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時,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這個地方,最初的邪惡迫害勢態是誰造成的?時任納溪區區委書記的萬舉修;時任納溪區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納溪區法院院長的雷正雲;時任納溪區委政法委副書記的馬德鳳;時任納溪區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的羅太銀;時任納溪公安分局局長的謝建鋒,有直接責任。事實如下。
一、綁架全民參與迫害
以納溪區委、政法委「610」(專門為中共江澤民實施迫害的非法組織、如希特勒的蓋世太保,由各級政法委擔當)公安組成的核心班子,層層操控,一條黑線貫穿到底,把參與迫害的骨幹份子落實到各行各業、各單位、各社區,各鄉鎮。
(1)學校。納溪區委、政法委「610 」首先脅迫教育界,在人群最集中學校系統搞起了全校師生大集會,大批判,以中共謊言宣傳為模板布置學生複製謊言寫揭批文章揭批法輪功;組織學校師生及各單位上街大遊行,高呼抹黑法輪功的口號造勢;人人公開簽名表態反對法輪功等。法輪功學員楊太英的兒子所在的瀘天化小學開揭批會,要求每個學生照電視上的謊言寫揭批文章,揭露身邊修煉法輪功的學員,其兒子不敢去學校,流浪在外不敢回家,幼小的心靈受到難以癒合的傷害。
(2)單位。脅迫各行業、各單位清理排查,凡單位有法輪功學員的,單位一把手親自掛帥,與保衛科的專職人員找法輪功學員「談話」、施壓,逼迫交出法輪功書籍,寫保證不再煉,按廣播電視上謊言寫認識,寫悔過,寫揭批。不服從的,派出所以執法的面孔出現,夥同該單位,所在社區上門抄家,抓進拘留所關押,並以停止工作,開除公職要挾。
納溪區委、政法委「610」還規定,國家機關、單位有人堅持修煉法輪功的,評文明單位、衛生單位、綜治合格單位的評比和驗收時,實行一票否決。單位、社區工作達標也沒有評先進的資格。於是該單位就得不到獎勵,職工得不到獎金。
(3)聯合監控。以區委、政法委「610」為首的班子部署各派出所、各社區警察、居委會、單位聯合對大法學員進行嚴密監控,監聽每個法輪功學員電話。用所謂的「維穩費」收買社會無業遊民,和低保人員充當耳目,在法輪功學員家附近蹲坑、跟蹤、監視,大街小巷亂竄,抓捕發真相資料、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
如農機局的法輪功學員被勒令不得離開所在單位、社區一步,不得請假,連法定的年休假也不准請。每天下午單位、社區專管人員向政法委「610」辦公室上報法輪功學員的思想、行動動向。
鄉鎮為非作歹。納溪各區鄉級邪黨黨委、社區,這些個中共的基層政權人員,為非作歹,也一時權大遮天。如棉花坡鎮派出所、村社的人員三天兩頭或打電話盤問該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或三、五個一群闖進大法學員家中恐嚇,見到有關信仰的東西就撕毀,搶走,甚至如土匪一般見到值錢的東西也搶走。法輪功學員楊太珍的姪兒楊林中專畢業參軍,各項考核指標驗收都是最優秀的,個人資料拿去渠壩鄉黨委書記粟代強處簽字,他寫上一筆:兩個姑姑煉法輪功。於是楊林參軍的資格就被取消了,名額讓給一個曾經是刑事犯的兒子。
從納溪的情況看,迫害一開始,區領導班子不遺餘力參與迫害,從上到下,社會的各個層面,各個人,無一不落的都被裹挾到了這場迫害中。
二、截訪
中共無理迫害法輪功,納溪很多法輪功學員不畏強權高壓,依法上訪討說法。時任納溪區區委書記的萬舉修;時任納溪區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納溪區法院院長的雷正雲;時任納溪區委政法委副書記的馬德鳳;時任納溪區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的羅太銀;時任納溪公安分局局長的謝建鋒等,對依法上訪法輪功學員實施罰款、拘留、拘禁洗腦、勞教等各種迫害。
法輪功學員上訪,公安局派大隊人馬圍追堵截,被截回來的重金罰款。截訪人員的交通費、吃住的揮霍,全算在法輪功學員頭上。有單位的從工資中硬扣,無單位的逼迫家人拿,農村的牽豬挑糧食拍賣家產。
