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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三人被非法庭審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及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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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林麗珍、林燕梅是親姐妹,她們和林麗珍的兒子吳朝棋,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已經被非法關押十個月。七月五日,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五位律師為三人做無罪辯護,當庭要求無罪釋放三位法輪功學員,並要求政府給予三位法輪功學員國家賠償。

'林麗珍'
林麗珍
'林燕梅'
林燕梅
吳朝棋
吳朝棋

警察砸爛門鎖綁架好公民

家住茂名市電白區的林桐老人八十六歲,老伴去世了,他患有肺氣腫、骨病、高血壓等各種疾病,並且眼睛視力模糊,生活不能自理。他有兩個孝順的女兒,大女兒林麗珍和小女兒林燕梅,以及外孫,林麗珍的兒子吳朝棋,在家裏照顧他的飲食和生活。

林麗珍、林燕梅和吳朝棋均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在社會上、家庭中都是善良的好人。尤其林燕梅,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甲亢、慢性腸胃炎、慢性腎炎等,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的病不治而癒,二十多年都沒有吃一顆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她因為堅持修大法、做好人,被綁架八次,非法勞教二次,時間長達六年,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因她的丈夫無法承受中共的迫害與她離婚,離異後的林燕梅長期住在父親家裏,照顧父親,既是一個孝順的女兒,又是一個好母親。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吳朝棋下班後,去外公家吃午飯,並看望外公。這時,電白區國保大隊隊長陸尚輝帶一幫警察和特警等二十幾人,砸破林桐老人家的鐵門,衝進房屋,強行控制了吳朝棋和林燕梅。林桐老人見陸尚輝等人如土匪搶劫一樣的抄家,便去阻止,被警察把他的兩手臂掐出血跡,雙手被扭傷。這樣,在八十五歲的林桐老人面前,警察綁架走林燕梅和吳朝棋。

姐姐林麗珍得知妹妹和兒子被綁架,趕緊給妹妹林燕梅聯繫了律師。可是,在第三天,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八點,林麗珍照常去給父親做飯,剛吃完飯,收拾完,十幾個便衣再次砸爛林桐老人家的門鎖,闖入家中,強行綁架了林麗珍。

此後,林桐老人見到為女兒無罪辯護的律師說:「法輪功祛病健身,做好人啊,我女兒和外孫沒有罪啊。」

據悉,參與綁架的有茂名市濱海新區公安分局警察、電白區公安分局警察、電城鎮派出所警察、特警和電白區國保大隊隊長陸尚輝、電白區610頭目陳昌興等。

茂名610主導構陷好人 陷害律師 法官尷尬

構陷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一家三人的「案子」,茂名610把它當作「大案」、「要案」,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由電白區檢察院轉到茂名市檢察院,然後再轉到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茂南區檢察院把非法起訴、構陷林燕梅一家三口的所謂「案子」遞交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林燕梅家屬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聘請的維權律師劉正清和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聘請的維權律師陳家鴻,被司法局吊銷律師證,陳家鴻律師於接案的第四天,四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林麗珍的家屬聘請了北京謝燕益律師做無罪辯護人,被法官拒絕。二零一九年六月底,五位律師均接到茂南區法院開庭通知: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上午九點,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開庭。

在非法開庭的前兩天晚上,四位律師趕到茂名。第二天,七月四日,四位律師到茂名第一看守所去會見了三位當事人,三位法輪功學員身體狀況良好。

同天下午,三位律師去法院找法官交涉,得知法院為了非法開庭迫害三位法輪功學員專門開會。律師們對主管法官柯學軍說:「從卷中得知,此案嚴重違法,不符合法律的地方太多,漏洞太多。」律師把公安構陷當事人、違法的地方,一一給法官指出來,一位年輕的律師靠近柯法官幽默的說:「造假造得完美點嘛,還要讓你背黑鍋。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糟糕、漏洞百出的案子。」柯法官非常尷尬。

