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台灣法輪功學員在台北演示中共強摘中國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動劇。 |
文章說,中共的罪行可能像《大屠殺》一書的作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描述的,是「一種隱藏在手術衣下的群體滅絕。」或是像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主席、國會議員菲奧娜﹒布魯斯(Fiona Bruce)在上週辯論中所描述的,是「反人類罪,不亞於二十一世紀的群體滅絕罪。」這是一種獨一無二的罪行──從良心犯身上強行摘取器官。
主審塞爾維亞前總統米洛捨維奇的英國律師傑弗裏尼斯爵士,正在一個獨立法庭擔任七人陪審團主席,陪審團成員包括律師、學者、高級醫學專家和商人,他們將於四月六日和七日在倫敦舉行進一步的聽證。並將於今年六月進行最後宣判。
在去年十二月舉行的聽證會上,已經做出臨時判決,陪審團「一致認定,無可置疑地認定,在中國,從良心犯身上強行摘取器官的做法已經實施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而且涉及大量受害者。而且是由(中共)國家組織或批准的機構和個人幹的。」
對於這樣一個傑出的小組來說,採取不尋常的步驟發布臨時判決肯定會引起注意。他們說,他們做出了決定,希望能「拯救無辜者免受傷害」。
然而,這是最難以證實的侵犯人權的行為之一,因為與許多其它虐待行為相反,唯一的證人是所涉及的醫生、警察和監獄官員。在醫院手術室中的證據可以清理掉。正如布魯斯在上週的辯論中提出的那樣,它「幾乎是一種完美的犯罪」,因為沒有受害者可以作證,「因為沒有倖存者」。
指控說,不僅死刑犯,而且還有良心犯,特別是法輪功學員、藏傳佛教徒和某些家庭教會基督徒,他們被要求接受體檢,以進行器官匹配。許多人在未經他們同意的情況下器官被摘取。這些器官是為了滿足巨大的器官移植交易的需求。
三年前,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美國資深媒體人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發表了報告《血腥的器官摘取/大屠殺:更新版》(Bloody Harvest/The Slaughter:An Update),該報告以先前的調查為基礎,側重於對中國712家從事肝腎移植手術的醫院的公共記錄進行研究。
他們發現,中國器官移植的數量遠遠超過此前報導的數量,因此他們得出結論,強迫器官摘取的規模也是如此。僅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一家醫院每年就進行六千多例移植手術,他們推斷,中國醫院每年移植六萬至十萬個器官。這提出了一個問題:這些器官來自哪裏?
中國沒有自願捐獻器官的傳統。在二零一八年,政府的官方數據顯示,器官捐獻者的人數約為六千,捐贈了一萬八千個器官。然而,大衛喬高、麥塔斯和葛特曼表示,「幾家醫院的移植器官量就可以輕易超越這個數量」。
此外,在中國,包括外國人在內的患者被承諾在幾天內就可以匹配到健康器官,而在大多數先進的西方國家,患者需要等待數月,有時甚至幾年才能等到器官進行移植。冒充患者的研究人員給中國醫院打電話,證實了這一點。
中國前衛生部副部長兼器官移植委員會主席黃潔夫,二零零五年在新疆做肝移植手術,他在重慶和廣州兩家醫院訂購兩個備用肝臟,第二天早上就送來了。
簡單的事實是,這些數字對不上。幾天內就能為患者提供健康的匹配器官,全國有數百家醫院進行移植手術,而每年只有幾千名自願捐獻者,這意味著一定有另外的器官來源。
死刑犯可能是少量來源,由於中國法律要求被判處死刑的囚犯必須在七天內執行,這使得該來源的器官供應有限。這讓調查人員得出結論:良心犯是器官來源。他們總結道:「這種反人類罪非常猖狂。」「最終的結論是:中共以國家之力大規模殺害無辜者,以獲取移植器官。」
恩維爾﹒土赫提(Enver Tohti)曾是新疆一家醫院的外科醫生。他作證說,一九九五年,他在執行死刑現場強行從囚犯身上取下器官。在醫院主治醫生的指示下,他準備了設備並被帶到現場。
他回憶說:「我們被告知要在一座小山後面等待,一聽到槍聲就馬上過去。」「片刻之後,槍聲響起。不是一聲,而是很多聲槍響。我們趕到了現場。一名武警告訴我去哪兒。他讓我們靠近,然後指著一個身體說『就是這個』。那時主治外科醫生突然出現,他告訴我要摘取肝臟和兩個腎臟。他催促我快點,然後主治外科醫生把這些器官放進一個盒子裏上了車。主治外科醫生告訴我,回到醫院後不要跟任何人講發生的事情。」
專家們在世界各地的立法機構,包括在美國國會作證。美國國會、歐洲議會和其他立法機構通過了決議,譴責強摘暴行。一些國家和地區,特別是以色列、意大利、西班牙和台灣,已經禁止去中國進行「器官旅遊」,加拿大參議院已經立法禁止「器官旅遊」。聯合國特派員呼籲中國對器官來源進行說明,但沒有得到回應,世界上最受尊敬的器官移植倫理髮聲人安妮卡﹒蒂博爾(Annika Tibell)博士呼籲進行國際調查。
中國有回應嗎?如果是這樣,我們希望聽到它。如果沒有,國際社會的政府、媒體、律師、醫療從業者、專業協會和非政府組織都必須考慮他們的回應。如果獨立中國法庭的臨時判決曝光了真相,那麼就要讓正義得到伸張,責任者應當承擔責任。如果是真的,則需要重新評估與責任人的關係。
其他國家應該效仿那些已經立法禁止去中國進行器官旅遊的國家。聯合國應任命一名中國人權問題特派員,並設立一個調查委員會。如果事實確實如此,則需要採取緊急行動,來阻止更多的無辜者被謀殺。
正如布魯斯總結的:「當最終真相出來時,我們是否會再次遺憾的聽到『絕不能再發生』這句話?我們不是甚麼也做不了,事實並非如此,問題需要迫切解決。那些沒有這樣做的人有一天會被追究責任。」
本尼迪克特﹒羅傑斯是人權組織CSW的東亞團隊負責人,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以及終結濫用移植國際聯盟(ETAC)的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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