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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涼山州維穩辦主任宋光明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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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發表《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輪功者,拒發簽證,拒絕入境。國際社會已從對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呼籲,走向實質性的具體拒簽行動。現在,四川涼山州維穩辦主任宋光明被舉報。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宋光明(Song Guangming),男,漢族,一九六三年八月生,四川冕寧縣人,大學學歷。現在工作單位:涼山州州委(西昌市三岔口南路六十六號),曾經任會東縣法院院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任西昌市法院院長、中共黨組書記;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任涼山州政府副秘書長;二零一三年六月任涼山州委副秘書長兼州委防邪辦、州「六一零」辦(維穩辦主任)至今。

一、宋光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任西昌市法院院長期間,西昌市發生了自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以來最慘烈的非法判刑迫害: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胡雲懷被非法庭審後冤死在看守所,何先珍在四川省女子監獄在高壓轉化下致死;為保所謂的「奧運平安」市國安瘋狂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兩名老太太在法院下傳票後在驚嚇中含冤離世。

西昌市法院無視律師的無罪辯護,對公訴人刻意羅織所謂的證據視而不見,聽命於「六一零」辦的指令,執法犯法,對法輪功學員枉法誣判,給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深重的苦難。法輪功的案子,在西昌市法院大多都是經過審委會開會研究決定的,作為院長的宋光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案例一:高德玉、何正瓊、程冬蘭、何先珍四名老太太被非法判重刑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高德玉、何正瓊、程冬蘭、何先珍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審,為了陷害四名法輪功學員,把案子搞大,公訴人竟然把抄出的書和小冊子等資料一頁算一份材料,這樣羅織出上萬份傳單。律師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證據,請證人出庭作證,全部被法官回絕。在構陷法輪功學員何先珍的所謂證據上,根本沒有本人簽字,只有辦案人員的簽字,律師依法指出證據不足。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高德玉等四名法輪功學員仍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今七十歲的老人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律師說:「全國都罕見。」程冬蘭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何正瓊被非法判刑七年。高德玉、何正瓊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川西女子監獄。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後,八十多歲的老伴在孤獨和悲憤中離世。二零一六年,六十多歲的老太太何先珍在簡陽養馬河省女子監獄的強制轉化高壓下被迫害致死。

案例二:善良女裁縫胡芸懷被迫害致死

胡芸懷,女,個體裁縫。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被西昌國安警察以「莫須有」的罪名綁架進拓荒看守所,八月中旬,市國安將漏洞百出的黑材料報給市檢察院,檢察官江壽,肖慧等荒唐地將胡芸懷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同時起訴。(見西檢刑訴(二零一零)第一九六號)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審了法輪功學員胡芸懷和伍淑君。期間胡芸懷的家人向法院申請保外就醫,法院不同意。十月二十一日,大概是市法院知道了胡芸雲懷已病危,打電話叫家屬這時去辦保外就醫的手續,家屬欲哭無淚,申請了多次的取保手續現在才同意,但是現在的胡芸懷連氧氣管都不敢拔,怎麼回家?這時「取保」有甚麼意義?明擺著是有關部門想推脫責任嘛!

經過五個多月的非法關押折磨,在極度的精神壓力和看守所非人的生活條件下,原本身體健康神采奕奕的胡芸懷身體迅速消瘦,體重從一百多斤下降到七十多斤。受盡西昌「六一零」、公、檢、法折磨的胡芸懷,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年僅五十四歲。十二月十三日,胡芸懷遺體被市國安強行火化。

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卻在看守所被活活「關死」。胡芸懷的死,西昌市拓荒看守所、西昌市國安大隊、市檢察院、市法院、及相關的政府部門和相關領導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案例三、兩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庭審,在驚嚇中離世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的七月十二日下午,西昌市國安大隊和北城派出所的眾多警察,綁架了在三衙街物資局的張紹惠家十多名學法、交流的法輪功學員,大部份是六十至八十多歲的老年人。他們被強加的荒唐的罪名是:「結夥作案」!所謂法律依據是:刑法三百條「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張天玉在非法關押中導致重病,被取保回家,二零零九年二月下旬收到市法院傳票,要在三月二十九號非法庭審張天玉和張紹惠等法輪功學員,張天玉在驚嚇中一度離開西昌避免再次遭受迫害,從看守所回家後,張天玉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二零零九年九月,在西昌含冤離世。

張紹惠也在非法關押中導致重病,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保外就醫回家,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收到市法院通知在三月二十九日參加非法庭審的傳票後,為免受非法判刑的迫害,流離失所半年後才回到家中。這次迫害使張紹惠的身體一直沒有恢復到被非法關押前的體質。二零一四年初張紹惠在病痛的折磨中含冤離世。

