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利益之心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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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近幾年來,有些同修熱衷於參加網上的各種讓利購物、拼多多等活動,甚至是打法律的擦邊球,參與近似傳銷的活動,最後利益之心被越放越大,浪費了很多正法救人的時間,甚至被邪惡鑽了空子,長期處於魔難之中。甚至認為自己做的事是法律允許的。

我們要清醒的認識到,大法弟子做事的原則是符不符合大法,而不是符不符合常人的法律,炒股票也符合法律,大法弟子能炒嗎?釣魚也符合法律,大法弟子能釣嗎?一些國家同性戀也合法,大法弟子能認可嗎?

我們修煉這麼多年了,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我們真的不明白嗎?有時抱著利益之心不放,為自己找藉口。師父講過釋迦牟尼度人時的一個例子:一些跟隨釋迦牟尼修煉的弟子在山洞裏攢起要飯碗來了,比誰的要飯碗好,釋迦牟尼針對要飯碗專門給弟子講了一次法,釋迦牟尼說既然家都出了,一個要飯碗還放不下,那不如回到世俗中去,世俗中甚麼都有。要想修煉,就必須放下世俗之念。

師父在《轉法輪》「提高心性」一節中講過這麼兩個例子:一個是山東某針織廠,另一個是北京孩子摸獎券。我理解,這是大法弟子修煉的標準,也是給未來修煉人留下的最正的路。學員沒修煉前拿的毛巾頭,修煉後都送回廠裏。孩子摸的自行車,學員都要把同等的錢捐出去。而我們大法弟子走到正法的最後了,捫心自問:我們把大法擺在甚麼位置、把自己的修煉擺在甚麼位置?

只要我們內心深處有了貪心,「利益之心」這個惡魔就會變幻嘴臉,撩動人的大腦、左右人的神智、吸取人的精華、吞噬人的心智。師父說:「任何一種東西能夠在這個世間上立足,能站的住,能夠成立起來,都必須有一個關鍵的原因,就是它必須在這個空間中形成一個場,而這個場是物質存在的。」[1]自己有了利益之心,就是為邪魔提供了物質存在的基礎,因而邪惡才敢利用各種形式干擾、迫害大法弟子。

遭受了二十年的迫害,一些大法弟子的生活非常艱難,但是,只要我們堅信大法、只要我們走正自己的修煉路,再艱難,還能沒飯吃嗎?今天,人世的每一天都是師父用巨大的付出為我們延續來的,換句話說,今天的時間不是我們自己的、今天的時間是大法資源,是師父慈悲眾生,為我們最後提高和救度眾生而延續來的。我們浪費師父給延續來的時間,或對自己的修煉不負責任,都是在犯罪。

大法慈悲和威嚴同在,讓我們珍惜正法賦予的最後時間,清醒的走完最後的正法之路。

一點淺悟,不當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歐洲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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