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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打、塞大便、上大鐐---田凱山在易縣看守所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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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今年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田凱山,二零一七年二月去銀行辦事,再次被易縣國保大隊綁架,被非法關入易縣看守所,被看守所警察及其指使的在押犯人實施各種酷刑折磨,至今右腳腕還留有被腳鐐啃傷的疤痕。

'田凱山'
田凱山

田凱山說,「一連三天,看守所副所長趙華、鐘誠、劉玉,每天輪流抽打我,每次抽打我時,用勁全身力氣,累得滿頭大汗。有一次打得我窒息了,才停下來。犯人和牢頭回監室後,氣憤地說:他們太沒人性了。」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田凱山被易縣法院冠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兩年,在唐山監獄繼續遭受迫害。田凱山八十歲的老父親由於擔憂兒子,悲傷過度離世。

下面是田凱山訴述他這次遭受迫害的經歷:

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晚,我開車和同修去易縣紫荊關散發大法真相資料。兩位同修被當地不明真相的民眾發現,強行送往當地的紫荊關派出所,強行逼供,我也被綁架。

第二天上午,我被派出所副所長劉洪春等人強行送往縣公安局,被國保大隊長田國均等人非法審訊。他們測量我的血壓高,血壓140/180,到看守所後,獄醫又測量仍然很高,不敢收留,他們不死心又送到縣中醫院後,測量還很高,紫荊關派出所副所長劉洪春把醫生叫到一邊再次預謀迫害,醫生開了單子強行送去了看守所,就這樣反覆兩次,看守所無奈才收。

為了維護法輪大法、維護對「真、善、忍」信仰的權利、我絕食抗議非法抓捕關押,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在這期間,家人多次去看守所、公安局要求放人,我於十月十九日從看守所回家。在家的三、四個月裏,易縣公安局多次打電話找我,並到淶源我老家找我,企圖再次綁架我。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我有事去淶源銀行辦事。辦完事兩個小時後,銀行給我打電話,要求我回去再簽個字,我不知是陷阱,就去了銀行。原來,當易縣公安局找不到我時,就在全國網上通緝,我在淶源銀行辦事,被他們監控到(公安局或者國安局濫用銀行系統對民眾監控),結果被淶源和易縣國保大隊合夥綁架。

易縣國保大隊長田國鈞,對我非法審問。我拒絕回答,再次被關入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田國鈞再三非法審訊,為零口供,我指出公、檢、法機關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犯罪行為,要求無條件釋放我。我拒絕穿號服,堅持煉功。看守所非法剝奪我見家人的權利,我絕食要求見我家人。絕食五天後才見到家人。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易縣法院非法對我進行庭審。我家人為我聘請了人權律師,幫我從法律角度維護公民的權利,指出易縣公、檢、法機關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違法犯罪者,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我。但是,法院並沒有採用律師的意見。而是聽從610的操控。繼續預謀對我非法判刑。因此我絕食抗議,要求立即釋放我。他們就對我採取各種酷刑:

一、戴腳鐐、掏腿銬

在第一次絕食時,看守所警察給我戴上了手銬、腳鐐。按照他們的邪惡規定,如果法輪功學員三~四天後不吃飯,就把手銬改為掏腿銬,就是雙手抱著一條腿銬上,雙臂抱著一條腿、頭朝下艱難行走。幾天後,他們就真的給我換成「掏腿」銬。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二、在廁所灌食被毆打

在幾次絕食期間,看守所動用嚴管的犯人對我大打出手。目的是讓我放棄修煉、放棄絕食、放棄抗議。為了掩蓋犯罪事實。每次給我強行灌食就把我弄到廁所,因為那裏沒有攝像頭。犯人們為了討好惡警,不擇手段的對我任意的辱罵毆打。犯人和警察共七、八個人用兩把椅子強行按住我,因當時我被戴著腳鐐和掏腿手銬,沒有任何掙扎能力,無可奈何的聽任他們的毒打。有的打我嘴巴、耳光、拳打腳踢、有的用膠棒打我、使勁用帶勾很粗的鐵絲和竹棍抽打我的腳心。一連三天,看守所副所長趙華、鐘誠、劉玉,每天輪流抽打我,每次抽打我時,用勁全身力氣,累得滿頭大汗。有一次打得我窒息了,才停下來。犯人和牢頭回監室後,氣憤的說:他們太沒人性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三、把廁所的煙頭塞嘴裏

有一次七~八個人就按住我說:你吃不吃,不吃給你加點味道。他們就用廁所裏盛煙頭的鐵盒子裏的煙頭煙灰、菜湯、饅頭攪在一起往我嘴裏灌,我把他們塞進嘴裏的過濾嘴煙頭噴出來,正好噴在副所長劉玉身上,劉玉破口大罵,左右開弓打我嘴巴,隨即,把噴出的煙頭再次塞進我嘴裏。

