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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610頭目姜慶明迫害法輪功的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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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發表《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輪功者,拒發簽證,拒絕入境。國際社會已從對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呼籲,走向實質性的具體拒簽行動。多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遼寧省「610」頭目姜慶明被民眾舉報。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姜慶明個人信息

姜慶明(JIANG,QINGMING),男,漢族,一九七三年四月出生,一九九八年五月參加工作,一九九七年一月入邪黨,研究生學歷,家庭住址:營口市。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之前,姜慶明曾任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調研處處長;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姜慶明任遼寧省防範辦公室(即「610」)副主任;二零一七年二月至今,姜慶明任遼寧省營口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

二、姜慶明在遼寧省任職期間的惡行

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姜慶明任遼寧省防範辦公室(即「610」)副主任)期間,親自操控對遼寧省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抄家、關押、判刑、洗腦等系統性迫害,積極推行迫害政策。

二零一六年七月,姜慶明所任職的遼寧省「610」夥同政法委,操控大批警察,採用跟蹤、盯梢、蹲坑、定位、電話監聽、網絡監控等手段綁架了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七年期間,據明慧網統計,在遼寧省「610」的操控下,遼寧省有35名法輪功學員因迫害離世;40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11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4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18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49名法輪功學員取保候審;65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強制洗腦及超期關押;70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1890人次的法輪功學員被騷擾及綁架未遂。被迫害的4080人次法輪功學員中,至少有622人被非法抄家,被搶劫財物、被勒索的現金額至少為511.2萬元;二零一六年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為1460人次;二零一七年為2620人次。

以下是這期間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案例:

◎35名法輪功學員因迫害離世


2016、2017年遼寧地區部份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遺照
上排:錦州王玉泉、大連程富華、阜新高連珍、丹東邵忠業;
中排:撫順杜景琴、撫順田彩英、錦州任桂霞 錦州王豔秋;
下排:鞍山沈振蘭、大連吳敬美、遼陽許桂霞、瀋陽路遠峰、牡丹江王桂玲

◎醫院變「法院」 本溪市宋月剛被按在病床上庭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溪湖法院法官趙玉蘭採取毫無人道的方式,把醫院當成法院,把病房當成法庭,指使法警把法輪功學員宋月剛按在病床上,在地上放了三張小桌子,就所謂的開庭。

開庭過程中,宋月剛往地上倒,法警急忙把他按住,護士給他測了血壓(157/116),血糖五點三。律師看見宋月剛遭受如此的迫害,心裏非常難過,也看清楚了法官就是想把這個庭開完。律師擔心宋月剛太難受,把辯護時間縮短了。律師提醒法官說,你把宋判重了領導也不能說你好,你判輕了領導也不能說你壞。律師還跟法官講了很多道理。在此期間,「法官」未打斷律師的辯護。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法警始終就按著宋月剛,直到結束。完全可以看出來,法官和法警及醫生、護士都把重心放在宋月剛身上,只要他不出意外,他們就完事大吉,年前完成任務。法庭將宋月剛被迫害當天抄收的9000元以上貨款(至今這些錢也沒有給他的家人),其中有4666元真相幣作為所謂的違法「證據」,還將宋月剛依法控告江澤民也定性為犯罪行為,更可笑的是,編號為2016第1號搜索住宅及車輛,變成2016第165號,明顯造假。

◎朝陽法官粗暴對王慶二審非法開庭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半,北票法輪功學員王慶在北票市法院被二審非法開庭。朝陽市中級法院孟凡石擔任審判長,陪審員是華政通和陶蕊。庭審過程中,孟凡石非常跋扈、囂張,多次打斷王慶的陳述,孟凡石叫囂:「不許說法輪功」、「不許說起訴江澤民」,幾乎王慶說的每一句話都被打斷多次。