案例四:兩位賢淑女士被誣判七年 兩個完整家庭在痛苦中破碎

二零零九年,家住西昌市三零一家屬區的兩位五十多歲的退休女職工李映瓊、左永紅被西昌市法院誣判,倆人均被非法判刑七年。

李映瓊的年近九十歲的老母親因承受不住這殘酷的打擊在悲憤中離世。

左永紅的母親已八十八歲了,只抱養了左永紅一個女兒,生活全靠左永紅奉養、照管,左永紅的丈夫患了喉癌,他的退休工資,幾乎全部都用來買藥吃。左永紅的兩個兒子都沒有正式工作,大兒子已三十多歲了,還無錢娶媳婦。二兒子才結了婚,又添了一個孫女,因此一家四代七口人就全靠左永紅一千七百餘元的退休工資來維持生計。她既是家裏的精神支柱,又是經濟支柱。左永紅被非法判刑讓她的家近乎垮了,她身患絕症的丈夫在悲痛與恐懼擔憂中住進了醫院,本來就貧困的家更是難以支撐……

案例五:西昌法院理屈詞窮 依然誣判陸遠翠、夏惠瓊五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西昌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陸遠翠和夏惠瓊非法庭審,在律師有力的無罪辯護下,使理屈詞窮的法官最後不得不草草收場。

非法庭審是在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進行的,法庭周圍布滿穿著警服的警察和便衣,如臨大敵,市法院張貼了公告說是公開庭審,實際開庭時,強制要登記身份證,使許多想進去旁聽的群眾不能進去,有一個從西昌邊遠農村來的老太太央求守門的法警放她進去,法警根本不聽,只說要回家去拿身份證。有一個家屬因為沒帶身份證,也沒進去。

在開庭前,律師找法院辦相關手續時,刑一庭庭長和副庭長石蜀雲強制複印律師的執業證書,律師叫拿出法律依據來,刑一庭庭長和副庭長說:「我們這兒是涼山州,有特殊性,不光是這件案子,對所有的案子都是這樣的,都複印了律師的執業證書的。」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陸遠翠、夏惠瓊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五年,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案例六:家中的「頂樑柱」──被秘密庭審和秘判的趙軍

趙軍,女,是西昌同德建司的退休職工。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被西昌市法院非法秘密庭審,庭審根本沒有通知家屬,家屬去要判決書,法院都不給。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趙軍被市法院枉判三年,後被非法關押在四川省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案例七:異地法輪功學員蘇麗娟、馮娟被非法判重刑

蘇麗娟,女,四十多歲,個體戶,家住四川省米易縣撒蓮鎮。馮娟,女,三十多歲,家住四川省米易縣丙谷鎮。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蘇麗娟同馮娟,在西昌邛海月色風情小鎮被西昌國安便衣以手機在發法輪功短信為由綁架,非法關押到西昌市看守所,七月九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蘇麗娟被西昌市法院枉判六年,馮娟被枉判五年半。涼山中級法院駁回兩人上訴維持原判。

二、宋光明在二零一三年六月任涼山州委副秘書長兼州委防邪辦、州「六一零」辦(維穩辦主任)至今,涼山州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六十六人;非法拘留五十人次;非法判刑十六人次; 迫害致死兩人。

被綁架六十六人:樊銀枝、蔡惠君、黃玉芬、唐德瓊、劉助瓊、寧國瓊、楊培秀、楊世慧、雷鳳英、羅洪敏、張家成、陶紹玉、丁訪蓮、唐忠秀、葛莎莉、林順華、龐素芬、張家成、付愛國、楊裕群、周春霞、付世瓊等。

非法關押五十人次:解德美、艾崇慧、龐素芬、張家成、付愛國、楊裕群、付世瓊、譚芳、羅龍飛、許世開、許明清、周萬琴、莊洪蓉、付雅會、蔣德媛夫婦等。

非法判刑十六人次:西昌市樊銀枝被非法判刑七年(監外執行)、張翼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廖安才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郭兵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羅明春被非法判刑一年。

會理縣吳從美被非法判刑三年、吳敦瓊(緩刑)、花晚霞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崔德利被非法判刑三年、張惠瓊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馬凌仙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個月;沈佳鳳被非法判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羅繼平被非法判刑一年、董秀瓊被非法判刑一年、鄭瓊被非法判刑一年。

越西縣吳世蓮被非法判刑四年。

迫害致死兩人:沈佳鳳和張紹慧在遭受非法關押後含冤離世。

宋光明作為州委副秘書長和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兼維穩辦、防邪辦)的主要負責人,對轄區內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宋光明作為多年的法院院長、法律人,卻犯下利用法律迫害信仰的罪行,執法犯法、知法犯法,是中共法律人的悲哀,也是中共官員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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