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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前 四川警察綁架214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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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在十一之前,中共一方面大肆揮霍、糟蹋民脂民膏操辦所謂的「七十大慶」,另一方面不遺餘力地對法輪功學員繼續實施迫害,進行綁架、關押、誣判,製造出許許多多的支離破碎、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冤案。

從明慧網報導統計,從二零一九年七月到九月三個月間,四川省中共警察綁架至少214名法輪功學員。

'(從左至右)四川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楊訓成、郭遠俊、黃伯會、尹光素、蔡義鳳、李永芳、李安英、盧尚蓉、萬孟蓉。'
(從左至右)四川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楊訓成、郭遠俊、黃伯會、尹光素、蔡義鳳、李永芳、李安英、盧尚蓉、萬孟蓉。

僅七月十日一天間,就有四十名法輪功學員被成都惡警綁架抄家。目前十三人回家,二十七人至今被非法關押。其中,有四十多個警察從當天下午四點到晚上十一點,在法輪功學員毛坤家非法抄家,搶奪大量財產。警察暴力破門後,毛坤被氣急敗壞的茶店子派出所警察毒打,毛坤當場手臂骨折,上夾板固定。同一天,法輪功學員申學文家被搶劫現金三萬元。

從七月五日至七月十八日,四川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七十人。除成都市同一天被綁架的四十人外,涼山州同一天被綁架十一人;南充市同一天被綁架七人;遂寧市被綁架二人;綿陽市被綁架一人;攀枝花市被綁架一人。

成都市法輪功學員艾朝玉和劉偉夫婦等三人被成華分局國保、雙水碾派出所非法抄家並綁架,滿屋全是非法抄家的警察,當時門外有多輛警車。據打掃衛生清潔工說,警察把那兒的監控錄像取走了十多個,目的很明顯,看這段時間有哪些人去過她家。

成都市大豐街道法輪功學員陳揖鑫、鄭天瓊及多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成都市國保惡警綁架、抄家,大法書籍、打印機、電腦等個人財產被悉數抄走。現獲悉他們被送至洗腦班關押迫害。

成都市金牛分局國保和茶店子派出所孟紅等警察砸開法輪功學員毛坤家,綁架了毛坤和在毛坤家做客的四位法輪功學員:黃素蘭、李俊、姜德芳、張珍華。

法輪功學員郭麗蓉夫婦等九人被成都市公安局國安支隊、成華區分局國保大隊、府青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郭利蓉夫婦以及另外七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派出所,郭麗蓉夫婦被分兩間屋關押,分別被綁在鐵椅子上,非法審訊,郭麗蓉絕食反迫害,第二天非法送成都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成華區法輪功學員陳愛珍(成愛玲)、朱靜、鄭福美、劉二妹、李樹枝五人等被警察綁架到跳蹬派出所,並都被非法抄家,私人財物被洗劫一空。

此外,還有新都區七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西映金沙小區有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法輪功女學員夏珍蓉被不知是哪個部門的警察抄家、綁架。彭州市蒙陽鎮萬秀林、鐘殿俊、鐘殿玉等遭騷擾。

成都市公安局國保、派出所警察幾乎傾巢出動,在同一天分別在十個地方,綁架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可想是有預謀、有計劃、有人指揮的規模性迫害。擔任四川省政法委書記的鄧勇,對四川省發生的綁架、抄家、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法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做出枉法誣判,其中七位是老年人,年齡最大的張新偉已經八十九歲,竟被非法判三年。被判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全都不服,遞交了上訴狀。該案曾被檢察院退回公安,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加壓力,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計搜集所謂證據,非要把這個案子做成鐵案不可,甚至威脅要對不聽話的檢察官和法官採取組織紀律措施。省政法委直接指示巴中市政法委必須判三年以上,年齡再大也要判。巴州區法院的法官為了保住飯碗,昧著良心做出枉法誣判。

七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決的法輪功學員代萬義的親屬向有關部門舉報政法委干預辦案。四川省檢察院信訪辦電話回覆稱:「你舉報的政法委干預司法,紀檢監察轉過來了,我們處理不了,封存了,你願意拿就拿回去吧。」最高檢察院也來短信回覆:「你的舉報信收到,不在我們管轄範圍內。省檢察院處理不了,最高檢察法院也處理不了。」

定案的「三長會議」(即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公安局長、還有政法委、「六一零」、公、檢、法頭目等會議)就是政法委主持召開的,現在四川政法委書記鄧勇就是前四川省檢察院的前檢察長。

鄧勇,一九六一年七月出生,四川省政法委書記,原四川省檢察院檢察長,操控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判三年以上是他的指令,四川省對法輪功迫害程度直接與他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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