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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遭迫害 遼寧錦州市邵明罡含冤離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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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邵明罡,多次遭中共當局迫害致生命垂危,在不斷的騷擾、恐嚇中,於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二歲。

'邵明罡'
邵明罡

二十四天被非法判刑六年、遭迫害含冤離世

邵明罡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被錦州市迫害法輪功的610和凌河區公安分局綁架,被迫害導致血壓高達240,錦州市看守所拒收。不法警察利用權勢和非法手段,強行將邵明罡關入看守所,並要求錦州市凌河區法院迅速對邵明罡進行非法審判。

錦州市凌河區法院原定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對邵明罡非法庭審,後延至兩會後開庭。錦州市凌河區法院不顧他身體虛弱,於三月十六日在看守所強行對他非法開庭,三月二十八日錦州市凌河法院非法判邵明罡六年重刑。同年邵明罡被非法關押在瀋陽東陵監獄。

在瀋陽東陵監獄二監區,邵明罡被迫害得身體每況愈下,血壓居高不下,每天昏睡,時而理智不清,大小便失禁,行走極其艱難。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至五日,邵明罡大口吐血,監獄不予救治,其他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向監區提出並抗議。一月五日晚邵明罡吐血後被送進東陵監獄醫院,到醫院後只測了血壓和心電圖,並沒採取任何治療措施,一月二十九日晚被押回監區,晚間上廁所時跌倒在地上。

二月二日邵明罡在車間又摔倒在地,被其他法輪功學員扶起。三日早晨出工時,地面沒有冰雪,邵明罡坐在輪椅上,犯人推輪椅時推翻,車和人均扣翻在地,萬幸的是手先接觸到地,未受到大的傷害。進車間後,又摔倒在地,大家把他攙扶起來。下午邵明罡又跌坐在廁所裏,問怎麼跌倒自己都不知道。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邵明罡監外執行手續費盡周折終於辦理完畢,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回到家中。

邵明罡回家後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逐漸好轉,自己能夠短距離行走,頭腦清醒,語言表達接近正常,食量正常。可是好景不長,中共惡人要求每週要向他們彙報,還讓自己準備一部手機、卡,並交一百五十元錢的監聽費,隨時和他們聯繫。

二零一八年下半年至一九年一月十五日,瀋陽東陵監獄、錦州市政法委、司法局、街道等部門一幫人員多次到邵明罡家來騷擾、恐嚇,並說邵明罡是裝病,逼迫家屬帶邵明罡到醫院開檢查證明,將結果給監獄,否則把人抓走。家屬還頻繁接到他們的騷擾、恐嚇電話,使邵明罡不斷受到強烈刺激,身體不斷惡化,最終含冤離世。

多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邵明罡歷經磨難,生命幾次在迫害中徘徊在生死邊緣。

在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之後,邵明罡因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遭拘留;被單位非法開除工作。二零零零年再次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迫害,關押在錦州市教養院。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日,邵明罡在勞教所被「四防」(防逃跑、防惡劣事件發生、防盜、防火)人員孫維臣和「裴三」(綽號)毒打,被強制洗腦、強制放棄信仰等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錦州市國安在對邵明罡跟蹤數月之後,企圖對邵明罡非法抓捕並抄家,正巧他不在家,邵明罡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六日,邵明罡在山東濱州被綁架。

在被綁架之後,錦州市國安惡警們用打火機燒他的下頜,錦州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惡警李協江等人對他進行毒打、打得邵明罡面部變形,刑訊逼供。後將邵明罡送進錦州市第一看守所。被綁架到第一看守所後邵明罡開始絕食抗議對他的殘酷迫害。八月三十日,家屬在沒接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他被關進錦州市教養院三年,繼續遭受迫害。後來得知,邵明罡在被教養前身體被迫害的非常嚴重,極度虛弱,教養院最初拒絕接收,但錦州市公安局的邪惡之徒們不死心,由局長親自批條強行勞教三年,讓勞教所必須收下。