非法庭審 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上午九點前,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門前馬路左右停放著十幾輛車,其中,兩台車上寫有電白公務,有三輛警車和一輛公安監控車(此車頂上有六個攝像頭、還有旋轉測試儀),司機駕駛室位置坐著兩個警察。

看守所的上空烏雲盤旋,前面的大馬路被攔封三分之一。看守所所有常人的會見、送物等對外事務,全部取消。看守所的兩側馬路邊站有四、五十個便衣、警察和七、八個身著黑色衣服的特警,他們的眼睛在四處張望,死死地盯人,尋找發正念的法輪功學員,好像是隨時準備待命,如臨大敵。

中午十二點左右,看守所右邊又增加了兩台大型的公安車(可以裝十幾人),所有的公安車上幾乎都坐滿了警察。

九點鐘之前,家屬四人陪著五位維權律師來到看守所。五位律師順利的進入了看守所,兩位家屬後面才進入。而公安說,林燕梅的兒子是證人,法院不給旁聽。八十六歲的林燕梅、林麗珍的父親要進法庭見兩個女兒和外孫,法院要家屬出示健康證,法院不給旁聽。

九點到了,五位維權律師直接進入法庭,警察不讓進。律師發火,大聲說,法院通知準時開庭,為甚麼不准時?大約拖了半小時才開庭。

非法庭審的法官是: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柯學軍,審判員:江國偉(茂南區法院副院長)、法官周晉鋒。非法公訴人是: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檢察官高金生、張曉麗(註﹕張曉麗是一個年輕的女檢察官,在法庭人員安排的名單中,沒有她)。旁聽席上,除了林燕梅的女兒和林麗珍的丈夫兩位家屬外,其餘的旁聽位置,大約有十四、五個人是茂名610安排的居委、國保等佔據。名義上是公開庭審,可是沒有一個公民旁聽。

法庭開始時,三位法輪功學員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沒有穿囚服,正氣浩然的入場,同聲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令整個法庭邪氣大滅。法警自動給三位法輪功學員打開手銬。

非法公訴人張曉麗,照本讀「起訴書」後,五位維權律師發表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

律師們指出,用「利用×教組織(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名的概念套用法輪功是完全錯誤的;本案的證據嚴重不足及程序上嚴重違法;起訴書所指控與事實不符;被告人的行為沒有社會危害性;本案沒有受害人,證人沒有出庭;本案在法律適用上應當判三位法輪功學員無罪,應該當庭釋放,對他們應給予國家賠償。

林麗珍的律師說,警察找的兩個證人──居委主任黃炳添和居委林小英,指證林麗珍給他們發法輪功資料。林麗珍在家裏煉法輪功,黃炳添和林小英跑到林麗珍家勸其不煉法輪功。憲法規定信仰自由,那林麗珍肯定要跟黃炳添和林小英論理了,並給黃炳添和林小英法輪功資料,公安就把這法輪功資料當作犯罪證據?居委憑甚麼跑到林麗珍家騷擾?法律文件是甚麼?是居委在違法。

濱海新區公安利用兩個居委和一個早已搬走的鄰居楊芳,指控法輪功學員林麗珍和她的兒子吳朝棋住在林的父親家和發資料,其目的是:想利用非法抄出的法輪功資料,構陷林麗珍母子倆。

律師們指出:「而之前任何判決書指稱國家已經將法輪功定義為×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說法,完全是信口開河。那些錯誤判決指稱的國家,指的是黨媒?領導人個人的意志?可是法院是依靠法律作出裁判的機關,需要判處一個人有罪無罪必須引用法律依據判處法輪功學員有罪,實屬冤假錯案。」

法輪功宣傳品只是講述真相,講述大法理念,就算被近二十年的迫害,也沒有去宣傳暴力,依然相信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講述真相與信仰,沒有任何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

接下來在「破壞法律實施」這個概念中,就更加顯得荒唐。法輪功學員只是信仰自己的理念,是一種信仰的自由,沒有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我國憲法與人權法也規定,公民都有信仰的自由。法輪功學員破壞甚麼法律了?具體哪一部法律?怎麼破壞?怎麼破壞實施了?這個都沒有相關的論述和證據給予支持。指控完全是以法輪功的宣傳內容來定罪,實屬違反罪行法定的原則。