警察楊正超曾在洗腦班上咆哮:「法輪功是政府鎮壓的對像,我們想怎麼整你們就怎麼整你們。下次你們再上訪,把經濟給你們掏空、掏乾」。
納溪區居民楊太珍與納溪區農機局公務員楊太英姐妹三次上訪三次被非法截回,楊太珍被重金罰款26718.20元(包括他們截訪揮霍所用),家人為贖回被扣押的房產證,逼迫繳納了這筆巨額現金;楊太英家人先後被敲詐7000多元的所謂「遣返費」,從楊太英工資中強行扣除,再從每月200元生活費中扣除,並記大過處分,取消當年各項獎金。單位業績也受到株連。
棉花坡村民法輪功學員帥先芳、張萍,一九九九年冬月十六日進京上訪,截回被拘留、抄家、罰款。帥先芳拿不出錢就被牽走大小共五頭豬,張萍被罰款三千多元錢,連幾個鴨蛋都要拿走。這些人仗著中共納溪區委、政法委撐腰說:「甚麼是王法、法律,我就是!只要我手中有芝麻大的權利,你們這些人就招架著,天高皇帝遠的,有哪個來給你撐腰。」
火炬廠職工李文全二零零零年底去北京上訪,截訪回來被關押在納溪看守所做奴工6個月,扣發6個月的工資,勒索截訪費3823元7角5分。工廠不給繳納被非法關押期間的養老金,要李自己補交。還不准李文全的兒子參加高考。
張萍被截訪回來綁架洗腦班關押數月,家中兩個小孩無生活來源、無人照管,被迫妥協,回家後不久含冤離世。
帥先芳被截回納溪關押3個多月後,枉判一年半勞教送到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楊太珍姐妹被非法拘留,還被投進勞教所非法勞教迫害兩年,受盡酷刑折磨。
三、洗腦班
非法拘禁,強制洗腦
納溪洗腦班非法拘禁他人,非法剝奪他人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持續時間長達三年半,臭名昭著。二零零零年末,以納溪區委書記萬舉修、區委政法委書記610頭目的羅太銀、區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雷正雲為首的迫害團夥在納溪區辦洗腦班。納溪公安局長謝建鋒脅迫各派出所在納溪城區、鄉鎮鋪開抓人進洗腦班。正在街上走路的、在自家門市賣東西的、在街邊給人擦皮鞋掙錢求生的、還有在親戚家走人戶的,見人就抓,不走就強行綁架。在家裏抓,不開門的就強行撬門入室抓,很快就抓了至少38人,在納溪糧油賓館辦起第一期洗腦班,為時七天。
第二期洗腦班從區委招待所輾轉到流河農家樂,衛生瓷廠,棉花坡氣象局,天仙洞仙鶴賓館。兩期洗腦班歷時三年半,二零零三年八月在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反迫害中解體,最後幾個人才得以回家。
洗腦班由區委書記萬舉修總負責。區委政法委書記羅太銀任校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雷正雲、常務副書記馬德鳳參與其中。納溪公安分局局長謝建鋒指使國保人員高理、黃宗傑等,派出所人員張志強、楊正超等作為洗腦班配備人員參與迫害;法院、檢察院及許多單位人員、如教師、農村村幹部、街道社區幹部等等,充當洗腦班的「幫教」,輪流值班,長期負責洗腦教育。
生活虐待、經濟敲詐
法輪功學員唐世奎說,他關在洗腦班三年沒見過一絲戶外的陽光。
納溪鄉鎮小學退休教師訴說:「這個洗腦班辦了兩年多,搬遷了五個地方,有的地方潮濕的不能住人。通常是把我們單間禁閉,吃喝拉撒於一屋,我們幾乎兩年多不見陽光。不准與家人聯繫,不准見家人,不准家屬送東西,用與世隔絕的方式進行精神折磨。給我們吃農家樂的殘湯剩水,吃腐爛變質的豬肉、餿飯,吃老的連餵畜生都不要的菜腳葉、臭酸菜等等。洗腦班維持長達兩年半才解散。我被非法拘禁兩年六個月零八天。」
「洗腦班非法剝奪我們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生活上虐待,精神上虐殺,經濟上還要敲詐。二零零三年八月份洗腦班解散,要我們交錢放人。我被敲詐現金一萬三千一百二十五元,沒有收據。回家後才十幾天,洗腦班又來繼續向我敲詐二萬四千元。理由是參與迫害我們的管理人員的一切費用都由我們受害人均攤。於是我反對說:『誰扣我的工資,我馬上到北京上訪。』之後由單位開支了這二萬四千元錢。」
