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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島市彭秀麗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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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上午11點左右,秦皇島法輪功學員彭秀麗,在昌黎法院被非法庭審,彭秀麗的家人為她聘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

上午11點左右所謂的「庭審」開始,應彭秀麗的要求,主審法官魏永利當庭播放了彭秀麗先前被非法抓捕的過程,畫面中彭秀麗在講真相中被2名不明真相的人拉扯、圍攻,被他們舉報到北部園區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了她,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幾次私闖民宅,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走了彭秀麗的大法書籍、資料、電腦等私人物品。彭秀麗被綁架到北部園區派出所以後,警察強迫她坐在鐵椅子上,在非法審訊過程中一個警察對她指手畫腳,態度蠻橫,還使用刑訊逼供手段迫害彭秀麗。後來知道主管彭秀麗案子的警察有副所長蘇剛、警察陶愛國、趙勇。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當法官魏永利核實完彭秀麗的身份後,問彭秀麗是否需要「申請迴避?」彭說:「需要申請迴避。」魏永利說:「休庭5分鐘。」經請示院長,魏永利告訴彭秀麗:「申請迴避不允許,所以繼續開庭。」由於到了中午吃飯時間,所以魏永利說下午1點繼續開庭。

下午1點準時開庭,剛開始魏永利誘導問彭秀麗:「你家裏搜出的大法書籍、真相資料、電腦等以上犯罪證據是否屬實?」彭說:「我修真、善、忍做好人,我沒犯罪,以上物品與本案無關。」魏永利又問:「你的大法資料從哪裏來的?」彭說:「與本案無關,無可奉告。」

彭秀麗在講述法輪大法給她帶來身心健康和美好時,魏永利打斷了她的話,不讓她說,轉問律師,律師說:「彭秀麗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法輪功不是×教。」「擁有法輪功書籍合法,新聞出版署已經廢除禁令。」律師還說:「作為律師,為我的當事人彭秀麗可以做有罪辯護和無罪辯護,但是我為我的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律師說:1、法輪功不是×教。按照《憲法》也沒有給法輪功定義為×教,如果公訴人非要說彭秀麗參加×教組織了,請問這個組織在哪裏?它的辦公室在哪裏?都有哪些人物?彭秀麗在裏面任甚麼職?要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請你們拿出證據來!2、公訴人說她破壞法律實施了,請問哪條法律讓她破壞了?哪條法律不能實施了?她作為一名家庭婦女,她怎麼能破壞的了法律實施呢?3、在彭秀麗家搜出的法輪功書籍、資料,不管多與少,與公訴人給彭秀麗定的罪名,沒有任何關聯性。

作為法官,魏永利應該主持公道,伸張正義,可他不顧法官形像,態度蠻橫,多次打斷律師辯護,大喊大叫阻止律師正常辯護,威脅律師再做無罪辯護,就吊銷他的律師執照,用法槌瘋狂敲打,多次揚言要把律師驅逐出法庭,報告他所在的司法局。

由於主審法官魏永利蠻橫霸道,氣急敗壞,不允許辯護律師說話,不允許律師做無罪辯護,整個非法庭審一個半小時結束,很多問題都是走過場,一帶而過,不讓彭秀麗和律師說話,兩人話沒說完,就下一個問題,草率收場。

秦皇島市海港區法輪功學員彭秀麗,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日好心給人講真相,被綁架抄家,非法關押在秦皇島看守所。彭秀麗年邁的父親不堪打擊,突然離世。家人帶著死亡證明去北部工業區派出所(辦案單位)要求讓彭秀麗回家辦理喪事,卻遭到辦案單位的無情拒絕。

構陷彭秀麗的所謂「公訴人」是昌黎檢察院的苗洪利。

天理昭昭,善惡有報,任何一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無論是首惡,還是幫兇,都逃不過人間法律、道德法庭的終極審判。

烏雲不會總遮住太陽,正義終將彰顯。奉勸還在執行迫害命令的公、檢、法人員,請你們懸崖勒馬,停止作惡,歷史上迫害良善的人都沒有好的下場。神給人的機會越來越少,保護法輪功學員,將功補過,為自己的未來留條後路,才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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