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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濟寧市善良婦女連燕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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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三月二十六日上午,濟寧市任城區法院人員在棗莊看守所對善良婦女連燕宣判,非法判她二年。

據悉,鄒城法輪功學員連燕在向民眾贈送新年台曆時,遭人惡告,次日,數十個警察將連燕和丈夫綁架到派出所,幾個小時後她的丈夫被放回。連燕被非法關押在棗莊市岳樓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善良的連燕女士被構陷到濟寧市任城區法院。二月二十日連燕的律師接到濟寧市任城區法院的電話,被告知二月二十二日開庭。

二月二十二日,濟寧市任城區法院非法對連燕開庭。律師在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並指出公檢法人員在辦案期間的違法取證和非法審判,應按照徇私枉法罪予以起訴。

律師也指出:信仰自由、思想無罪、言論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是一個保持人性發展和人格完善的重要條件,應該得到尊重和正確對待而不是相反。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近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試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濟寧市任城區法院:
法官續新國 0537-677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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