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商店中去利益之心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我出生在六十年代初,兄弟姐妹多,母親身體又不好,家境貧寒。我從小就立志長大一定多掙錢,住大房子,享受人生,長大後真的是想方設法去賺錢,最後自悟修理農機,在鎮裏開了一家五金日雜商店,在當地算是小有名氣,經營至今。

人生夢想是實現了,利益心得到滿足。師父指出:「為名者氣恨終生 為利者六親不識 為情者自尋煩惱 苦相鬥造業一生」[1]。修煉法輪大法以前,經營商店的過程中我雖然沒達到六親不識的地步,但為了多賺錢也是不擇手段,可見對利益是多麼的執著。修煉大法後改變心態和觀念,按大法真、善、忍的標準經營商店。

記得有一次,鋼網廠給我家送一大汽車鋼網,當時票子給我了,司機卸貨我對數,結果比票子上的數目多出十五大捆兩米高的鋼網,價值四千多元,如果我不吱聲就算偏得,誰都不知道。這要是未修煉法輪大法,我就心安理得留下了。但我現在是大法弟子了,得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我趕緊叫住要走的司機,告訴他鋼網數不對,他以為給我付少了呢,大聲的說:不可能的!好幾個人過數裝的車。我說:那你拿票子對一遍數。對完數他吃驚的一蹦,說:「多這麼多!我回去一定把多付給你這麼多貨你沒要這事告訴老闆。」同時說:大哥你真是個好人!我說我們煉法輪功的都是這麼好的人,不是像邪黨造謠電視宣傳的那樣。後來老闆打電話表示非常感謝,我給他講了法輪大法真相。他很認同。

在經營商店的過程中,我也經常遇到爭名奪利的事。我時刻用大法要求自己。師父明示:「我們常人修煉的這一部份,不管你有多少錢,當多大官,你搞個體經營、開公司,做甚麼生意都沒關係,公平交易,把心擺正。人類社會各行業都是應該存在的,是人的心不正,而不在於幹甚麼職業。過去有個說法,甚麼「十商九奸」,這是常人講的,我說那是人心的問題。要人心都擺的正,公平交易,你多付出,就應該多掙錢,那也是在常人中你付出才得到的,不失不得,勞動所得。」[2]

每當遇事放下對利益的執著,我都會感到身心輕鬆愉快。

師父法中講:「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2]經營商店的過程中,我親身感悟到師父的這段法,我的商店沒有因為我不爭不奪而損失利益,反而收入比以前增加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做人〉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