擔任王慶無罪辯護律師的石伏龍,對審判長孟凡石剝奪王慶陳述權和辯護權的惡劣行為提出抗議,並義正詞嚴地強烈要求代表檢察院的檢察官,對審判長孟凡石粗暴野蠻的違法行為行使監督權力。之後,孟凡石的枉法行為才有所收斂。

當提到法輪功學員王慶只是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時,石伏龍說:「公民有信仰自由,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干涉」;當提到法輪功學員王慶依法起訴江澤民時,石伏龍說:「公民有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和依法訴訟、控告的權力,以任何理由抓捕依法訴江公民都是打擊報復的違法行為」;當法院提到王慶在公共場所宣傳法輪功時,石伏龍說:「從檢方提供的證據看,對王慶非法抄家時,除了發現兩把扇子、一副對聯和至今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是王慶本人的一個U盤外,一無所獲。對聯和扇子是在王慶的私人場所──居住的家中發現的,並不是公共場所,也就根本談不上在公共場所宣傳法輪功。以兩把扇子、一副對聯和一個說不清來源的U盤作為王慶重判五年徒刑的定罪證據,實在荒唐!純屬誣陷!」

◎丹東宋桂香遭非法庭審 法官狂言越辯判越重

丹東市元寶區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對法輪功學員宋桂香進行非法庭審。家屬聘請的北京律師為宋桂香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充當審判長的是元寶區法院刑事庭庭長馬述和,此人曾多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刑。在此案開庭前,馬述和電話通知宋桂香的丈夫,說只能讓他一人旁聽。他更語出驚人地對律師說:「一、不許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如做無罪辯護,越辯判得越重。二、不能對法輪功的定性問題進行辯護。如果律師非要辯,他就要敲法槌,辯一次敲一次,敲三次後就要將律師趕出法庭。」馬述和還要律師聽他的,說只能在情節上做簡單辯護,不要給他找麻煩,要按照他的要求去做。

非法庭審在上午九點三十分開始,宋桂香87歲的老父親沒有聽馬述和的,和宋桂香的丈夫一起坐進旁聽席。旁聽席其他二、三十人都是被安排的政法委、「610」人員及便衣警察。庭辯階段,律師也沒有聽馬述和的,做的是無罪辯護。

◎不罵人不讓進的法庭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葫蘆島市綏中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繼紅非法開庭。張繼紅的姐姐被擋在庭外,國保警察劉喚宇問:「煉法輪功嗎?」回答說「不煉」。劉喚宇要求其罵三聲法輪大法師父才能進庭,張繼紅的姐姐拒絕,並問他:「你怎麼還讓人罵人?」國保大隊長王寶民給張繼紅的姐姐拍照,張繼紅的姐姐也拿手機給王寶民拍照。結果手機被王保民搶下,並把張繼紅的姐姐扣下,數小時後張繼紅的姐姐才重獲自由。

逼張繼紅姐姐罵人的是國保警察和國保大隊長,這些公安怎麼跑到法庭門口做這事來了?這不明擺著是公安與法院聯起手來迫害好人嗎?提前安排逼人罵人才能進法庭的程序,本質上暴露出中共對法庭的劫持。人們自然會想到:罵人才能進的法庭,那裏面的工作人員及周圍的護衛人員是不是都是用罵人作為攻擊有信仰的中國人的手段了呢?罵了人才能進的法庭肯定不是一個主持正義與公平的法庭!中共為達到迫害法輪功的目的,把法庭也放倒了。在罵人才能進的法庭上,審判席上高坐的法官,公訴席上坐的檢察官,那些早已被安排進去參與旁聽的人,周圍站立的法警,與被告席上的法輪功學員,形成的對比太強烈了。這樣的庭審,不用審判,善惡已判。

◎瀋陽陳岩被非法開庭,公安局、檢察院恐嚇證人

瀋陽市法庫縣法院原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對法輪功學員陳岩非法開庭,律師通知法院,證人將出庭為陳岩作證。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二日,陳岩的妻子和證人王桂芝按照主審法官孫凱的要求來到法院,辦理了證人出庭的相關手續。孫凱告訴她們,由於證人出庭作證,開庭時間需要延後兩天,延到六月十六號。

