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辦理身份證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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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大法和大法修煉人。我和眾多大法弟子一樣,本著一顆善良的心,按照國家法律賦予公民上訪的權利,依法到北京信訪局說明情況,為大法鳴冤。可我還沒有走到北京信訪局前就被當地警察綁架了。因為當時警察抓了法輪功學員就遣返回戶籍所在地,我為了不被遣返,趁沒人注意,把身份證丟棄到角落裏。

這樣,當我從北京回家後,就沒有身份證了。我申請補辦身份證,公安局的答覆是:上級部門有規定,為了防止法輪功學員上訪,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都要由戶籍警統一管理,你有甚麼事,到公安局開臨時身份證好了,甚麼時候給你辦,以後再說。這給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麻煩,那段時間,就是單位有事也不能出差。

第一次辦理身份證

等了幾年,我身邊的同修都知道我因為沒有身份證,給生活和工作帶來了麻煩。一個同修特意跟我交流: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好人怎麼能夠被這樣對待?你應該去辦理身份證。我也認同這個見解,但思想業、惰性、恐懼混雜的心讓我邁不開這一步。但我心裏一直掛念這件事。

一個偶然的機會,外地有一份很適合我的工作,家人也希望我去工作,以維持家庭生活。這樣辦理身份證迫在眉睫,我只好硬著頭皮,很勉強的去了。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我心裏忐忑不安,真是打心眼兒裏不想去。在公安局門前,遇到昔日的同修,她問我來公安局幹甚麼,我說辦理身份證。她馬上說:「能給你辦理身份證嗎?我的身份證還被戶籍警扣著呢,用的時候去取,用完還得給送回去,不然戶籍警就要上門索要。你這事不能辦,就是辦理了,也到不了你手裏,也得戶籍警保管。」

我一聽就想, 要是戶籍警拿走了,我怎麼去外地打工呀?就想離開。但轉念又一想:我是幹啥來的,我是行使居民正當權益的。我就走進公安局,出示我的戶口,女內勤戶籍警打開電腦後,吃驚的問我:你是法輪功,上面有規定,法輪功學員不能辦理居民身份證。我馬上問:我要看看這個規定。女戶籍警不耐煩的說:你找外勤管片戶籍警。

我立即找到我所在小區的管片外勤戶籍警A。A說他得問一問派出所所長。結果他說所長答應了,條件是得到家裏看看。我不同意,他說就是去看一看。我就勉強同意了。戶籍警進屋轉了一圈,看了看就走了。這個身份證就辦完了。

但我去外地打工後,這個外勤戶籍警不斷的到我家騷擾,就是想問我在外地的聯繫方式和具體居住地,目地是委託外地警察監視我的行蹤。我家人雖然沒有修煉,但也根本不配合警察的無理行為。最後警察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整個過程中的壓力是很難承受的,並給我的家人帶來很大的精神上的傷害。

第二次辦理居民身份證

後來我的身份證不能在儀器上顯示信息了。二零一七年,我準備到居住地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正趕上警察又一輪迫害,各管區戶籍警察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登記電話號、進屋照相、錄像,甚至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隨意翻看同修家的私人物品,有的同修家裏的法像和大法書籍都被搶走,有的同修都被帶走,有的被非法拘留。

當時我的壓力很大,我家裏有個小資料點,兩台打印機和兩台電腦都在家裏放著,師父的法像在方廳裏擺放著。戶籍警察屢次打電話要來我家都被我拒絕,他們甚至找到我年近八十歲的母親,誘騙、威脅老人,邪黨對法輪功學員迫害這麼多年,家屬對這些邪惡手段已經很熟悉了,對他們的陰謀都能夠識破,所以沒讓警察得逞。這樣我辦理身份證的事又耽擱下來。

現在辦甚麼事都需要實名認證,辦理存款、辦理手機卡、購買火車票、出門辦事,到處都需要身份證,特別是火車票,為了節約時間,一般人都會在網上購買,然後到火車站電子出票機上去取票。而我的身份證不能讀取信息,就只能到窗口取票。特別去外地,我和家人都必須提前一個或幾個小時去窗口排隊取票。

