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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陸鳳蘭自述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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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我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二日去北京正法,在天安門前打橫幅,告訴人們法輪大法是正法。當時被天安門廣場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關押在北京東城區派出所三十八天,後又被轉移到北京調遣處非法關押半個月,強迫整天勞動。於二零零一年十月末,非法關押在北京女子勞教所三大隊。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在一次所謂的上邊來考核,我沒過,惡警焦姓隊長指使兩個吸毒犯打人,打了我大半天,我身上傷痕累累,當時就尿血了。接著惡警焦隊長指使姓杜的警察(女, 二十多歲),逼迫我寫了多遍、念了多遍的「轉化書」,我當時就是否定,當我真正明白過來的時候真是萬分悔恨自己,在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傷害,做了修煉人絕對不能做的大錯事。

在痛苦自責中,師父的經文《強制改變不了人心》使我從新振作起來,增強了正念,面對各種迫害,我寫了書面聲明:在勞教所期間,我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錯誤言行全部作廢。

惡警對此氣急敗壞,強迫我每天二十四小時站立,腿腳腫脹,疲憊睏倦,半個月後,經常出現突然摔倒在地,身上撞出多處傷痕,就這樣被強制站立二十七天。按法的要求自己還要做好,我第二次書面聲明。槐姓隊長當時把我叫走,又強迫我坐兒童塑料小板凳,只有手掌大,一坐就是二十七天,坐的屁股硌出血和內褲粘在一起,真是苦不堪言,在這期間又強迫一天二十四小時不許上廁所,邪惡卑鄙至極。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二零一一年八、九月,我在紅旗街講真相救人,遭人惡告,被建設廣場派出所張姓副所長及幾個警察綁架,並送往葦子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並抄家搶走了大法書。警察妄圖勞教我,我求師父幫我,最後正念闖過這一關,平安回到家。

北京女子勞教所三大隊女警:
惡警副隊長槐某,女,當四十多歲
惡警副隊長槐某,女,當四十多歲
惡警杜某,女,當時二十多歲

長春市建設廣場派出所:
惡警副隊長張某,男,當年四十歲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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