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化解了我三十年的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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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八日】我是退休女職工,今年六十四歲,是九九年「7.20」以前得法修煉的。早應該把這三十年的怨恨修去,可是每當我梳頭時,就想起我婆婆抓我頭髮的情景。我把抓掉的一綹頭髮用紙包了起來,放在了錢包裏,經常想著:等你老了不能動讓我管你的時候,就讓你看看這一綹頭髮。

我的婆婆是一個不講理的人,既喝酒、又吸煙、又打麻將。打牌半夜半夜的玩,夜裏不睡覺,早晨不起,光顧自己,不管別人。大家都得聽她的,一不對她的意,就死去活來的鬧。與鄰居打罵個遍,兒女拿她沒辦法,只好對錯都順著她。

我結婚第二年生了兒子,在坐月子期間,婆婆沒給我做過一頓飯,也不讓她兒子給我做,說怕慣壞了我,讓十三歲的小姑子給我做飯,十歲的小叔子早晨起來為我買豆漿、油餅等。按婆婆的說法是讓我和小姑子、小叔子搞好關係,建立感情。結婚的禮錢,生孩子別人送的東西,一點也沒給我,我兒子長大,她一天也沒帶,還成天找事。我心裏很不痛快,很快就分家自己過了。這樣交給婆婆的錢就少了,婆婆就生氣,說我把她兒子教壞了,揚言說:「兒媳婦我也敢打!」

果真有一天早晨,我帶孩子去上班,孩子不聽話,我喊了孩子幾句,婆婆從屋裏出來,就抓我的頭髮,說:「我早就想打你了!」我說,你講不講理。她說:「你打聽打聽,我在娘家怕過誰?」我說好好、你對也對,不對也對,因為你是老人。她上來又要抓我,被鄰居大爺把她抱住了。過後,鄰居大爺說:「要不是我把她拉走,那天就把你打殘了。你婆婆可厲害了,我們都怕她三分。」我的心痛啊!心想,我怎麼嫁這麼個人家,要不是帶著孩子,我真想大哭一場。

這還不算完,她又跑到我們廠子大喊大叫,說我殺人了,找我要錢,廠領導也沒給她好聽話,說:「要錢跟你兒子要去,兒媳婦要不著。」婆婆在廠子裏不得好氣,就又到我娘家去鬧。一進胡同,提著我的名字說我打死人了,弄得滿胡同的人都出來看。我母親不知道為甚麼,勸了她幾句,她就回去了。

等我下班回家了,丈夫哭喪著臉,不問青紅皂白就喊叫我,說:「你惹她幹嘛?她不吃也不喝,躺在床上不起,怎麼辦呢?」我氣恨的說願意怎麼辦怎麼辦。我把事情經過說了一遍,拿一綹頭髮讓丈夫看,丈夫不作聲了。

此後,我與婆婆誰也不理誰,碰頭都不說一句話。過年過節,我也不去看她,怨恨心像種子一樣埋在心裏。

我修煉大法二十年了,這件事總是放不下。一看到那綹被她揪掉的頭髮就心痛,痛得難以忍受。忘了它吧,扔了它吧!我已經是大法弟子了,這是我應該修去的心。有時自己問自己,你的善心哪去了,你做到忍了嗎?你能帶著怨恨心跟師父回家嗎?

師父說:「能不能放下常人之心,這是走向真正超常人的死關。真修弟子人人都得過,這是修煉者與常人的界線。」[1]

修了二十年了,修來修去我還是個常人,從來沒有修煉提升為真修弟子,還在人這徘徊,與人爭個是非對錯,難道你就沒錯了嗎?師父說:「真正修煉,就得向心去修,向內去修,向內去找,沒有向外去找的。」[2]

我靜下心來認認真真的找一找自己,爭鬥心、怨恨心、認死理心、不讓說不好的心、愛面子心、得理不讓人的心,這一找真把我嚇一跳。二十年修了甚麼,書也看了,功也煉了,法也洪揚了,可是自己沒有從人的狀態中走出來,心沒有改變,依然在人中。

找到了這些不好的心,下決心改正。

拆遷分房子,小叔子把房子賣了,小姑子把房子租出去了,一分錢也不給老太太,氣得老人罵他倆不孝順。我們的房子精裝修,家具都是新的,讓婆婆住了進去。老人高興的見人就說:「還是大媳婦好!」

現在婆婆八十六歲了,行動不方便,我和丈夫僱人照顧她,過年過節都去看望她。我的心也靜了,在師父的保護下,我三十年的怨恨終於化解了。

婆媳關係是家庭矛盾的焦點,在常人中更是難以化解。然而,作為修煉人,在真、善、忍高德大法的指導下,就能提升心性,育化人心,冰釋前嫌,以德報怨。這是真正正法方能做到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真修〉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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