農村婦女羅玲蓉訴說:「洗腦班雖然設置在休閒的農家樂,但有鐵門鐵窗,二十四小時專人看管,是一個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的黑監獄,由公安、「六一零」、政法委、司法局、紀委等人員輪流值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說甚麼,只要說聲不煉了,就可以出去,點個頭都行。可是真正要放人出去,可就不是那麼簡單的了,要在他們寫好了的惡毒攻擊大法的三書上簽字,蓋手印等。」
「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極盡生活虐待,不給吃飽,又不准自己買方便麵等任何東西充飢。有次家人給我帶了一點香蕉來,值班的李公安一把奪去,留下幾個給我,其餘的全部讓家人帶走,理由是避免我分給大家吃,目的是要大家都處於飢餓中。」
「我被關在洗腦班兩年多,清楚的記得洗腦班從沒給我們吃肉。一次我姐姐來看我,帶來一點肉,被管宗教的張部長搶走,叫姐姐帶回去,說,不准吃。最可笑的是,有一次一盆水煮白菜幾個人吃,可一盆菜裏只有唯一的一小塊肉。有個法輪功學員過生日,提出自己拿錢買點肉,都沒能允許。」
「印象最深的是,一年過年,給我們吃一點沒用油煎的油菜,黑幽幽的油菜水把飯也染的黑幽幽的。僅吃過兩次肉,都是我在看管人員沒注意的情況下,給錢請老闆幫忙買的,買來分給大家吃。冬天沒有熱水用。」
「洗腦班從來不放風,有法輪功學員住的房間兩扇窗戶只開了一條縫。有來探望的家人看見我們的情況,就說,關在這裏就像關的豬。我出洗腦班後,頭昏、嘔吐、全身無力,連一捆谷草都擔不回去,走路打蹩腳,可見洗腦班對我們身心的極盡摧殘。洗腦班解散時,他們還要法輪功學員家屬拿錢來贖人。」
洗腦班費用,包括那些看管人員每天的吃、住、補貼以及租場地費用在內,全部攤派給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承擔。有單位的叫單位先墊付,而後從法輪功學員工資中扣除。單位拿不出錢的和沒單位的就強令家屬繳錢。法輪功學員楊太珍在糧油賓館洗腦班十幾天,吃飯是自己付的錢,又被勒索4800元(其中:糧油賓館辦學習班開支3900元,紀委檢查涉及法輪功開支890元,收據都不給),家人還拿門面來擔保才把人放回家。
中共流氓迫害了百姓,還要家屬拿錢贖人,拿鄉民當綁票,這是納溪區委、政法委610迫害班子執行江澤民「經濟截斷」政策使出的毒招。納溪棉花坡政府的郭書記、派出所李富全、曾二、村上的王富秀等帶了二十多個人去威逼羅玲蓉的丈夫拿錢贖人,必須把錢拿夠了才能把羅玲蓉從洗腦班黑監獄放回來。其丈夫借了三百元錢他們嫌少,惡人惡警、鄉村歹徒硬逼著他再去借,否則就抱走他家的電視機。還大罵他是反革命家屬,揚言要把他抓進監獄關起。羅玲蓉的丈夫嚇得不敢回家,到處躲藏。
二零零三年八月,在看守所、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近三年的羅玲蓉回到了她那破敗不堪的家:房屋破了、垮了,壩子、屋子荒草叢生,準備用來修房子的鋼條被人偷了,家中稍值錢的東西也被偷了……滿目淒涼,好不叫人心酸。
拘留、勞教迫害。洗腦班責任人,納溪區委政法委副書記馬德鳳,與公檢法調來的管理人員浦秀芳、張興隆、馮剛等,經常恐嚇法輪功學員「誰要煉功的,堅持不轉化的就送去勞教」。他們經常偷偷竄到法輪功學員大的房間附近,伺機捉拿煉功的法輪功學員。尹隆興在房間發正念被抓去拘留所拘留;納溪農機局職工楊太英二零零一年初進京上訪被勞教迫害兩年沒轉化,納溪610國保警察高理把她從勞教所接回來不讓回家,直接投進洗腦班關押5個多月繼續迫害。楊太英絕食反迫害,直至吐血,生命垂危。
鄉鎮洗腦班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納溪區白節鎮政府、派出所按納溪區委、政法委邪惡610的指示,將白節鎮法輪功學員全部集中到白節鎮政府內辦洗腦班。鄉鎮派出所警察等人上門收繳了法輪功學員全部法輪功書籍、煉功帶、講法帶等東西;限制人身自由,不准外出、上訪、煉功;每天去派出所報到、簽名,從早到晚去洗腦班「學習」電視上污衊大法的邪惡謊言,寫了保證書才能脫身。
靠勞動謀生的法輪功學員王躍貴、李光躍、朱學仁、黃國欽、黃世宣被非法拘禁40天,剝奪勞動截斷了經濟來源,迫使他們妥協。
