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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寧鄉縣教學能手朱普照被誣判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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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近日獲悉,湖南省寧鄉縣法輪功學員朱普照被非法判刑八年,目前尚不知朱普照是否已被劫持到監獄,請知情者補充。

據悉朱普照的父親在他被非法抓捕以後已離世,請有條件的當地法輪功學員與正義人士能多關心他母親。普照的女兒還在讀初中,妻子獨自承擔養家的重擔,十分不易。

今年四十三歲的朱普照,畢業於長沙大學,是寧鄉縣菁華鋪鄉桃林橋中學教師,善良樸實、勤奮踏實,不慕虛華,曾獲得「優秀青年教師」、「教學能手」等多項榮譽稱號,臉上總帶著憨厚的笑容,朋友們都很信賴他、喜歡他。

然而,這樣一位德才兼備、與世無爭的好老師,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不放棄信仰真、善、忍,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他多次遭到中共人員的迫害,因此失去了穩定的教師工作,被迫離開了心愛的講台與孩子們。可貴的是,逆境中的朱普照仍然保持著一顆平和、寬厚的心,自己的生活很簡單,但每當朋友需要幫助時,他總會盡己所能的熱心相助。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朱普照僅因在寧鄉縣大成橋鄉路邊書寫了「法輪大法好」等真相標語就被綁架、非法拘留,隨後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在湖南省新開鋪勞教所,遭受了種種酷刑折磨,被毒打,關禁閉,以「站軍姿」為名長時間罰站,不讓睡覺,被暴力灌食等等。

從勞教所出來後,寧鄉縣「610」(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指使朱普照所在中學的校長繼續監視他的行蹤。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因一份真相傳單,遭人惡告,菁華鋪鄉中學校長孟應龍(已調離)和菁華鋪鄉派出所警察欲再次綁架朱普照,朱普照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四年四月,寧鄉縣「610」、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在未通知普照本人的情況下合謀把朱普照辭退,他的工資被無理扣發,工資卡也被莫名註銷。朱普照只能以做家教為生,收入也不是很穩定。

二零一七年,朱普照在長沙市雨花區某小區租了一間單間小房,準備在長沙找份更適合自己的工作。然而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普照再次被綁架。據悉,這次綁架是由婁底市公安局鋼城分局實施的,是由湖南省公安廳國保總隊操縱的。普照被關進看守所,再度失去了人身自由。

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

法輪功學員無私、堅定的信念,如火炬般照亮了這個時代,他們不畏強權,捍衛真理,身體力行實踐「真善忍」,傳播「真善忍」,像一股濁世清流,扶正祛邪,讓正氣回升,是他們用自己巨大的承受與付出,在支撐著那片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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