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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錦州監獄「嚴管隊」遭受的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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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我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監獄,在嚴管隊遭受酷刑迫害。

1. 坐小凳

每天從早上五點到晚上九點坐在小凳上,不准晃動。小凳類似木樁,固定在地上,高約三十釐米,凳面直徑約十五釐米。坐幾天後,臀部便被磕掉皮,開始滲水、滲血,粘在褲子上,當每天坐凳結束後,都要忍痛把這塊褲子揭下來。

2. 毒打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大約三點左右,當時主管嚴管隊迫害的獄政科副科長楊金豐(人稱「楊處」的),以我坐姿不標準、動彈為由,把我帶到其辦公室,因為辦公室沒有攝像頭,他勒令我蹲下,然後對準我的腦袋,開始手刨腳蹬,致使我眼冒金星、牙齒鬆動,並從此沒有復原。我年歲不太大,但兩側牙齒由於鬆動而掉了七顆,其中至少有一顆可能與「楊處」毆打有關。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3. 「抱凳」

楊處打完我後,意猶未盡,大喝一聲「抱上!」「抱上」就是「抱凳」,是錦州監獄發明的上刑手段:方凳物體,高約六十釐米,固定在地面上,人坐在地上兩腿夾住方凳後,戴上腳鐐,以免雙腿脫離開凳子,兩臂由方凳兩側固定的鐵環中穿過,抱住凳子後,戴上手銬,以免雙臂脫離開凳子。簡單的說就是雙臂、雙腿一齊抱住凳子後,銬上。白天、晚上一直這麼抱著,只有吃飯和上廁所時間,能解開幾分鐘。

錦州監獄酷刑示意圖:抱凳
錦州監獄酷刑示意圖:抱凳

古時商紂王好用「炮烙」之刑,把人抱住空心銅柱後鎖上,銅柱中間燒火,把人活活烙死。這個「抱凳」應該是受「炮烙」的啟發,研製時,考慮到人權因素而形成的「簡化版」,因為沒燒火、沒要命。其實,很耗心血、傷自尊,也挺要命。

我抱了兩天兩宿後,出現幻覺,在後半夜,我突然頭暈目眩、心跳加速、身冒虛汗,覺的自己抱張桌子倒立在空中,我急忙守住心智,才慢慢清醒過來。抱了四天三宿後,把我解下來,又坐在小凳上,共一個月,他們才停止這種迫害。

4.「熬鷹」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錦州監獄又開始對法輪功學員強制轉化。沒有轉化記錄的,都被帶到指定的教育科的房間,晚上不讓回監舍睡覺,夜以繼日被固定在控制鐵椅上,幾名警察輪班看守,開始「熬鷹」。

我不知道接下來都會有啥花樣,能不能熬的住,於是忐忑,我把這種忐忑坦誠的告訴了主管迫害的警察:既然你們上級要求非得進行這種「司法工作」,那就請讓我能夠承受的了,如果我承受不住,可能後果很嚴重!我說的是真話,我早就形成了一種信念──堅持大法比堅持自己的生命更重要。還好,我攤上的這幾個警察內心善良猶在、正義之心未泯。五天五宿後,對我不了了之。

我後來被非法關押在第十一監區,之後幾年,我不幹活,本監區警察也沒有主動迫害過我,我經常寫申訴,有幾十封了,我不確定是否給我郵寄了。對相關法律,我已經自學清楚了。給監區人員講法輪大法好的真相,監區70%在押人員都三退了。我內心想回家,感覺這裏「英雄無用武之地」,救人力度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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