幹活,一直幹到快天黑時才回家,天天如此。

村裏常人問我:「你天天這樣做,不頭暈嗎?」我說:「不會。修煉前會,不但頭暈,心還會亂,現在一天下來,一點事也沒有。並且我每天凌晨兩點多鐘起來煉功。」她又說:「你這樣不休息不困嗎?」我說:「不會。」師父說過:「修煉是最好的休息。能達到你睡覺都達不到的休息」[2]。回去幹活都是這樣,一天幹到晚。

我這樣做,A同修到處講,說和我同齡的常人××,她都享福了,有人服侍,我命苦,還要幹活。B同修跟我說了兩次,第一次我說這是我自己要的,誰說我也要幹活,第二次我想起了師尊的法:「常人有常人所追求的,我們不追求;常人有的,我們也不稀罕;而我們有的,常人想要也要不到。」[1]從那以後就再也沒聽說這些話了。

在師尊的加持下,我無論做甚麼都有好的收成。我深深的知道,這一切都是用來證實大法的。因此無論誰講起,我都會說:「這是師父給的,大法給的。」而他們都說我有師父保護。

我每年產的農產品,除了自己吃以外,都是送人,從不要他們的錢。每年產的柚子,我都是按來收購的老闆說的價格多少就賣多少,從沒賣過高價,我深深知道,這些都是大法給我的,是用來證實大法的,不能利用大法來發財、求利益,求財正是我們修煉人要放棄的。

二零一五年,經本地人介紹賣柚子,我和他們一起去過秤,中午在老闆那吃飯,他們喝了酒,結果把錢給算少了七、八百元,我回家後一算,不對,打電話過去,他說會補給我,可一直沒補,我想,可能我前世欠了他的,現在還了就好。

第二年,中介帶來外地老闆,問我柚子多少錢一斤,我說:「你們做生意也不容易,你說多少錢?」中介聽我這麼一說,就開了個下樹價(本來包裝好的要貴一些),我同意了。可賣出去幾天,柚子降價了,我擔心,後來問中介,說那老闆沒賠錢,我心裏高興了。

師尊說:「你平時總是保持一顆慈悲的心,一個祥和的心態,遇到問題就會做好,因為它有緩衝餘地。」[1]修煉前,我曾和人家因菜地的事大吵,幾年不講話,小小的柚子,人家給我摘了,我罵罵咧咧的,心裏總想著,人家欺負自己,心腸這麼不好,想到睡不著覺。

修煉以後,我按師尊的法要求自己。二零一一年六月,小孩放假,我回去幹活,聽見鄰居大聲的喊:「某某,我那裏出賊了。」連喊幾句,人家問他甚麼東西沒了,他說飲料,又說大門只有我能入,是我拿走的。我聽了一點不動心,就像沒聽見一樣。第二天,我問他,你的東西找到了嗎?他說找到了,不知道誰藏在那裏的,他又說是他自己做累了,忘了放在那兒。

二零一二年,這鄰居回來想修房子(他不在家住,退休在外地),以前的老屋都是很潮濕的,他有兩間,我有一間,叫我一起修。當時我剛換房,沒錢(都是銀行按揭),我說:「我沒錢。」結果他請人把我房頂上的瓦抽得稀疏,說房子倒了,我才會修(這是後來我聽人家說的)。第二年回來,房子沒倒,他就把我的房子捅壞。知情的人說:「你也把他的捅了。」說了好幾回,我想我是修煉人,是大法弟子,不能跟他一樣,可能我前世做了對不起他的事,我應該要按師尊的法去修心性。

二零一四年,村裏有人來買柚子,突然提起四十多年前的事:「當年我偷你的雞,是當時的生產隊長叫我偷的(那時他才十三歲),偷來全給了隊長。」我聽了後一點也沒動心,我也早忘了。我慶幸的是我得了大法,我有一個強壯的身體。是啊,當年我生小孩坐月子,沒糯米,因此沒米酒吃,僅有四隻雞,還都被偷走了,我從來也沒跟人講過是××叫人偷的。我今天有這樣的身體,全是師尊給的,是大法給的。謝謝偉大的師尊!

師尊說:「他要不給你製造這樣一個環境,你上哪去提高心性呢?你好我也好,一團和氣坐那兒就長功,哪有那個事啊?」[1]因此,我想謝謝所有給我提供提高心性機會的人(包括沒寫出來的),謝謝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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