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累遭八年冤獄迫害 四川譚興蘭信仰不改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宜賓市譚興蘭,修煉法輪功前全身都是病,每天全是用藥來保,不能曬太陽,又不能沾涼水,有百分之六七十的食物不能吃。從一九九六年九月修煉大法的當天,她開始就感覺全身相當輕鬆,食物都能吃了。從那時到現在,二十多年來沒有看過一次醫生,而且身體相當健康。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在惡首江澤民的瘋狂迫害下,譚興蘭多次遭受縣公安局、市公安局的惡警以及川西監獄、四川女子監獄的殘酷迫害。下面是譚興蘭訴述她的部份經歷。

上訪被綁架勒索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去北京上訪,心想將自己修煉大法以後身體和精神上受益的親身體會和經歷向國家領導人講法輪功是好的,而且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一群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的人,從社會層面上來說,法輪功對國家與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希望能給我們一個正常的煉功環境。

結果還未到上訪處就被抓了,直接送到四川省駐京辦事處,隨後由錢興明(已故)到北京接回到宜賓,當時我身上所有的錢全部收光。到宜賓後由宜賓縣公安局姓張的警察接到宜賓縣拘留所。

在拘留所被非法關了十五天,並且被罰款三千元,罰款是由縣警察吳明金操辦,並揚言如果沒錢就抬冰箱,抬電視機。

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翠屏區公安分局警察楊華(已故)與三江廠保衛處王夫利、黃志華等到我家非法抄家,把家裏的所有大法書和大法資料全部搶走,並且把我綁架到戒毒所。當時由於我煉功,就被所長駱永衡和惡警朱昌軍吊在窗台上,一吊就是三天,隨後又轉到市看守所,剛進去就叫全身脫光來檢查,甚至連內褲都要脫下來,具體由警察譚雨執行。

酷刑圖:吊銬
酷刑圖:吊銬

在戒毒所和看守所共被關了十八個月,隨後被非法判了三年,開庭也不通知家人。在川西監獄整整關了二年,其中被關監視一年。由於我沒有轉化,兒子來探視有四次都未能見面。在出獄的當天還被百般刁難。

二零零五年宜賓市「610」和廠派出所強行將我綁架到龍灣金沙江賓館洗腦班,強行看邪教片,污衊大法的電視,倆人針對一位大法弟子進行所謂的幫教。主要人物有李林森、徐志堅、王夫利。當時是陸莉萍(南岸某律師事務所的科長)給我寫的不煉,沒有經本人同意,我也不同意(陸莉萍的丈夫:錢建華,兒子:錢正虎),被關了二十二天才放回家。

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我在月波至文星的路上向世人講真相,發大法資料,由於當天是趕集沿途趕集的人比較多,所以聽講的人也多,資料也發的不少。到七星村的時候,來了五~六個不明真相的人,把我帶的資料全部搶了,並一起到我家,此時我家在沒有主人的情況下已經被抄了,把師父的像和所有的真相資料全部沒收了當地不明真相的人彭桂蘭(18784119441)全程跟蹤告密。自從我回到家鄉,此人就一直跟蹤我。當天經泥溪派出所,晚上就送到了縣看守所。整個事情是由宜賓縣公安局警察吳明金操控。

在看守所被關了八個月後,縣法院非法開庭,開庭的頭天我要求通知我家人,當即被告知不行。由法官鄧華智任審判長還有當時的副院長(未知姓名),結果被冤判五年,並被告知可以上訴,我立即就上訴。上訴後一個月通知下來不准,維持原判,第二天就把我送四川省女子監獄。

到監獄被送到一監區,監區長是王亞飛,幹事李新澤,此二人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還有何清蓉、趙宏,還有協助惡警的犯人吳懷晏、熊明。以上這些人都是極邪惡的人。在監獄裏,我不寫所謂「三書」、不背監規,他們就不准我睡覺,不准買衛生紙,不准買日用品,每頓只給很少的飯菜,還要長時間曬太陽,並且被罰十二天十二夜不准睡覺,隨後就是每天只睡一個小時,而且還是每天早上五、六點。由犯人監視我,稍有不留意就可能被告狀。隨後面臨更邪惡的迫害。除了每天只睡一小時,其餘時間全是站,腳上汗毛孔都已出血。持續了將近四個月,還被反手吊了一個下午。由於我沒有文化,不會寫字,惡警趙宏就叫每天練,能寫就要寫「三書」,還要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不寫不看就罰站。從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開始到我摔了一跤後才沒有站。有一次,由於我不聽他們的話,不寫「三書」,幹事李新澤就把我叫到他們辦公室,打我耳光,還用電棍電我全身。當時有五個警察在場。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進了監獄後,由負責轉化的主任余治芬,張凱組織每天下午的洗腦班,看污衊法輪功的宣傳資料和邪惡的錄像,每天都要寫心得體會。我說我沒讀過書,從來不會寫字,我不寫他們就罰我蹲馬步,不准上廁所,一搞就是一個下午,還不定時的灌不明藥物。由邪惡犯人山樹蓉動手,但我每次都吐了。監獄裏的鞏固點是由邪惡的犯人梁英,楊小明,陳琪負責。在鞏固點還是叫寫「三書」,我還是不寫。

在出監獄的當天,門崗上的警察問我是甚麼罪,我說我沒有罪,警察說關了這麼久還是沒變。

回來後的幾年,每年都有市公安局、縣公安局、泥溪派出所和安阜派出所的陳警察到我家來,我就給他們講我們是做好人,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我們從來不幹壞事。你們說世上哪一件壞事是煉法輪功的人幹的。這些你們都可以上網查看,泥溪派出所的王警察就說現在封網,看不到。我說網是你們封的你們要看絕對能看,他們就不發言了。

在監獄裏的後期,從發銀行卡以後,我家人和泥溪派出所打來的錢就一直沒有收到:其中泥溪派出所300元,我兒子300元,我女婿300元,共計900元。

參與迫害者名單:

三江機械廠保衛科科長 王夫利
幹事 錢興明(已故) 黃志華
市國保 李林森 徐志堅
市看守所警察 譚雨
戒毒所所長 駱永衡
惡警 朱昌軍
翠屏區公安局警察 楊華(已故)
宜賓縣公安局警察 吳明金
參與迫害的南岸某律師事務處科長 陸莉萍,她丈夫錢建華,她兒子錢正虎
宜賓縣跟蹤告密者 彭桂蘭 18784119441

縣法院法官宣判長 鄧華智

四川女子監獄一監區長 王亞飛
幹事 李新澤 何清蓉 趙宏
負責轉化的主任 余治芬 張凱
參與迫害的犯人 吳懷晏 熊明 山樹蓉 梁英 楊小明 陳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