雖然有諸多不便,可我就是害怕在辦理身份證時戶籍警察要到我家來看。我家資料點建立不容易,我不想因為我的心性不到位或行為不理智破壞了這個資料點。說白了,就是怕。

有一天在學法小組學完法後,我突然覺得:我應該去辦理身份證了,這是我必須走的路。我和同修交流了我的想法,同修也很認同。

當天回到家,我就開始準備辦身份證所需要的東西:戶口本、手續費四十元錢、一件深色衣服準備拍身份證照片用。我把家裏的真相資料收拾一下,心裏想:萬一像上次辦理身份證,戶籍警察到我家看到這麼多真相資料,這個數量好像夠定罪的吧,我都給同修們送去吧。我心裏一激靈,馬上意識到:這個想法不是我的,是思想業和那些邪惡的東西打來的。我反問自己:你對同修和世人都說,法輪功的真相資料是救人的,是合理合法的,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怎麼自己遇到事的時候就糊塗了?這不是嘴上說一樣、想的和做的是另一樣了嗎?我不按照規定時間提前給同修送去,這看似沒甚麼,但實際不是一般的事,這是把不好的想法和危險推給了同修,是一顆私心,不符合修煉人的標準。想到這,我就把真相資料簡單收拾一下,放回原處。

第二天,我去公安局身份證辦理辦公室,路過我母親家時,順便進去告訴她,我要去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如果戶籍警察要來家,我就領這來。我母親一改平時的柔弱,嚴肅的對我說:「辦理身份證憑甚麼來家看?不允許他們來!」我當時身體一震。

這讓我想起迫害初期,我們管區的戶籍警察B,他和我接觸的時間多了,看到我和法輪功學員們善良的行為,B有一次很感慨的對我說:這些年通過對你調查和監控,從你的同事那了解到,同事們都很敬佩你的為人,你對能辦到的事有求必應。鄰居也誇獎你尊老愛幼,老人上樓拿重物,你每次看到主動幫助送上門。我們大多數警察都知道你們法輪功學員是好人,但是我們是專政工具,為了這個飯碗,上面讓我們怎麼幹我們就得怎麼幹。我對這個明真相的警察說,我們師父教導我們:「別人這樣對待我們,但是我們不能夠同樣對待別人。」[1]從那以後的幾年,這個戶籍警察B從來沒有騷擾過我和我的家人。

我的正念立即強大起來,我知道這是慈悲的師父借助母親的嘴在點化和激勵我。到了公安局身份證辦理辦公室,我按程序出示了戶口和現金,戶籍警察給我照相、按規定按兩個大拇指的手印,最後留我的手機號,我問他:辦身份證和手機號有甚麼關係?回答說:公安系統要給發一個碼,有了這個碼才算辦理成功。我就同意了。果然手機裏出現一個碼,我告訴戶籍警,她輸入電腦後,告訴我:一個月後來取身份證,如本人沒有時間,家屬拿戶口和本人身份證可來代領。就這樣,身份證順利的辦完了。

當我從公安局身份證辦理辦公室辦妥身份證手續後,舒了一口氣,彷彿壓在頭上的一個重物徹底去掉了,我知道這是慈悲的師父幫我這個修煉不精進和不爭氣的弟子過了這一關。

兩次辦理身份證,雖然結果都是一樣的,都辦理了,但是這個過程中我的心態卻是大不一樣的,第一次是沒有辦法的情況下,聽同修的勸說去辦理的身份證,過程中還配合了邪惡的安排,給後來的修煉和家人帶來了麻煩。第二次是主動去辦理的,正念相對強一些,怕心也去了很多了,照比第一次辦理身份證就順利多了。實際上兩次辦理身份證過程,都是在師父的保護下,去怕心的過程。

這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件小事,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中部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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