四、往嘴裏塞大便

為了達到讓我進食的目的,看守所長王正華把那天給我灌食、打我的警察(沒有一個犯人)們召集起來,強行給我灌食,灌到一半時,王正華要求我自己進食,我拒絕。他冷笑著說:你再不吃飯,就給你吃大糞。王正華就命令警察撿來一塑料袋糞便。副所長鐘誠就戴上手套撿起糞便就往我嘴裏塞。我想躲避拒絕,但是身戴掏腿手銬和腳鐐,我用盡全身力氣掙扎也躲不過。他們七~八個人按著我,我被他們塗抹的嘴裏、臉上、頭上、身上全都是糞便,臭氣難聞。

五、撕爛嘴裏的肉

在灌食時,犯人們用盡全身力氣,雙手捏住我的腮幫子,往裏灌,把腮幫子和牙磨的血肉模糊。

六、「金雞獨立」踩鐐環壓腳骨

為了讓我張開嘴,犯人們手腳併用,手按住我的頭,腳踩在腳鐐上的突出部位,另一隻腿騰空,「金雞獨立」似的把全身重量都壓在腳腕子骨上,我疼痛鑽心,痛不欲生,張開嘴大喊,他們趁我張嘴時,就往我嘴裏塞東西。他們威脅我說:我們見過的人多了,沒有一個不服的,你不吃,你往後看,我們有的是辦法叫你吃飯。在監室裏,牢頭就用鞋底抽打我的臉。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七、強迫犯人寫誣告狀

看守所為了加重對我的迫害,就召集我所呆過的監室的牢頭,強迫他們讓號裏所有犯人們給我寫誣告材料,叫他們向法院告我:說我不悔改、講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講中共怎樣迫害中國民眾、為甚麼三退、講善惡必報的天理。以此來作為加重迫害我的證據,王正華威脅說:你再不吃飯,我就把這些材料交到法院,作為重判你的證據。

八、「熬鷹」

為了逼我就範,看守所指使犯人在沒有監控的地方對我進行毆打。警察還和犯人約定晚八點後,關閉監控,犯人可以任意的用不同方式毒打我。讓犯人們看著我不許我睡覺,也就是連犯人也睡不了覺。只要我一閤眼,犯人們就整我,這叫「熬鷹」。他們滿腹牢騷,不敢責備警察,卻把怨氣撒在我身上。這樣持續了四天三夜。

九、精神折磨、侮辱謾罵

為了逼我放棄信仰、放棄絕食抗議,他們把李洪志師父的名字寫在一條白布上掛在我的背後,讓犯人們任意辱罵,我絕不容忍師父被侮辱謾罵,就拼命的想把布扯了下來。我嚴正告訴他們說:你們不許罵我師父,想罵就罵我吧。我這樣一說,他們罵的更起勁了,發瘋似的,失去理智。為了讓眾生少造業,我只好不說話了。當時我的心像碎了似的:眾生啊,你們在犯罪呀?你們只知道怕共產黨、怕警察,為甚麼不懼怕佛法的威嚴與慈悲同在呢?他們都知道大法好,可是在邪惡的威逼下,與大法對立,甚至走向了反面。我驚呆了,怕眾生造業怕眾生犯罪,於是開始吃飯。過後,我清醒了,這都是邪惡的伎倆,為了毀滅眾生為目的。清醒後繼續絕食反迫害。

十、八個手銬呈「大」字形銬在床上

看守所對我的迫害也使盡了招,又怕我死在看守所裏,怕它們承擔責任,就把我送進了縣醫院,關入單人房間,按上了攝像頭。警察用了八個手銬把我呈「大」字形銬在床上。還有一種新出的電子腳鐐,把我雙腳分開,一個腳鐐、一個電子腳鐐雙保險,右腳伸出床外,下面再加兩個銬子跟床下勾緊,上面倆個手銬銬著胳膊,讓我絲毫動彈不得。警察得意地說:這不是讓你舒服的地方,讓你感受一下這裏的滋味。過不了三天,你自己就得要求回去了。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銬在床上

惡警整我時,就用腳狠踹右腳下的銬子,使右腳腿向外掰、向下擰,右腳腕被銬子勒進肉裏,疼痛難忍。副所長劉玉惡狠狠的說:你不配合,我只想弄死你。我們白天上一天班,晚上還得看著你,想玩女人也玩不了,我恨死你了。他們不讓我睡覺,我一閤眼,警察就用礦泉水瓶往我身上、頭上澆水。

所長王正華每天下午到醫院來對我施暴,狠狠的說:我見過的人多了,沒有一個不服軟的。在外邊,有個叫甚麼老大的,叫甚麼龍的,最後還不跟小綿羊一樣乖乖的聽話?叫爺求我們?在我這裏,沒有超過五天的,到時候你就是求我,我還不一定讓你走呢,你就在這裏好好享受享受吧,你想死也死不成。

