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省濟南市鄭書梅、程淑香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下午一點半,濟南市槐蔭區法院非法開庭,迫害濟南法輪功學員鄭書梅(女,五十歲)、程淑香(女,五十六歲)。

律師為鄭書梅做了無罪辯護。開庭結束後,在二十分鐘左右時間後,法官就當場宣判:鄭書梅被非法判刑三年,程淑香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鄭書梅、程淑香當場表示要上訴。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濟南市槐蔭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因為公訴人提供的證據漏洞百出,被律師一一揭穿,法官陳政被迫宣布休庭。

今天第二次非法開庭,公訴人拿著槐蔭區公安五里溝派出所繼續編造補充的所謂證據,依舊是前後矛盾。律師當庭說這些證據根本不成立,是編造的。

從第二次開庭中可以看出,槐蔭區政法委、公安國保大隊、法院早已相互勾結,就是以第二次開庭形式當場宣判,直接實施迫害。

鄭書梅、程淑香是在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分別被槐蔭區公安警察有預謀綁架的,被非法抄家,至今被非法關押在濟南看守所達一年零七個月。

程淑香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向民眾講真相,在二零零一年曾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關押於山東省女子監獄。在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被濟南長清區法院冤判刑期一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