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業剛,一九六二年一月出生,山東萊蕪人,曾任泰安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長,泰山區委副書記,泰安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泰山景區管委會主任、泰山風景名勝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副廳級)、黨工委書記,泰安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譚業剛在任職期間,為撈取政治資本,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給一些法輪功學員及家人造成了深重的苦難。現在因貪污、受賄獲刑,實際是迫害修煉人遭了惡報。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三年,譚業剛任泰山區委副書記期間,具體策劃實施了對一些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為了抓樹「典型」、邀功請賞,他曾組織「六一零」、公檢法和電視台一行三十多人,竄至泰安市心中樂大酒店,對法輪功學員王傳秀進行迫害,強迫她上電視認錯,放棄修煉。王傳秀始終捂著臉不讓錄像,致使其邪惡的陰謀未能得逞。譚業剛還派專人限制王傳秀的人身自由,並把她劫持到泰安市洗腦班(泰山區大津口雲海度假村)迫害。王傳秀的家人去找譚理論,譚業剛顛倒黑白地叫囂:她(指王傳秀)不讓我好過,我也不讓她好過。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譚業剛任泰山景區管委會主任、泰山風景名勝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副廳級)、黨工委書記期間,景區內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其中兩名被非法判刑;一名被非法勞教,出所後身體久未恢復,最終離世。
二零零六年五月,已退位的江澤民要登泰山,張高麗了為巴結江不顧當時正值「五一」假期,下令泰山「封山兩天」;同時要求當地官員們「列隊歡迎」,還特別準備了八人大轎,抬江上山;張自己則緊跟其後「護駕」。譚業剛為了再圖升遷,趁機表現自己,緊抓「安保」,把法輪功學員也當成了「不安定因素」予以清理。五月一日上午,泰山區泰前辦事處泰前村民、法輪功學員周慶貴正在街上走著,突然被景區便衣警察抓住。當時被街坊看見出面阻止,沒讓惡警帶走。下午二時許,紅門派出所多個惡警翻牆入院,從家中把周慶貴反銬起來強行帶走,再次劫持到王村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在勞教所裏,由於邪惡迫害,周慶貴身心受到很大傷害。出所時,他身體十分虛弱,長期未能恢復,於二零一二年夏天含冤離世。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晚,年近七旬的法輪功學員王之華、卞學雲夫婦在泰山腳下,路旁樹上懸掛曝光中共惡徒「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相條幅,被蹲坑的惡警綁架,帶到景區天外村派出所訊問。之後被抄家,家中大法書和有關資料、煉功用小音箱被盡數掠去;同時他們的兒子被勒索二千元。然後把他老兩口劫持到泰山區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晚,泰安法輪功學員余弘、寧魏在泰山竹林寺掛真相條幅時,被竹林寺派出所惡警綁架抄家,家中私人物品被搶走。她兩個被非法關押在泰安市看守所長達半年之久。
二零一一年一月中旬,中共泰山區法院對她倆非法開庭,誣判余弘四年、寧巍兩年,劫入山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善惡有報是天理,多行不義必自斃。貪腐濫權、賣力迫害法輪功的譚業剛在一片眾怒惡聲中仕途夢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譚業剛被省紀委監委立案調查、雙開;十二月,譚業剛被濟南市檢察院逮捕,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譚業剛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93.2萬元;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1175.852萬元。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濟南市中級法院對譚業剛受賄、貪污一案開庭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譚業剛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譚業剛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自二零一零年以來,曾在泰安市任職的市(廳)級官員,至少已有八人遭報,或被調查、雙開、自縊、獲刑,如耿文清、賈學英、楊魯豫、郎慶田、苗仲華、劉衛東、王永征、譚業剛等(這還不算病亡的);處、科級官員中遭報的就更不計其數了。表面上看,這些官員被究之因大都是貪腐濫權,更深層的原因是這些人都秉承了江澤民的罪惡旨意,積極參與實施了對法輪功的迫害。而那些尚未遭報的,也只是時日未到而已。
古往中外,迫害佛法和修煉者的人都沒有好下場。法輪大法(法輪功)的弟子、學員是按照「真、善、忍」原則修心向善、修己利民的修煉者,其大善大忍的胸懷和行為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對於這樣一個善良的修煉群體,誰迫害誰犯罪、誰遭報,這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希望至今還不明白法輪功真相的人,特別是那些還在繼續參與迫害的人,靜下心來,認真了解一下法輪功真相,別在持續的執迷不悟中毀了自己和家人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