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於加拿大參議院的《S-240法案》涉及兩方面法律:一個是刑法,將在海外移植未經許可的器官視為刑事犯罪;二是涉及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即不接受參與過非法器官交易者以移民或難民身份進入加拿大。
圖1:經過兩天的聽證,加拿大國會外交和國際發展常設委員會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修改並全體通過了S-240號法案。圖為加拿大國會外交和國際發展常設委員會聽證會現場。 |
《S-240法案》針對中共國家運作、工業規模強摘器官
將《S-240法案》引入國會的保守黨國會議員加內特﹒吉尼斯(Garnett Genuis)在二月二十六日的聽證會上說:「(該法案) 是尋求應對中國的(強摘器官)情況, 他們正在從活著的、經常是清醒的政治犯身體上提取重要器官,並將此作為國家政策。」
「通過脅迫和掠奪方式……獲取器官。該法案也是對此作出的反應。」
圖2:保守黨國會議員加內特﹒吉尼斯(Garnett Genuis)在聽證會上發言。 |
吉尼斯議員在去年十一月二十日的第一次辯論發言中說:兩位著名的加拿大人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發現了一些令人震驚的事情。他們通過艱苦的研究發現,中國醫院每年有六萬至十萬例人體器官被移植,那裏幾乎沒有自願捐贈的制度。大多數器官來自良心犯,主要是法輪功學員。
圖3: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自由黨國會議員鮑瑞斯﹒瑞茲紐斯科基(Borys Wrzesnewskyj,中)在聽證會上用「當今時代最黑暗的罪惡」來形容中共強摘人體器官。 |
十一年前在議會提出類似法案的自由黨國會議員鮑瑞斯﹒瑞茲紐斯科基(Borys Wrzesnewskyj)用「當今時代最黑暗的罪惡」來形容強摘人體器官。他對委員會說:「自二戰以來, 我們從未看到過像中國那樣,由一個國家、一個政府運作的工業規模的人類恐怖。」
議員:《S-240法案》是立法者對至關重要工作恪盡職守的展示
吉尼斯議員的外祖母曾是納粹大屠殺的倖存者,他說,外祖母之所以能夠倖免於被抓捕、折磨和被關入集中營,都得益於她所在社區的保護和援助。
吉尼斯說,他希望該法案在本屆議會獲得通過,「這樣我們就可以看著我們的孩子的眼睛,告訴他們,我們不僅僅是在談論一些想法,而是實際上把好事辦好了。」
瑞茲紐斯科基議員說,《S-240法案》創造了一個難得的機會──全部政黨以及議會兩院的支持使該法案成為「立法機構和立法者對更重要、至關重要工作恪盡職守的展示」。
他在去年十一月二十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特別提到,調查表明,被強摘器官的受害人大多來自良心犯等弱勢群體,……而法輪功修煉團體是遭受迫害人數最多的。「對此,與我們聯手合作的經驗人士掌握了這個黑行業的第一手證據。」
新民主黨議員特雷西﹒拉姆齊(Tracey Ramsey)表示,十月即將舉行下一次聯邦選舉,在時間很短的情況下,新民主黨希望該法案能迅速獲得通過。她說:「在全球範圍內,我們強烈反對販運人體器官,以及操縱、虐待人們以攫取其器官的惡行。「
自由黨國會議員安妮塔﹒萬頓貝爾德(Anita Vandenbeld)女士在聽證會上感謝吉尼斯等議員的工作,她表示,自己百分之百地支持該法案成為立法,非法器官販運是國際上最暴力、非人性的犯罪之一,在反對強摘器官方面,加拿大應該成為全球表率。她說,我們也同樣認識到了立法的緊迫性。
麥塔斯:立法的國家有效地制止了強摘器官
委員會還通過電話聽取了大衛﹒麥塔斯的意見。麥塔斯說,頒布了類似立法的國家,在阻止其公民從器官來源非法的中國獲得器官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麥塔斯說:「以色列立法通過後,(到中國移植器官的)情況從非常普遍變成了完全消失,或者幾乎完全消失。」他說,台灣也有相關立法,那裏到中國做器官移植的人數也在急劇下滑。「因此,這兩個政府的立法實際上是非常有影響力的。」
他說,其它已將類似立法納入法律的國家包括西班牙、意大利和挪威。
國會議員呼籲立法 十年堅持不懈
吉尼斯表示,來自不同政黨議員的努力出台類似立法已有十多年,他希望這次《S-240法案》能成為法律。
他說:「這方面的法案已經有十年了。這代表了世界上一些最優秀的人權領袖所做工作的高潮,比如(前司法部長)歐文﹒科特勒(Irwin Cotler)、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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