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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被公檢法構陷 內蒙古苗春蓮被迫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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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二零一七年六月,內蒙古法輪功學員苗春蓮被綁架,因高血壓被取保候審。二零一八年九月,檢察院將其非法起訴到法院,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開庭。今年三月二十九日,法院要她四月二日到法院,說是下判決了。為了不配合邪黨人員的非法判決,苗春蓮被迫流離失所,如今遭非法通緝。

下面是苗春蓮女士的自述。

修法輪大法 多病痊癒

我是一九九八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修煉前,身體好多病:膽囊炎、心臟病、婦科病、類風濕關節炎、有時難受的我有輕生的念頭。幾天的學法、煉功,我就紅光滿面,走路生風,多種病症不治而癒。從此我幸運的走上了一條返本歸真之路。生活雖然很困難,房無一間,地無一壟,但每天心情是那麼開心快樂。

遭非法勞教、警察追蹤迫害

1. 非法關押在錫盟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我還沒來得及給親人介紹大法,江氏流氓集團不法人員就開始來我家騷擾、蹲坑、監視。五月份,非法抄家,把大法書抄走,那時我正住在錫盟打工,直接被非法關押錫盟看守所七天。

我和老年法輪功學員出來就說,咱們去不了北京,就給當地公安寫信,給他們看,他們不就知道法輪功是甚麼了嗎?寫上大法師父《轉法輪》裏是怎樣教弟子做的,寫上哪段哪段,告訴他們我們都是好人,是修煉的人,做道德高尚的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公安局長叫李貴生,我倆給他直接遞到他手中,叮囑他好好看看。

2. 非法關押在呼市女子勞教所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警察又非法抄家,把大法書等物品抄走,又把我非法關押看守所,這次關押了十幾個大法弟子,陸續放出去一部份,最後只剩下我們三個大法弟子。在過年期間,黃曆臘月十六日,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把我們三人各非法勞教三年,送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

進去幾天,就讓我們看「天安門自焚」偽案。我雖然當時法理不明,但我知道這都是假的,因為師父在《轉法輪》裏說的很明確,修煉人不能殺生。自殺也是犯罪。我心裏知道師父都是教我們做好人的。如果這個火燒的是真的,那也是他個人問題。因為師父沒有叫我們這樣做。

在那裏,成天逼著我們看污衊大法的電視,那些猶大還幫著隊長辦洗腦班,斷章取義師父的話,破壞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正信。由於我長期被關押,正念不足,被他們的混淆視聽搞糊塗了,迷失了方向,但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的心從來就沒有動搖過,出來嚴正聲明,彌補過錯。

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沒有一點點的自由,每個大法弟子都有一個犯人包夾(迫害),就是隊長們的內線,監視我們大法弟子,不讓說話,不讓隨便上廁所。一天一夜24小時只有4、5個小時時間休息,18、19個小時都在幹活。對於一些個非常堅定的大法弟子,不聽他們的歪理邪說洗腦的大法弟子,就上酷刑,電擊,戴手銬銬在門框,不讓睡覺,不讓吃飯等各種酷刑迫害。對於不「轉化」的大法弟子軟硬兼施的迫害,偽善欺騙混淆視聽。

藍旗警察追蹤騷擾

二零零八年,我和丈夫在外地承攬了一批水泥活,在外面一百多里地藍旗警察追去,看看我在不在,同時還要把我們掙的錢扣下,不讓工頭給我們錢,得給他。我不修煉的丈夫義正詞嚴的說:憑甚麼我們掙的錢給你,後來他才不敢扣了。

對我的迫害一直不斷,每次騷擾,我都把真相講給他們,法輪功是甚麼,共產黨是甚麼,有得救不再迫害我了,有的聽完,掉頭就走。

二零一三年,我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片警舉報,我被非法關押當地看守所半個月。我家裏的師父的法像和大法書、資料等被非法抄走,警察一直也沒斷騷擾。

國保綁架 非法看守所 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七年六月份,我去外地兒子家,在第六天,我正準備回家,突然接到丈夫電話說,國保人員正在非法抄家,說把我的大法書和師父的法象等物品都抄走了。我急忙打車回家。當時我想他們都不明真相,我得給他們講真相讓他們得救,他們是被共產邪黨欺騙最深的人,是共產黨手中的棒子。於是我心情平靜,懷著善心去面對面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