六月十五日晚上,陳岩妻子到王桂芝家商量出庭事宜。沒想到王桂芝的丈夫向陳岩妻子大聲吼叫:「你還敢上我家來,我家都被政法委、派出所監控了。」還找來他的親屬威脅陳岩妻子。當時王桂芝非常害怕,她小聲說村政府的車剛走。當時陳岩的妻子對王桂芝家的親屬說:你們誰阻攔證人出庭,都要承擔法律責任。這些人根本不聽,還要把陳岩妻子報告給派出所。後來經核實,法庫縣公安局副局長侯東波親自下令,並派人通知王桂芝家,不許王桂芝出庭作證,誰來找王桂芝出庭作證,就抓誰。

非法庭審陳岩的過程中,為使冤案成立,公訴人姚天馳只採信對陳岩不利的證詞,而對當事人家屬提供的對陳岩有利的證詞、錄音等一概不採信。法庭當庭播放了一段四年前公安提審證人法輪功學員王桂芝(指控陳岩給她的資料)的視頻,沒想到卻露出破綻:視頻顯示審訊過程中沒有雙方的一問一答,都是調查人員自己編寫,辦案人員和當事人嘮家常,不是與本案有關的問題。然後辦案人員拿著自己編寫好的材料,讓不認識字的當事人王桂芝簽字按手印,以此來作為抓捕陳岩的證據。律師當庭指出這種取證存在造假嫌疑,這樣的證據不能採信。

三、姜慶明在遼寧省營口市任職期間的惡行

二零一七年二月,姜慶明被任命營口市政法委書記,又開始了對營口市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他親自參與、操控當地法院對營口市法輪功學員的誣判。

被非法庭審、被誣判的營口市法輪功學員

◎營口市法輪功學員李秀芬,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給營口市站前區新興派出所送國家相關文件時,被警察強行扣押,被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李秀芬遭站前區法院非法庭審。在法庭上,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李秀芬自己也認為自己無罪(她被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九個多月)。儘管如此,家屬從辯護律師處聽說,李秀芬被遼寧省營口市站前區法院非法枉判三年徒刑。李秀芬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六監區迫害

◎營口市鱍魚圈區法輪功學員孫桂蘭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在蓋州市陳屯鎮集市上講真相時遭陳屯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鱍魚圈區)法院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上午開庭對孫桂蘭進行非法庭審。

◎營口市鱍魚圈區法輪功學員閆春香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的一天去蓋州市雙台子發放真相台曆,被非法抓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鱍魚圈法輪功學員閆春香在遼寧省營口市蓋州法院被非法開庭,並非法判刑七個月。

◎營口市法輪功學員高秀華被劫入獄。高秀華,女,65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營口站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建設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遭營口市西市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被營口市西市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被劫持到瀋陽北馬三家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遼寧省營口市站前區法院對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法輪功學員牟豔萍下出傳票,定在九月二十三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在站前區法院開庭。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上午九點左右,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法輪功學員單寶貴在站前區法院遭非法庭審,當庭指出:修煉法輪大法無罪,你們所謂的「證據」都是揭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讓世人了解法輪功真相的,只是我個人物品。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晚八點三十分左右,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法輪功女學員劉興豔、馬素媛在老邊區真實惠超市門前被老邊區派出所、老邊區公安分局、老邊區特警等四個單位聯合綁架。非法體檢後,劉興豔被非法關押在營口市看守所;馬素媛因體檢時突發心臟病,當天回家。她們被遼寧省營口市老邊區法院非法判刑:劉興豔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馬素媛因身體狀況,被非法判處三年,監外執行。

以上迫害法輪功的惡行,只是冰山一角,那些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中共官員,不管當時是多麼的飛揚跋扈、不可一世,最終都落到悲慘的下場。

'姜慶明'
姜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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