林燕梅的律師也做了充份的無罪辯護。律師闡述了甚麼是邪教?邪教的特徵,邪教的本質是危害人類。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人,沒有危害社會和人類,本案沒有受害人。

輪到當事人法輪功學員吳朝棋辯護的時候,吳朝棋淡定、正氣、思路敏捷的講述了自己受益於法輪功,在法律上,修煉法輪功合法,法輪功沒有違法等等,受到律師們的讚揚。

律師們在質證階段,把公訴人構陷三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證據」全部推翻。三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正氣、慈悲,律師們的無罪辯護,震撼法庭。律師們有理有據指出了公安局、檢察院違法行為:物證沒有移交法庭,當庭沒有出示物證,沒有證人出庭,物證照片看不清數量,扣押清單偽造被當事人拒絕簽名等等,令所有的公檢法人員瞠目結舌、說不出話來。

在整個非法庭審的過程中,一個穿便裝、像當官模樣的人,進進出出法庭,似乎想告訴所有的公檢法人員不要聽律師的。律師兩次告訴法官,「你們不讓我們律師和家屬帶手機進法庭,你看你們請來的旁聽人員在看手機和打瞌睡。」法官說不出話。打瞌睡的人說:「我沒有睡。」一次,林燕梅說:「你沒有睡,你眼睛是紅的。」大家不敢笑。

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法官柯學軍非常緊張。負責所謂「案子」的檢察官高金生幾乎沒有說幾句話,都是臨時介入的年輕檢察官張曉麗,被共產邪黨當槍使,想邀功,不講法律。坐在法官右邊的審判員、法院副院長江國偉,大聲說話,刁難律師,但都被五位律師駁斥的啞口無言。

最後,律師們對法官說:此案嚴重違法、證據不足,非法關押我的當事人十個多月,給我的當事人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使得林燕梅和林麗珍的八十六歲的父親沒有人照顧,應該當庭釋放我的當事人。法官說:「我做不了主。」律師們說:「那誰做主?」法官說:「檢察院。」律師們說:「那,檢察院撤案,無罪釋放我們當事人,並要求給我的當事人國家賠償。」

開庭從上午九點半開始,中午在看守所吃飯、休息一個小時。下午一點鐘,繼續開庭,一直到下午五點半時,律師還在駁斥「案子」的非法,發表自己的演說時,法官、檢察官已很疲憊,柯法官等不及了,敲槌,休庭。整個非法庭審經過整整七個小時。

此時,林麗珍、林燕梅和吳朝棋三位法輪功學員同聲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唱著法輪大法歌退了場。

整個法庭,在開庭時,大多數時間都是律師的無罪辯護。林麗珍、林燕梅和吳朝棋三位法輪功學員也相當正氣,面對非法指控。

願廣東省、廣東省茂名市參與迫害林燕梅一家三人的公檢法及各級官員們:清醒吧!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實在不忍心看到那劫難越來越接近你們。雖然你們給法輪功學員製造了天大的冤屈,無盡的痛苦,那是你們被中共邪黨謊言毒害了,那是中共邪黨要毀滅你們的靈魂、肉身和你們的家庭,拿錢讓你們走向罪惡、被審判的深淵,望你們做出正確的選擇,無罪釋放三位法輪功學員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你們的福德將福蔭你們的子孫,你們的福德將給茂名地區眾生帶來風調雨順、繁榮昌盛。

關於林麗珍與兒子吳朝棋、妹妹林燕梅遭受的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相關文章《給父親做飯被抓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廣東青年去外公家吃飯被抓捕 家屬請律師維權》《兩女兒與外孫被警察綁架 85歲老人以淚洗面》《廣東林燕梅被迫害致高血壓 聘請的律師被抓》《茂名三人面臨非法開庭 法院拒絕律師辯護》等。

