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闆多付的錢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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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二零一八年秋季的一天,與我們合作的一家公司的老闆將貨款結算給了我,因這生意是我們五人合夥做的,我將錢領回後就分給了大家。

分完錢後我一算,不對,我們沒賺這麼多啊,我又估算了一下,我自己多分了三千多塊錢。越想越不對,我就叫其中一個兄弟把老闆給我的發票拿出來算一下,兄弟說發票我都撕了,又說:分都分了,算甚麼。我馬上想起了師父要求我們做事要為別人著想,我就耐心的和兄弟們說,老闆可能買我們十倍的貨都賺不了多給我們的錢,我們如果不退還給老闆,良心上也過意不去,你們說是不?我又給他們講了師父在《轉法輪》裏講的不失不得的法理,幾位兄弟很感動,都非常坦然的把錢給了我。

第二天我找到那位老闆,對他說:「老闆你給我們的錢給多了。」他問多多少,我說可能離兩萬不遠,老闆聽了大吃一驚,說發票我都扔了。我說你快去找找,老闆馬上去垃圾桶找,「哎呀!」一聲,說:「還好,垃圾桶還沒倒。」

從垃圾桶裏找到了底單,一算多算出一萬八千五百八十元。我將多拿的錢分文不少的退給了他。老闆知道我修煉法輪大法,明白真相,也「三退」了。老闆非常感動,連聲對我說:「謝謝」,我對他說:「你不用跟我說謝謝,其實我們都應該感謝大法師父。」老闆急忙說:「那我就謝謝大法師父了!」

我知道,我在過關的時候,是慈悲偉大的師父幫助了我,我從內心深處感謝師父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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