納溪新樂鎮、豐樂鎮等其他鄉鎮則採取逐個通知到鄉鎮派出所去訓話進行洗腦迫害。法輪功學員站著,像犯人一樣的接受非法審問,訓斥,表態寫了不煉的保證,上繳大法書籍才能過關。退休回農村居住的新樂鄉村民沈烈順、丁景壽被抄家後,又被押到新鄉派出所,像罪犯一樣被審問訓斥幾個小時,逼迫寫了保證才准回家。
四、非法拘留、勞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二年、零三年兩、三年時間,由於迫害班子不遺餘力追隨迫害,納溪區形成了大面積迫害。
1、城裏、區鄉遭到洗腦班迫害的人員至少有40人。永寧路社區居民楊太珍;納溪農機局職工楊太英、趙琴;七化建職工家屬劉雲;新樂鄉村民巫德蓉、及巫的母親奚富先、新樂鄉村教師巫顯珍;原食品公司職工或職工家屬張良榮、周介芝、王貴珍;上壩社區居民劉永貴、劉到群、張培元、余素芬;瀘天化職工蔣永芳、尹隆珍、李常玉、楊麗、劉修蓉;油氣田公司王國才;棉花坡鄉村民尹隆星、顏成芳、羅林容、唐世奎、鄒世芳、張萍、羅寧明;火炬廠職工廖代穆、陳興貴、鄧志東、劉左平、李元銀、李樹生;城建局職工左永惠及其女兒李鴻兩口;交通局下屬航運公司蔣吉雲等;區鄉王躍貴、李光躍、朱學仁、黃國欽、黃世宣等。
2、被非法拘留的至少有25人:如棉花坡村民張萍、帥先芳、羅玲珍、張元華、林光華、羅寧鳳、羅林榮、鄒世芳、尹隆星;七化建職工家屬劉雲芳;永寧路居民楊太珍;農機局職工楊太英;油氣田公司王國才;絲綢廠退休工人曹乃馨;原食品公司職工或職工家屬周介芝、張良榮、王貴珍;火炬廠職工廖代穆、李文全、鄧志東、林志惠、王思翠;瀘天化職工尹隆珍,蔣永芳、劉修蓉。
3、被非法勞教至少14人:棉花坡村民帥先芳、羅玲珍、張元華、林光華、羅寧鳳;永寧路居民楊太珍,農機局職工楊太英,絲綢廠退休工人曹乃馨,瀘天化職工蔣永芳、黃德書、楊麗峰、李順芬;火炬廠職工王思翠、鄧志東。
五、個案
羅玲蓉:棉花坡村民法輪功學員羅玲蓉進京上訪被截回拘留9個多月,沒轉化又轉入洗腦班關押至2003年8月23日洗腦班解體。
廖代穆:火炬廠退休職工。2000年12月7日患前列腺癌住院出院才一個月,被納溪國保大隊隊長高理和火炬廠保衛科朱軍、王波、張某等人硬將他拉去納溪看守所關了七天,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直到12月13日才由納溪公安局謝建鋒補簽一份以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拘留的《治安處罰裁決書》。2001年5月1日廖代穆又被高理一夥綁架關押到看守所,被折磨的臉色慘白,四肢浮腫,不能走路了才同意取保回家。2003年2 月19日高理等人看廖代穆身體康復,又來抄家,將他抓去納溪天仙洞洗腦班關押6個月,身體被整垮了,吃不下飯全身浮腫,完全動不了,洗腦班怕擔人命,才同意家屬接人回家。接人時兩個大男子漢架著老廖的雙肩才下了樓。
楊太珍:納溪永寧路社區居民。楊太珍於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煉法輪功後,她所有的疾病痊癒,身體健康,十多年來再未吃過一分錢藥。她按「真善忍」做好人,勤儉持家,孝順老人,愛護子女,吃苦耐勞,夫妻和睦,與人為善,左鄰右舍口碑皆好。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楊太珍第一次上訪回來後,迫害的黑手更惡毒的伸向她的家庭。那些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納溪「610」、派出所、社區等邪黨人員頻繁對她的家庭進行騷擾。楊太珍的丈夫膽小、老實,他們便經常性的、有意的在他面前煽動造謠,挑撥他們的夫妻關係,對他進行各種恐嚇。楊太珍的丈夫精神緊張到了極限,受不了這樣的高壓,一回家見妻子就辱罵,拳腳相加,以發狂的暴打來發洩,有兩次楊太珍都差一點兒死在丈夫的盛怒中。一個昔日溫馨和睦的家變得殺氣騰騰,一個老實、膽小的丈夫一反常態,變得狂躁、暴戾。楊太珍因堅定修煉遭到抄家、拘留、洗腦、經濟重罰、非法勞教,監獄暴力轉化的酷刑折磨等等迫害。其家人也長期生活在擔驚受怕的恐懼中。
劉雲芳:納溪一個商業部門的門市員,84年因改革承包,單位被搞垮了,劉雲芳被迫下崗失業;下崗失業後沒有分文的經濟來源,全靠老伴退休金過日子。一九九七年四月修煉法輪功後,修「真善忍」做好人,修煉一段時間後,病好了,特別是多年的哮喘不治而癒,脾氣也改了很多。因堅定信仰,告訴人們法輪功真相,遭到抄家、洗腦、拘留迫害(後被非法判刑兩次)。劉雲芳的家不斷遭到邪惡恐怖的騷擾,其丈夫在各種迫害的高壓恐懼下被迫提出離婚,劉雲芳本人遭受嚴重迫害,還落到家破人散的境地。
