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人中情 走正修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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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我是一九九八年底得法的老弟子。二十多年,在生命的長河中只是一瞬間,可正是這短暫的瞬間,生命在法中被洗淨、重塑。下面將自己修煉中的體會寫出來,向師尊彙報。不足之處,請同修指正。

一、斬斷情絲 破繭而出

從記事起,我對父母的怨恨就很深,認為他們做事不公平,總是有意無意的偏袒妹妹。尤其是看不慣母親那種無事生非、無理也要攪三分的市井之習。

在修煉初期,每當我提起父母,各種委屈就會湧上心頭:十三個月大時,隨著妹妹的即將到來,我被父母送到了異地的外婆家,小小年紀就飽嘗了寄人籬下的苦楚。到了上小學的年齡,回到父母身邊,迎接我的卻是他們的冷漠,不僅如此,就連當時外婆給我穿的一套新衣服,也被母親硬生生的從身上扒下來,穿到了妹妹的身上……漸漸的,我明白了自己是家裏多餘的人。

長大後,對於父母,我更像是個債務人,不僅工資如數上交,即便出嫁也是淨身走進夫家的門。

隨著修煉的深入,我悟到:一切不公都是自己的業力所致,心中的怨恨也隨之淡去。一天,叔叔與我商量,父母的年齡越來越大了,能不能由我來照顧他們?一想到自己從小到大與父母就像是兩個世界的人,我本能的搖了搖頭;可又想,自己是煉功人,大法要求我們「做事先考慮別人」[1],況且照顧父母也是兒女應盡的義務,於是我答應了。

由於我家住房面積較小(只有兩室,我和孩子各住一室),且父母喜歡獨居,我便和父母商量,把他們的房子賣掉,在我家附近從新買房,這樣既能滿足他們的居住要求,又方便我來照顧他們,父母欣然同意。雖然,父母名下有三套住房,可他們把兩套大一點的房子分別過戶給了弟弟和妹妹,只剩下一套單間房,按市價只能賣三十萬元,從新買房至少得七、八十萬元,而父母手頭也沒有多餘的錢,我只好把自己名下僅有的一套公寓房給賣了,解燃眉之急。

賣房進行的很順利,買房麻煩可就大了。儘管新買的房子面積比原來的大,樓層也比原來的好,可父母不是嫌房型不好,就是說採光太差,反正沒有一處是滿意的,來來回回折騰了近半年,也沒有買到合適的房子。最後,趁孩子出國留學之際,父母硬是搬進了孩子的房間。等孩子放假回家,只能住快捷酒店,弄的孩子直哭:爺爺給我的房子,我卻沒地方住。我趕緊向孩子賠不是,是媽媽的不對,只要有合適的房子我們馬上就買。孩子不再言語,從此很少回家。父母也一直不提買房的事,一住就是十幾年。

原以為事情會到此結束,沒想到時間一長,父母又像從前那樣對我橫挑鼻子豎挑眼,不是嘟囔著房子太小,住的不舒服,就是含沙射影的說我騙他們的錢(指三十萬元賣房款)。有時,倆人還會一唱一和,一會兒抱怨電視機有問題,一會兒又說冰箱質量不好。往往是剛換完這個,又吵著要換那個,光電視機就換了三個。

開始的時候,面對父母的無理取鬧,我含淚而忍,忍不住時,還會解釋幾句;到了後來,經歷多了,也就不放在心上了。直到有一天,母親當著弟弟、弟媳的面,又說我騙他們的錢。這時,一向寡言少語的弟弟突然對著母親發起火來:不是說好大姐照顧你們,房子歸大姐嗎?更何況,我和二姐每人也分到了一套房,不要沒事找事。母親表情怪異的說:我忘了。

弟弟走後,委屈的淚水奪眶而出,我在心裏不停的對師尊說:請師尊幫幫我吧,弟子快承受不住了。這時,師父的一段法在腦中浮現:「因為人有情在,生氣是情,高興是情,愛是情,恨也是情,喜歡做事是個情,不喜歡做事還是個情,看誰好誰不好,愛幹甚麼不愛幹甚麼,一切都是情,常人就是為情活著。那麼作為一個煉功人,一個超常的人,就不能用這個理來衡量了,要突破這個東西。」[1]

我心不禁一震,口中一遍遍的重複著:「那麼作為一個煉功人,一個超常的人,就不能用這個理來衡量了,要突破這個東西。」忽然間,一股熱流通透全身:我是一個煉功人哪,不得按照法的標準來做嗎?

