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讓我耿耿於懷的是一個另一片的協調人,她當著我的面就說:「某姐,我告訴你,我們都商量了,你的就是你自己的問題。」說話時那種高高在上,居高臨下的樣子,至今在腦中揮之不去。
我的怨恨心一會兒壓下去,一會兒又上來,因為找不到根本,從此以後我拒絕與她來往。
最近我們學法交流時,得知一個老年同修出現病業,這時他們的說法完全變了,告訴本片同修:「都得向內找一找,是不是有甚麼執著影響了大姐?」
當時我的心就起來了。同修說我不對,我還是憤憤不平。
回家和女兒一起學法,我提起這件事,女兒說:「媽媽,你別在這件事中糾結誰對誰錯,你看到她對你說話的態度,你再看看自己是不是也那樣?也是瞧不起人,認為別人不如你?」我一下明白了,是呀,確實是這樣。女兒說:「你不能用你看到的衡量別人,你怎麼知道人家沒修呢?人家修好的一面都過去了,也不在表面。師父不講過了嗎?」
這時我才從牛角尖中退出來,想起向內找。找到了很多,心也能靜下來了。
過一會兒,我打開信箱,把剛剛看到的一篇常人關於修口的文章發到信箱裏。結果讓我很驚喜:一位同修的答覆對我非常有啟發,就是下面這篇文章《談說與被說》,我就把它發到明慧,希望有機會和大家交流。下面是這位同修的文字。
談「說」、「不說」與「被說」
師父教導我們:「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1]看到此文(指關於修口的常人文章)向內找自己──
如果我是「說」者,就要按照師父要求的去做,師父講:「我經常講一個人要是完全為了別人好,而沒有一絲自己的目地和認識,講出的話會使對方落淚的。我不只教了你們大法,我的作風也是給你們留下來的,工作中的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而命令永遠都不能!別人心裏不服而只是表面的服從,那麼看不見時還會按著自己的意願行事。」[2]
如果對方不接受,也別怨對方,還得向內找,是不是自己的語氣、善心、道理沒達到大法的標準,或帶有自己的目地和認識等。點到為止,不要執著別人的執著。勸善、勸善,別人不聽,也不要有甚麼想法,不要指責埋怨,也不要強加別人。
如果我是「不說」者,向內找,原因有四:一是妒嫉,看到別人優點不說是妒嫉,看到缺點不說也是妒嫉,瞧不起,覺的不值得自己說;二是不負責任,覺的事不關己,不管別人好歹,沒自己的事;三是自私,怕得罪人,怕自己受到傷害,保護自己;四是有看笑話、幸災樂禍的心。只有自己受到傷害或冤枉時「不說」,這可能才算是一種智慧,但大法弟子遭受迫害時,是要揭露邪惡的。
如果我是「被說」者,就要無條件的向內找,別人為甚麼說自己呢?為甚麼沒說別人呢?是不是自己真存在問題,有就改,無就注意,不要看說者態度如何,有問題不要怕說,認識到了,改了就好。
即使是受冤枉了,也別怕說,師父說:「修煉人嘛,總講那麼一句話:你有那個心哪,你的心才會動;你沒有那個心哪,像風吹過一樣,你根本就沒感覺。有人說你要殺人放火,你聽了之後太有意思了,(師笑)這怎麼可能?一笑了之。根本就不當回事,因為你沒有那心,這話動不了你。沒有那心,碰不著你。你的心動了,就說明你有!你的心裏確實很不平,就說明這個東西還不小。(鼓掌)那不該修嗎?」[3]
更不要掩蓋、反駁、開脫;掩蓋是假修,反駁是向外找,走魔道,開脫會邪悟。
一點點淺顯認識,不在法上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清醒〉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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