楊太英:農機局公務員,三次上訪被重金罰款,單位處分留用察看,被拘留、非法勞教,受盡勞教所暴力轉化的酷刑折磨。家庭承受不了嚴酷的迫害,丈夫被迫離婚,又一個家庭破碎。
六、繼續迫害
時任納溪區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的雷正雲:除了早期夥同萬舉修、羅太銀等人參與了上述行惡之外,2002年至2006年任納溪區法院院長期間,遭到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賀世芳、蔣吉雲、袁玉菊、梁勁輝、胡京賦。
2006年12月至2018年6月,雷正雲擔任瀘州市中級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期間,與瀘州江陽區、龍馬潭區、合江、瀘縣、古藺、敘永法院合夥構陷、枉判瀘州地區的法輪功的學員有:張利輝、巫德蓉、巫顯珍、楊太珍、魏鳳鳴、羅水珍、桂大律、楊明、梁文德、易群仁、馮德群、唐明海 羅玲蓉、張自琴 、羅正貴、舒安清,楊太英、李延鈞(成都法輪功學員)等,不完全統計,至少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瀘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誣判。
時任納溪區政法委副書記的馬德鳳:除了鼎力萬舉修、羅太銀等人參與了上述行惡之外,2003年至2008年3月任區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期間,納溪地區的迫害從沒有停息。法輪功學員多次寫信給她講真相都不聽,繼續維持迫害。這期間有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9人被非法勞教,3人以上被拘留,多人被抄家,許多家庭被騷擾、恐嚇。
以上只是納溪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的冰山一角。參與迫害的領導人物以上等人,對納溪地區的迫害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希望他們能覺醒,悔過,從此善待法輪功學員,停止迫害,為自己留下未來。
四川瀘州市納溪區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
萬舉修:男,漢族,1954年 10月生,四川自貢人。1998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納溪區中共區委書記。後調任瀘州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現已退休。
雷正雲:男,生於 1966年12月。2000年至2001年納溪區政法委常務副書記,2002年至2006年納溪區法院院長,2006年至2014在瀘州中級法院紀檢組長,2015至今在瀘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
馬德鳳:女,漢族,1965年12月生,瀘州納溪人。1998年10月至2001年10月任納溪區檢察院副檢察長,2001年10月至2008年3月任納溪區委政法委副書記,2008年3月至2016年4月在龍車鎮任職。2016年9月任瀘州市納溪區副區長。
羅太銀:男,1999 年至2002年任納溪區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610 頭目),後任林業局局長,至退休。
謝建鋒:男,1999年至2004年1月任納溪公安分局局長,2004年調任江陽區公安分局局長,2007年11月任瀘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2014年8月至今任瀘州市公安局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