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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獄、酷刑 甘肅平涼市李亞又被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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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平涼市華亭縣法輪功學員李亞女士,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被蘭州市七里河區公安分局建蘭路派出所警察綁架。經家人多方查找,近日才得知李亞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隊。

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李亞在蘭州打工地失聯,後得知李亞五月八日被蘭州市七里河區公安分局建蘭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未經體檢,直接非法關押在七里河拘留所。

在非法拘禁期間,有610人員到拘留所對李亞非法詢問。五月十九日,李亞被人從拘留所接走。近日才得知李亞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隊。

前幾日,李亞的女兒從外地趕到蘭州,往昔胖乎乎的臉龐變得黑瘦黑瘦,當親戚勸她找各部門要人的時候,李亞的女兒說:「聽到我媽出事的消息,當天晚上就一夜沒有睡著。這些日子裏,吃不下睡不著。她是我的親媽呀,我怎麼能不管呢。可是以前每次我媽出事,警察都給我打電話。上次(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被綁架)出事後,警察多次打電話恐嚇,實在沒辦法,我就給警察說:那你把我抓了算了。警察才再沒有找我。這一次,誰也沒有給我通知,我真的怕,不知道他們會幹出甚麼事來。」

李亞,五十二歲,原華亭縣華煤集團建安公司職工,從小就患有很多病,氣管炎將她折騰得簡直活不下去了;二十五歲時得了肝部劇疼的病,每次疼痛時都不能喘氣;一九九二年又得了產後風,從此,一有風吹感冒等各種病就發作,這些病將她折磨得有生不如死的感覺。

一九九七年九月間,李亞有幸得到了本《法輪功》,開始修煉法輪功,不知不覺各種病症不翼而飛。她時刻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與人為善,處處為別人著想,在單位裏、在左鄰右舍、親朋好友中,人們都喜歡和她打交道,是公認的好人。

一、講真相遭非法拘禁十五日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李亞在蘭州市小西湖公園附近講真相時,被便衣警察綁架到小西湖派出所。警察對李亞租住的地方抄搶,並對其女兒和房東進行威脅、恐嚇,不讓房東再給李亞母女出租房子,催促李亞的女兒把東西立刻搬出去,對房東進行罰款。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警察把李亞銬在老虎凳上六個多小時,手銬砸的很緊,手腕被銬出兩個深槽。五、六個小伙子摁住李亞的胳膊,強行讓其簽字,按手印,把她的胳膊壓的呈烏黑色。晚上二十三時左右,被綁架到七里河區公安分局韓家河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在監獄受殘酷迫害

二零一零年元月二十六日,李亞遭華亭縣國安大隊警察綁架,隨後被華亭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華煤集團建安公司立即落井下石,解除了與李亞的勞動合同。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李亞出獄後,生活沒有了著落,只能與老父、女兒三人擠在二十平米的小房子裏,艱難度日。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亞被劫持到甘肅女子監獄。剛到監獄,獄警就把她關到專門的地方,組織惡徒強迫「轉化」,在那裏李亞受到了殘忍的人身傷害和精神迫害。

獄警朱鴻、孫立偉、楊珍指使犯人毆打法輪功學員,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所用手段都是地痞下三濫的手法,強迫每天觀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強制看完後寫所謂的認識,不寫就用高壓電警棍電、毆打,每一個法輪功學員在那裏都承受了正常人難以承受的殘酷迫害。

監獄給法輪功學員專門安排其他犯人做包夾。這些人中,有些是殺人犯、放火犯、有些是吸毒、販毒、倒賣黃色碟片等被判徒刑的犯人。獄警們指使犯人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跟蹤法輪功學員,不讓說話,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白天黑夜罰站,用各種卑鄙下流的殘酷手段惡毒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隨便拳打腳踢,往身上吐痰,惡語辱罵,抓住頭髮往牆上撞頭等各種惡行。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包夾楊靜、馬國芳受朱紅、孫立偉、楊珍指使,強行「轉化」李亞,三天三夜不許李亞睡覺、強逼她站著。當站到兩天兩夜的半夜裏時,楊靜、馬國芳、仁真翁母三個人把李亞弄到廁所裏,廁所裏放著三個裝滿水的大水桶,她們抓住李亞的頭髮將頭使勁往廁所的牆上撞,接著將頭壓到水缸裏,李亞差點兒被水缸裏的水嗆死。她們還不讓李亞大小便,往她身上吐痰,那種不讓大小便的痛苦是十分難忍的。時間一長,下半身就會浮腫,後來就失禁或者就大小便下不來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溺水──把人頭按進廁所涼水缸裏憋
中共酷刑示意圖:溺水──把人頭按進廁所涼水缸裏憋

惡徒們見這種折磨改變不了李亞,就又使毒招,好幾天不讓李亞喝水,然後在李亞的杯子裏偷偷放上藥物,倒上水,這時候讓她喝水,李亞在不知情下喝了她們倒的藥水,致使李亞神智不清。有時不讓李亞吃飯,有時逼她打很多飯,強迫李亞一次把這些飯全部吃完。楊靜見李亞實在吃不完飯,就把李亞弄到廁所裏,楊靜在廁所裏一邊拉屎尿,一邊讓李亞看著她拉屎尿逼著她吃飯。如果吃不完飯,就找茬兒用各種方法迫害她。

平時包夾楊靜總是找一些理由折磨、體罰李亞,多時不讓睡覺,經常搧耳光、拳打腳踢、吐一臉痰,惡語相傷。

有幾天,天氣特別冷,滴水成冰。包夾楊靜逼著李亞穿著唯一的一雙布單鞋在水房幹活,楊靜見李亞凍得不停地跺腳,楊靜就將冷水倒在李亞的鞋上,將腳泡在冷水裏凍她的腳。楊靜經常給李亞腳上倒冷水凍腳,李亞的腳被凍傷。

在這種折磨下,李亞的精神受到嚴重的傷害。楊靜藉機用皮鞋踩踏李亞的傷腳,致使李亞的左腳至今還留有傷痕。由於李亞不配合惡人的要求,楊靜就找茬兒整李亞,說李亞有病(其實根本沒有病),就逼著李亞吃不明藥物,李亞不吃藥,楊靜就叫來了三個包夾,把李亞壓倒在地,強行灌藥。

獄警孫立偉見李亞不放棄修煉,領了四個包夾,身如彪形大漢,她們抓住李亞的胳膊、腿,使李亞不能動,孫立偉拿著電警棍,撕開李亞的領子,把電警棍戳到她的胸部電她,電了前胸電後背。孫立偉指使楊靜把一盆冷水從李亞的脖子上倒進去,頓時,李亞的衣服全都濕透了。孫立偉又電李亞,指使包夾將李亞的胳膊扭到背後,掰住手腕,電她的脖子、頭,李亞高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就用破抹布塞住了李亞的嘴。幾個包夾強行扭轉李亞的胳膊到身後,並用力折手腕,將李亞扳倒在地,導致李亞胳膊嚴重扭傷,至今都沒恢復,胳膊背在後面抬不起來。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獄警孫立偉在李亞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情況下,用電警棍持續電擊李亞半個小時以上,脖子周圍被電警棍電糊了,脖子上被電擊的寬約三~五釐米的一圈糊疤,一個月後傷疤沒有痊癒。至今身上、脖子上留下了多處傷痕。

上述行為,甘肅女子監獄直接負責的獄警,包括專管法輪功學員的副監獄長朱紅,均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被監管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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