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省淶水縣楊喜芳、於風雲夫婦遭迫害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河北省淶水縣石亭鎮大赤土村法輪功學員楊喜芳、於風雲夫婦在家中被警察綁架。

楊喜芳、於鳳雲夫婦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一直遭中共迫害,多次被綁架、關押、酷刑折磨。

以下是楊喜芳、於風雲夫婦遭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當天,楊喜芳、於鳳雲夫婦被警察劫持到淶水縣公安局非法關押一天一夜。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早晨,楊喜芳等二十四位法輪功學員在外煉功,被石亭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到鎮政府,鎮長帶頭,和警察、法警一起對二十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毆打:毛巾蘸水抽臉、皮鞋打頭、棍棒交加,電棍電擊……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楊喜芳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被綁架回淶水縣,關押在淶水黨校。縣委副書記孫貴傑參與施暴,帶人把楊喜芳按倒在地毆打,用皮帶照頭照臉地打,用竹板打後背,楊喜芳被打得傷痕累累。第二天,縣公安局紀檢書記劉耀華帶人毆打二十四位法輪功學員,用皮帶抽打,用鞋底打嘴巴,有的把木棒、竹板打折了好多根。最後每人被敲詐三千三百多元放回家,鎮裏又敲詐一千元。楊喜芳兩天被打了四次,身上傷痕累累,走路需人扶,躺著翻不了身。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楊喜芳、於鳳雲夫婦和全縣幾十名大法弟子陸續因去北京和平上訪、講清真相、揭露邪惡被綁架、關拘留所或看守所,被抓之後受到了一次次毒打與折磨。法輪功學員為了維護自己堅定的信念、維護自己的基本人權,以絕食來抵制邪惡的迫害。縣委副書記孫貴傑、公安局紀檢書記劉耀華等帶人給學員強行灌食、強行輸液,並在其中加入破壞人體神經系統的藥液,他們的惡行被識破致使藥力失效。

二零零二年,於鳳雲被淶水縣「六一零」人員王福才等人劫持到涿州南馬洗腦班,打手圍她坐一圈,五天五夜不許她睡覺,閤眼就打,她死去活來。晚上王磊等人把她拉到一間空房裏,用繩子把她捆在椅子上,灌不明液體,奇臭無比。接著用車推她到水房,在有水的地面上泡她,她全身痙攣,醫生用大針扎十指,慘不忍睹。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河北淶水縣「六一零」、亭鎮派出所警察對高村、大赤土村的四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非法抄家。

三月十一日下午,淶水縣「六一零」人員王福才、李振功等闖到楊喜芳家非法翻查,搶走部份大法書籍、MP4一台。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中午,淶水國保和當地派出所警察於闖入於鳳雲家非法抄家,並把於鳳雲綁架到淶水石亭鎮派出所。楊喜芳回家後,到深夜還不見妻子回來,便到石亭鎮找尋,結果也被石亭鎮派出所警察扣住,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也不通知家裏任何一個人。第二天夫妻二人被直接劫持入勞教所迫害,家人竟不知情。在外上學的女兒放假回家,不見了自己的父母,因為急需學費,到父母放錢處尋找,發現家裏僅有的一些積蓄也不見了,原來已被警察搶走。

二零一九年四月,河北省公安廳成立所謂「專案小組」,住在淶水縣最豪華的盛世大酒樓,保定市公安局指使淶水縣公安局統一部署所謂「打黑除惡」,要求從二零一九年四月五日至七月十五日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為期一百天的所謂「打擊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淶水縣「六一零」頭子李宏宇(新提任公安局副局長)親自指揮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非法抄家。當日中午,楊喜芳、於風雲夫婦,在家中被一幫警察綁架,被非法抄走法輪大法資料等,非法關押在淶水縣拘留所。於鳳雲體檢時血壓110/160,仍然被非法關押拘留所十五天。

四月二十六日,楊喜芳被轉到看守所繼續關押。而非法拘留證九天後才由郵政快遞送達楊喜芳兒子手裏。

五月六日,律師前往會見楊喜芳,看守所刁難說律師證過期,律師澄清並未過期,看守人員又說所長不在,讓他等。律師周旋一個多小時後,才見到楊喜芳。楊喜芳的胳膊在今年正月摔斷,煉功一個月之後就全好了,可是非法關押到看守所,胳膊全都腫了,而且出現高血糖症狀,每天被迫吃藥。即便這樣,還被強制勞動。

楊喜芳夫婦的遭遇,只是千千萬萬堅持信仰的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一個縮影,二十年來,這種邪惡的迫害每一天都沒有停止,無數善良的好人被迫害離世,無數家庭家破人亡,數不清的孩子成為孤兒,數不盡的白髮老人孤苦無依……中共邪黨在中華大地的罪惡滔天,人神共憤!

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會、任何地方,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表彰的。事實上,儘管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已經弘揚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三千多個褒獎。即使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堅持修煉,講真相、揭露謊言、曝光酷刑,也是合法的,根本就不應該被關押。而對他們身體上、經濟上、名譽上、精神上等任何傷害都是違法的。

那些假以法律、政策之名迫害善良的所有參與者,請靜心思考,捫心自問:做好人遭受迫害、講真話遭受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別再人為的製造著無辜善良人被迫害的悲劇,別人牽驢而你們自願幫別人拔了橛子,未來還得替別人買單。

有位律師在法庭上這樣陳述:「今天我在這裏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申辯,是有充份的法律依據的,為他們維權我理直氣壯。我最擔心的是:當這一段歷史過去,法輪功真相大白於天下、沉冤昭雪的那一天,當參與迫害者(很可能包括您)站在被告席上的時候,有誰、用甚麼法律來為您辯護?」

善惡有報,天理昭昭!呼籲全社會善良之士抵制中共的邪惡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