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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舒蘭市公檢法機關人員接連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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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自二零一三年勞教所解體後,中共更多的是打著法律的幌子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構陷起訴、枉法判刑,投入冤獄。檢察院、法院越來越多地違法執行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命令,隨之,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也頻頻遭到報應。

一、舒蘭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李玉成遭報

據吉林省舒蘭市網站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報導:舒蘭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李玉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玉成,男,漢族,一九六七年五月出生。歷任舒蘭市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舒蘭市法院行政庭副庭長;舒蘭市法院執行局一科科長;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舒蘭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二、舒蘭市檢察院檢察長、原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侯長富遭報

據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遼源市消息:舒蘭市檢察院檢察長、原舒蘭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侯長富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被監委監察調查。

侯長富,男,漢族,一九七零年生人,歷任吉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副支隊長、吉林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支隊長;二零一零年八月任永吉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舒蘭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舒蘭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三、原舒蘭市法院院長陳剛遭報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吉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發布通報稱,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剛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經吉林省監委指定,目前正被通化市監委監察調查。

陳剛在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崗位上,只呆了72天就被監察調查。他的前任王君先也因涉嫌嚴重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份接受「監委監察調查」。

陳剛,男,漢族,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出生。歷任吉林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法制處處長、吉林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吉林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舒蘭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九年一月,任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四、舒蘭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鄭鳳臣遭報

據通化市二道江區監委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消息:舒蘭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鄭鳳臣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目前正被二道江區監委監察調查。

鄭鳳臣,男,漢族,一九六二年八月出生。二零零八年三月,任舒蘭市法院副院長兼紀檢組長;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舒蘭市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二零一八年九月,任舒蘭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人選;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任舒蘭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五、舒蘭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李世勇遭報

據通化市二道江區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消息:舒蘭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李世勇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目前被二道江區監委監察調查。

李世勇,男,漢族,一九六八年二月出生。歷任舒蘭市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監察室主任;舒蘭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審判員;二零一五年三月,任舒蘭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以上五人任職期間都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實施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對舒蘭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以下是侯長富任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的五年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二年五月份前後,在舒蘭市政法委的指揮下,公安局出動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董文芹(音)、劉春傑、郭秀清、邵保慶,還有5名鄉下的男性法輪功學員也同時被綁架到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晚,舒蘭市發生數起綁架法輪功學員事件,梁萬林、李繼峰、任少傑、張玉芬、呂慶英、邵保慶等被綁架到洗腦班,有1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當時公安局出動了38人。同年八月七日,法輪功學員李生成、王文田、郭秀清(女)、姜乙紅、倪精榮(女)、李生成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綁架由舒蘭市政法委「610」惡人統一指揮,各街道和鄉政府參與謀劃,派出所警察負責具體綁架共同實施犯罪。洗腦班設在舒蘭市上營鎮丹楓山莊,他們無恥地說:我們就在農村(法輪功學員)活計正忙的時候辦洗腦班,他們(法輪功學員)著急就簽「五書」。

所謂的「610辦公室」是中共江澤民一夥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各地610不法人員打著「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設洗腦班,劫持當地法輪功學員和在勞教所、監獄被非法關押期滿的法輪功學員,企圖強迫他們違心表態放棄信仰,也就是所謂的「轉化」。各地610頭目通常是政法委副書記。

二零一四年四月,舒蘭市「610」在舒蘭市糧食招待所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二零一四年八、九月份、舒蘭市「610」在小城鎮下營村原收費站設立洗腦班,劫持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五月份前後,舒蘭市政法委、「610辦公室」綁架了潘景賢、關芹、周靜華、國慶芬、徐文亮、曲秀敏、王德龍、王淑新、宋彥群、宋雙星、楊國樞、楊駿琦、吳秀珍、劉桂娟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據明慧網統計,二零一六年下半年,舒蘭市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就有31名,其中被非法批捕1名,刑拘8名,拘留11名。

陳剛從2013到2019在舒蘭市法院任院長期間,舒蘭市至少有2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累計非法刑期共90年,勒索資金達16.5萬元。(李玉成、李世勇、鄭鳳臣在舒蘭市法院工作時間比陳剛更長,李玉成29年、李世勇17年、鄭鳳臣10年,參與製造的冤假錯案更多,以後再詳細敘述。)

2014年,蓮花鄉法輪功學員李繼峰被冤判6年。蓮花鄉法輪功學員李生成被冤判9年。2014年7月4日遭綁架的上營鎮法輪功學員趙永才,被冤判5年。2014年7月21日遭綁架的開原鄉法輪功學員王洪方,被冤判3年8個月。2014年8月28日遭綁架的蓮花鄉法輪功學員曲洪祥,被冤判5年。2014年9月9日遭綁架的亮甲山鄉法輪功學員韓福,被冤判3年。

2015年4月30日遭綁架的開原鄉法輪功學員任文學,被冤判4 年。2015年5月25日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楊國樞被冤判5年,楊駿琦被冤判6年,朱繼發被冤判4年6個月。2015年8月26日法輪功學員佟振傑被綁架,被冤判7年。

2016年10月12日陳玉霞、奚亞紅、王朋穎、王玉琴、王玉珍、邰麗娟、牛玉輝、田玲全等約30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其中:王玉珍被冤判4年,罰金4萬。現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女子監獄;田玲全被冤判4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女子監獄。牛玉輝被冤判5年、罰金5萬,現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長春市女子監獄。

2017年10月7日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續文國,被冤判2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公主嶺監獄。

這些被綁架、關押,非法批捕、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沒觸犯任何法律,他們都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個好人。

陳剛等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涉嫌構成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把合法公民送上法庭誣判有罪,這是整個法律界的恥辱!

陳剛等人的下場,表面看是職務違法,實質上是因為參與迫害法輪佛法遭的天懲,彰顯的是善惡有報的天理。他們的下場是可悲可憐的,然而從另一個角度講,對他們來說也是好事,遭到報應,能夠終止犯罪,不再助惡為虐。真心希望他們能夠藉此悔過,醒悟過來,找機會彌補,爭取有個未來。

同時也希望那些還在為升官發財而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們,趕快夢醒吧!不要再做邪惡的幫兇,不要等到陰曹地府才知道後悔,那可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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