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做好人無比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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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七日】我是二零零四年底正式走入大法修煉的。在修煉前我是個很自私的人,經常竊取公家或別人的利益,當時還覺的能偷、佔別人便宜自己能得到好處還是本事呢。修大法後才知道自己做了那麼多不好的事。

通過不斷的學法、煉功、看同修的交流文章,漸漸的修去了很多的執著心,處處按著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向我曾經傷害過的人賠禮道歉,寬容曾經傷害過我的人,不再記恨別人的過錯。師父告訴我們:「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1]

我在承包生產隊的保養兼電焊修理期間,每天小活不斷,大活很少,收入不高,經常中午下班剛到家,就又有人叫我回去給他們焊東西,這樣飯都吃不好。特別是春播和秋收期間,種地的人都在地裏忙,有人找我給他開車拉糧食,一天二百元,我就告訴他我不能去幹這掙錢的活,如果誰家的車壞了,他們找不到我修理就會很著急,耽誤個把小時就會給他們帶來很大的損失。我是個修煉人,就應該聽師父的話,對個人利益就是要看淡。

有一次我們生產隊換了個新隊長。他告訴我把隊裏的兩個廢舊機器當廢鐵賣掉,用來做維修生產隊的院牆柵欄的材料費和我的人工費用。我按照他的安排去做了,最後我一算賬扣除所有費用還多出一千元。我打算把這一千元退回給生產隊,妻子不同意,還說你煉法輪功煉出毛病來了,隊長都告訴你這錢就是做材料費和人工費的,哪能退錢呢?!我給她解釋說:「咱們該有的回報,工錢都留下來了,所以多的錢不能再要了。」後來我向隊長說明了剩錢的情況,並要把餘下的錢退回去生產隊。他卻說:「放你那裏。」我越想越覺的不能這樣做,就直接把錢送到生產隊的會計那裏去了,並說明了情況。他們瞅瞅我,那眼神都非常奇怪,覺的我的行為不可思議。可惜當時在迫害中自己沒有勇氣去證實是學大法後自己才這樣做到的,是我們的師父要我們做個好人,我才把錢送回去的。錢雖然不多,事也不大,但確是自己學大法後的變化。

法輪大法現在已經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然而在中國大陸仍然受到打壓。多麼希望善良的人們儘快了解大法真相,在法中受益,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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