參與迫害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的相關單位和個人:
茂名市國保支隊會同電白、濱海新區兩級國保部門、濱海新區電城派出所、電白公安等聯合綁架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三人。

廣東省茂名市濱海新區政法委書 劉芳
廣東省茂名市政法委書記 趙廣輝
廣東省茂名市610辦公室主任 黃鑫
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公安分局電城鎮派出所:電話 0668 5342318。
辦案負責人 所長: 溫木生,二級警督,警號:224467,電話:13702898756,負責全面工作。(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辦案負責人,科員:楊桂添,二級警司,警號:224565,電話 :13929794110,0668 5342318.(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高俊明,三級警督,警號:224735.(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盧俊宇,二級警司,警號:225923.(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凌亞會,二級警督,警號:224570。
科員:鄧 政,二級警司,警號:225930.(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鐘那生,三級警司,警號:225941.(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黃湛文,三級警司,警號:225947。
科員:梁勝盛,二級警督,警號:224594。

濱海新區公安分局 陳客明 、楊勤華、李振峰(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茂名市邊防大隊長:吳海晶

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公安分局:
局長:毛繼軍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副局長:陳晉權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副書記、政委:施宜明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鄧警察,警號:225921 。
濱海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楊勤華 (610人員,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610警察:李振峰,陳客明。
濱海新區電城鎮綜治辦: 謝振坤
王繼偉 13802408345

構陷林燕梅一家三人的人員:
1、黃炳添,男,24歲,大專,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出生,電白區水東鎮東陽北街社區居委會治保主任電話:15219915815.家庭住址: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村仔鎮清泉街5號。
2、林小英,女,47歲,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出生。現住地址,廣東省電白區水東鎮東陽北街社區居委會幹部,電話:15976574067.家庭住址:廣東省電白縣水東鎮澄波街新弄18號。
3、楊芳,女,大專,一九六七年二月六日出生,林麗珍父親家鄰居,現住地址:廣東省電白縣東陽北街18號,聯繫電話:15976563863。
4、誣告人:姚康,男,83歲,小學文化,家住: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電城鎮北街電星巷9號。此人接到法輪功學員發給他的救人的真相資料,他鬼迷心竅地去電城派出所誣告。
茂名市公安局電子數據檢驗鑑定中心負責人:李福華,技術員:李先成、李超。

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區公安局分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 陸尚輝 13902511787 (策劃、綁架法輪功學員)
指導員 曾超平 13542390907
副隊長 樑子輝 13927566999
副隊長 陳勃 13902517683
潘日清 13702896018
施兆書 13809786650
指導員 吳偉強
警察:蔣耀葵、馮衛強、麥蔓、潘概、朱娟、黃海斌、王健
電白區黃嶺派出所:0668-5750110
電白區法制局 凌雲志 、陳平湖 。
電白區檢察院控申科科長 蔡小升、副科長 賴小清、科員:趙鵬。
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政法路10號。水東鎮迎賓大道檢察院檢察長:鄭超民。
水東鎮長:彭永雄,水東鎮書記:陳偉敏,鎮綜合辦公室:唐飛鵬,電話:18926708123。

陳昌興(電白610主任):13580098668 (策劃、綁架法輪功學員)
水東鎮610書記:譚文,13809787588。
馮翠雲(股長):0668-5115308/13929787669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陳福海:13509912088
地址:茂名市電白區向洋大道向陽路區政府人大辦公樓 郵編:525400。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電話:0668-2728310
地址:茂南區山閣鎮金塘嶺村 郵 編:525026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人員名單:

正所長 龍凱 警號 220076 (負責全面工作)
副所長 伍小軍 警號220030辦0668-2728309
副所長 李樹毅 警號220481辦0668-2728303
教導員 梁軍 警號220532辦0668-2728308
副所長 唐建光 警號221008辦0668-2728318
副所長 張應義 警號220358辦0668-2728319 (管生產的所長)
副所長 黃邦志 警號221085

警察 范詩柳,警號 221867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林燕梅的管倉警察)
在倉裏虐待林燕梅的犯人叫吳彤,犯人叫郭火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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