邵明罡被送錦州市勞教所後的九月初,勞教所開始新一輪的對法輪功學員的突擊轉化,就是用各種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自己的信仰。從九月初到九月末的一個月的時間裏,以原院長張海平為首的和勞教所二大隊的警察全部參與迫害,惡警們都吃、住在教養院。邵明罡先被關押在新收大隊的小號內折磨。惡警每天對邵明罡野蠻灌食,曾一度使邵明罡生命垂危。灌食時教養院原副院長李鳳林親自指揮,用大劑量鹽水給邵明罡硬灌。教養院的惡警和四防犯人還晝夜值班對邵明罡進行強制轉化,導致邵血壓高達260,被折磨得只剩下皮包骨頭。整個人也都變了形。邵明罡在錦州勞教所被迫害的血壓一直很高,後來獄醫量完血壓後都不告訴他們結果了,看樣子血壓高的厲害,而且常伴有心臟疼痛。被關進病號房繼續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月,教養院全體二大隊惡警又夜以繼日的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用多種酷刑折磨強制「轉化」,其中有吊刑、雙盤腿捆綁、擠牆角電擊、超大噪音、暴打、不讓睡覺等,手段極其殘忍、血腥。邵明罡被迫害得頭髮全部變白,奄奄一息。

二零零六年五月下旬,錦州勞動教養院對堅定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施了新一輪的突擊轉化迫害,其手段十分卑鄙兇狠,除了使用各種酷刑手段(銬刑、體罰、刑訊逼供、暴力提審等)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害外,更陰損、惡毒的是惡警還往學員吃的飯裏摻加不明藥物,致使部份學員的身體發生異常現象。邵明罡等被從早4:30──晚21點不間斷受刑,被迫害成重疾。

邵明罡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勞教期滿才重新獲得自由。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四日,錦州市公安局610非法組織及凌河區、古塔區、太和區公安分局的警察,有預謀地綁架了多名法輪功學員。邵明罡即在其中。被綁架之後,邵明罡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在這次被非法關押期間,血壓再次被迫害得高達240,邵明罡的生命再一次徘徊在生死邊緣。因為這之前,有個看守所為了經濟效益強迫在押人員非法勞動的時候,有在押人員因為完不成定額被連坐的同室犯人打死,看守所的三名獄警和協警被判刑。此事對各地看守所震動很大,所以發現邵明罡血壓高隨時有生命危險的時候,錦州市看守所拒絕再非法關押邵明罡,錦州市610人員無奈,在勒索了五千元錢之後,邵明罡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回到家中。

然而錦州市的610人員在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其人性和惻隱之心早就被金錢和權勢腐蝕得一乾二淨,對邵明罡的釋放耿耿於懷。在邵明罡被釋放之後幾次到邵的家中進行騷擾,使邵明罡無法正常生活,被迫再次離家出走,流離失所。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邵明罡被綁架後,才十二天就被所謂「庭審」,隨後(三月二十八日)就遭冤判六年,邵明罡上訴至錦州中法,未經開庭,就被非法維持原判。

邵明罡被非法關入東陵監獄後,一直被迫害得很嚴重。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至五日,邵明罡被迫害得大口吐血,在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抗議下,被送進東陵監獄醫院,醫院只測了血壓和心電圖,並沒採取任何治療措施。之後他多次昏倒在地,摔倒在廁所,沒有知覺。但仍要被逼迫出工。直到四月二十八日邵明罡監外執行手續費盡周折終於辦理完畢,五月二日回到家中。

本來身體已經逐漸好轉,在瀋陽東陵監獄、錦州市政法委、司法局、街道等部門一幫人員多次來家的騷擾、恐嚇下,致使邵明罡的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病情惡化,於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下午三點多鐘含冤離世。

主要責任單位及責任人信息:
1、錦州市凌河區法院:
原院長:黃萍 18941603999;
刑事審判庭庭長:馮欣18941601623,0416─2872622辦
審判員:張旭芳, 18941601654,0416─2872621辦
2、錦州市中級法院:
原院長:郝洋 18941600009
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倪凱18941600183,0416─2526139辦
審判員:熊傑18941600169,0416─2526150辦
3、錦州看守所:0416-3708076辦
原所長:馬明13840678866;教導員孫先忠
錦州監所管理支隊:
支隊長:賀文德:副支隊長:張建國;政委:劉俊凱;紀檢書記:姓刁
錦州市檢察院住監監察處:0416-3708072辦
處長姓欒
4、瀋陽市東陵監獄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渾南區東陵路88號
郵編:110161
電話:024─62344407
監獄接待電話:024─31629907
監獄長:陳笑含、曲光
總機:024─24711755
獄務公開電話:024─31629909
舉報投訴電話:024─31629903
二監區教導員:李仲軍
二監區監區長:張警察
二監區電話:024─31629943,
5、遼寧省司法廳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崇山東路38號甲
電話:024-31966215
5、遼寧省監獄管理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崇山路38號
郵編:110032
值班電話:024-86601630
傳真電話:024-86903978(機關)
局長:姚世明 政委:孫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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