靜下心來,我向內找:父母的種種表現,不正是自己執著情而帶來的麻煩嗎?因為執著親情,才會認為父母做事不公,全然忘了一切皆有因緣;因為妒嫉心不去,才會怨恨父母偏袒妹妹;也正因為自己有看不慣母親的心,缺乏修煉人應有的慈善之心,所以才使父母對我橫挑鼻子豎挑眼,才促使母親無事生非。原來問題全出在我這裏呀。

對照法,我進一步向內找:父母為甚麼總說我「騙」他們的錢呢?原來我把那三十萬元賣房款理所當然的當成了自己的錢,這不正是執著錢財的心給自己帶來的魔難嗎?想到此,我決定把錢還給父母。

第二天上午,我約上弟弟、弟媳,帶著母親到銀行把三十萬元存入她的名下。看著母親開心的樣子,壓在我心頭幾十年的怨恨,瞬間消失了。

二、心繫眾生 正念正行

邪惡對大法的迫害,在人間已延續了二十年。二十年來,大法弟子不畏艱險,通過堅持不懈的講真相,使眾多生命遠離了被毀滅的邊緣。可是,仍有一部份人,他們雖然知道大法好,但在邪惡的高壓或利益的誘惑下,還會有意無意的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因此,修煉人的正念正行,對眾生得救就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因為「大法弟子已經成為眾生得救的僅有的唯一希望」[2]。

幾年前,我被綁架至洗腦班迫害。從走進洗腦班的那一刻起,我就把自己擺在了救度者的位置上:一切由師尊做主,決不允許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操縱警察、「六一零」等相關人員、單位領導與家人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犯罪,一定要讓與此事有關的所有生命做出正確的選擇。

關洗腦班後不久,家人聞訊而來。一見面,妹夫即勸我不要認死理,並說甚麼胳膊擰不過大腿。我對妹妹說,你們來這裏只能是幫我,其它問題回家再討論。這時,弟媳在一旁對弟弟說,還是找熟人走走關係吧。我說不用,我是在單位上班時被綁架的,你們就找單位要人。此後,弟弟和弟媳不停的往返於單位、洗腦班要人,直到我安全回家。

由於本地同修的及時曝光,短時間內,海外營救電話像雪片一樣飛來,在很大成度上震懾了邪惡。據洗腦班陪護人員講,他們(指「六一零」人員)對你和顏悅色,對別人(指其他同修)整天陰沉著臉,甚至還訓斥。由此可見,外面同修的及時營救,對裏面同修來說是極大的支持。在此,也向所有參與營救我的同修說聲:「謝謝!」

一天上午,參與綁架我的區國保大隊長來到洗腦班,說要與我聊聊。我說,可以。他開口就問:有沒有參與「訴江」?我笑著說,這個問題好像超出了您的職權範圍,我不能回答您的問題,但我可以告訴您大法弟子為甚麼要「訴江」。聽完我一番訴說,區國保大隊長微笑著點了點頭,起身說道:我會秉公執法的。

大約又過了十來天,我的身體出現了病業狀態。我對負責「轉化」我的「六一零」人員說,我必須馬上離開這裏。稍頓了一會兒,我又說:其實你心裏非常清楚,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如果有一天法輪功真相大白於天下,你將如何面對自己的良知呢?到時,你能躲得過正義的審判嗎?她表示自己說了不算,讓我與主任談。

第二天,「六一零」主任找我談話。因剛進來時我們交談過一次,所以這次交談比較簡短,氣氛也比較溶洽。他問我有沒有參與「訴江」?我說,不能告訴您有還是沒有,但我可以告訴您「訴江」是合法的,任何人都可以參與「訴江」。緊接著,他老生常談,說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話。等他說完,我就問他,法輪功真相您一定知道不少吧,他說經常看明慧網。我告訴他「君子不立危牆之下」,他說知道;我說我要回家,他說明天辦手續。說完就離開了。

從洗腦班出來後,單位對我被迫害期間造成的離崗做公休處理。我隨即找到相關領導,告訴她:我要公休外出旅遊。她說:平時我一直很關照你,甚至出事後還到裏面(指洗腦班)去看你,但有些事情我也很為難,希望你能理解。我慈善的對她說:正因為如此,我才不讓您在無意中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其實我對旅遊一點興趣都沒有,但是為了您及家人能有美好的未來,我才決定外出旅遊的。她恍然大悟,連聲說:「謝謝。」

回首自己二十多年的修煉歷程,既有得法時的喜悅,也有走錯路的痛悔;既有魔難中的堅守,也有證實法的壯舉。所有的一切,都是生命在法中實踐著人成神之路。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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