到家也就是十幾分鐘時間,就來了三個國保人員,一個叫曹魯的讓我看了一下名片,他們把我帶到車上,上車後,一個叫王昭龍的一下把我按倒在車裏,把我的手機搶走了,像對待犯人一樣的大聲呵斥。我說,我又沒有犯罪,你們不要這樣,我們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他們又把我帶到一個地下室,突然圍上來一夥人,有穿便衣的,有穿警服的,他們威脅我,罵我侮辱我,我給他們講真相,講的期間,他們多數人走了,只剩下幾個人對我軟硬兼施,讓我說出電腦、打印機、真相展板等物品是哪裏來的。

當時我說一句「東西是我的,」他們一步一步的鑽空子,折磨我不讓我睡覺,把我鎖在鐵椅子上不能動彈,他們一撥走了又來一撥。罵我、罵大法,不讓我說話,就這樣直到後半夜,他們打開鐵椅子鎖,地上只一塊草墊子,我躺在草墊子上,地下室很冷,凍的我直打哆嗦,直到天亮。

第二天晚上。一個叫「梁隊」的說,讓我看看我的東西,拿你東西時,你不在家,少了沒有。看完後,國保曹魯、王昭龍等五人說送我回家,我信以為真。我問他們是真的嗎?他們肯定說是,這就送你回家。他們把手機和我的護身符項鏈還給我,可出門時,又和我要走手機、項鏈,他們原來是騙我的,把我直接送到醫院檢查身體。我這才知道他們是用欺騙的手段讓我簽字為目的。

到醫院,檢查說有膽息肉,他們根本不管這些,直接送我到看守所,獄醫給我量血壓,說血壓高,不收。王昭龍說剛才醫院檢查還沒有毛病。他們等了半個多小時互相打電話,最後還是把我硬是送進看守所裏。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進去後,第三天,一個叫「安隊」的女人毒打我,給我戴手銬,用手打我的臉,把我打倒在地,我就往有監控的大廳裏爬,她就用腳踢我,往辦公室拉我。我絕食抗議,他們送醫院給我灌食,我的胃裏難受的厲害,經過灌食,我更吃不了東西了,每天吐,一個多月,他們看我難受,就給我量血壓,一量180,王志所長怕擔責任,著急了,還以為血壓計不準了,又量過多人,說血壓計沒有問題,就把我送回牢房裏。從那天開始,天天給我量血壓。一天血壓高到200多,又把我送醫院量,也是200多,他們就給我輸液,我不輸,把我按住就給我輸液了。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從進看守所就用各種方式折磨我,強行灌食:把我手腳都銬在鐵床上,把被子被褥都拿走只剩硬板床。血壓高了,又要給我輸液,我不配合,這次他們怕擔責任,說輸完就送我回家。他們把家人叫到看守所,勒索性罰款5000元,把我放回家。時間是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條件是保外就醫。

遭構陷到法院 被迫流離失所

到二零一八年十月份,在這一年多的日子裏,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加大力度給公安國保、檢察院、法院等郵寄真相資料,後來國保給我退回被罰款的5000元。

可國保把從我家中非法抄走的東西送交檢察院。二零一八年九月份,檢察院又將我起訴到法院,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非法開庭。律師在庭上從法律角度,從人權道義層面,從信仰層面做了有力辯護和講解,我準備的辯護詞也在法庭上念了,當庭沒有宣判。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法院打來電話說,四月二日讓我到法院,說是下判決了。

三月三十一日獲悉,錫盟兩位法輪功學員三月二十九日被非法開庭後,就扣下,沒讓回家,冤判三年。

錫盟法院和藍旗法院是一個系統,我不能再配合邪惡,他們是不講道理,不講法律。我被迫走上了流離失所之路。他們還通緝我,至今有家不能回。

主要參與迫害者:
內蒙古正藍旗國保大隊:王昭龍、曹魯、南布巴圖
內蒙古正藍旗檢察院:公訴科:張天林
內蒙古正藍旗法院:王強
內蒙古正藍旗看守所:王治、安智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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