十一、往胃裏大量注水,不許排尿

在醫院和看守所裏,共給我下了四次胃管。用大注射器往胃裏大量注水,加上輸液一會兒肚子就鼓鼓的,想排尿,不給開銬子,以各種理由拖延時間,感覺膀胱要撐破似的,還要讓我再等十分鐘,或等他們吃飯後才准許我小便。有一次最長等了兩個多小時,造成小便失禁,想尿也尿不出來了。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想摧毀我的意志,叫我在生不如死中向他們妥協。

有一次我聽到好像一位上級的人給他們打電話說:狠狠地整。李所長說:怎麼整?再整就整死了。

在醫院的第六天,見我沒有妥協的跡象,看守所長王正華就急了,因為在他們的印象中,再硬的漢子,也沒挺過五天的。他無可奈何地說:老田,咱們回去吧。我說:回哪兒?他說:回所裏呀。我說:我要回家。他們像洩了氣的皮球一樣蔫巴了,收拾收拾行李,又把我送回看守所繼續迫害。

回到看守所的第二天,王正華就把法院和檢察院的人找來和我談話:你要是吃飯,就少判你幾年。被我拒絕:我沒有罪,為何判刑,我要求立即釋放。

十二、上大鐐四十五天,腳腕殘留疤痕

回到看守所,我被轉到第三個監室(嚴管號),犯人們對我的遭遇也感到很震驚:這警察也太狠了!

這次絕食,他們給我上大鐐四十五天。我的腳骨上流滿了膿血,雙腳腫的像個大饅頭。手一按就是個深坑。至今我的腳腕上還留有被鐐銬啃傷的傷痕。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鐐

他們怕我死在看守所,一個星期後,法院就草草下了判決書,對我非法判刑兩年,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送往河北唐山監獄。

在我離開看守所時,所有我接觸到的犯人包括參與迫害我的人,都明白真相了,牢頭們都向我賠禮道歉,說他們都是被逼無奈的,請我多多原諒,都給他們做了三退。

我沒有半點怨恨參與迫害我的易縣公、檢、法人員,只希望你們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守住良知、維護公正,早日遠離邪惡(三退),請你們都來讀讀教人修心向善的《轉法輪》


法 院 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 梁愛東 13932216164
檢察院 公訴人;魏復興
淶源公安刑警大隊;中隊長;楊國強 手機號碼 13832278916
大隊長;馬永軍
淶源公安國保
易縣國保大隊:
辦公室 0312-8212918
大隊長田國軍 13832205568、13532205568
相關信息:
審判長:徐曉亮 17731207560
審判員:范玉桐 17731207530
公訴人:王國平 13111605168 0312---8221629
易縣紫荊關派出所:
電話:03128270110
所長劉洪春 13722217022
易縣看守所:0312-4700162
易縣看守所 趙華 電話 15931848519
保定市看守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縣旅遊路,郵編:071000
電話:0312-8051060
所長劉翔 18633623999
中共易縣縣委防邪辦(610)主任:齊高 0312-8887610
直接參與綁架、迫害人:易縣紫荊關派出所:
易縣國保大隊大隊長田國軍 13832205568、13532205568
副大隊長張海燕 0312-8212918
法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縣開元南大街33號 郵編074200 區號0312
姓名 職務 辦公電話
張士宏 院長 17731207501 8875001
趙 亮 副院長 17731207502 8875002
梁正青 副院長 17731207503 8875003(主管刑事庭的副院長)
李宗成 副院長 17731207366 8875005
耿志芳 紀檢書記 17731207506 8875006
何秀峰 政治處 17731207509 8875007
劉 啟 黨組成員
負責本案的是法院 執行二庭 庭長:許曉亮(主管次案的法官)
許曉亮 執行二庭庭長 17731207560
李惠軍 執行二副庭長 17731207561
張豔賓 執行二副庭長 17731207562
李樹江 執行二副庭長 17731207563
楊希彬 執行二審判員 17731207565
丁茂喜 執行一庭庭長 17731207569
王永山 執行二副庭長 17731207570
張豔軍 執行二副庭長 17731207571
鐘繼紅 執行二副庭長 17731207572
易縣檢察院:
何建剛 13931290120 0312-8816868
韓 柱 13803283326 8218102 8211620
王彥君 13731228668 8218030 8855888
鄒洪春 13903329638 8218101 8213158
倪建萍 13503127221 821800
楊春輝 13513128877 8218103
劉向陽 13731212895 8215648
袁佔河 13831238251
公訴科:
科長趙秀奇 13903324259 8813567
副科長王國平 13111605168 8221629(此案公訴人)
呂玉江 13933229574
葛建國 13472240616
孫士程 15531223996
張華 15833335752
易縣政法委:
書記楊輝 13393326688、0312-8212588
宋桂榮 13603224198
易縣610頭目齊高 0312-8887610
易縣公安局:
電話:0312-822511、0312-8212110
局長王丙武
政委齊永安
副局長:王振生、李金承、王修成、劉志成、張大成
易縣國保大隊:
辦公室 0312-8212918
大隊長田國鈞 13832205568、13532205568(現已調入易縣看守所任指導員。)
大隊長張海燕
國保警察:馮文廣13931368469馮立軍 1893267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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