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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巴彥縣三位七旬老人被非法判刑七至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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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巴彥縣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洪珠、武桂芝、范淑芬,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遭依蘭法院非法庭審,現在得知,分別被非法判刑九年、八年、七年,已經被劫持到監獄。

張洪珠,男,七十二歲,原中醫院退休職工。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巴彥縣政法委夥同公安局、興華派出所給張洪珠老人打電話說社保局讓老人去採集指紋,老人之前已經按過了,老人以為不合格,讓兒子開車拉他去社保中心,他兒子說放假了社保不能上班,老人說打電話讓去。

當他們到社保中心一看警察在那,老人明白了,說,他們這不行騙嗎。他們問老人在哪住,他兒子說在老人姑娘家住。警察把老人鑰匙搶去,非法把老人抓捕,去老人姑娘家搜查,看沒有老人的衣物,又讓老人住的樓物業調監控看老人住哪單元,物業幫調監控找到老人住的單元,警察非法把老人的東西抄走。

張洪珠被非法關押在巴彥縣看守所。十月二十四日,興華派出所又到張洪珠家拆鍋(衛星接收天線),又非法把家裏翻一遍。

武桂芝,女,七十三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興華派出所警察綁架。范淑芬(女,七十歲)當時去武桂芝家,也遭興華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第一看守所。

巴彥縣法輪功學員高福治十一月九日晚六點左右,在家中被興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巴彥縣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上午,法輪功學員范淑芬、張洪珠、高福志、武桂枝在依蘭縣法院被非法庭審,當庭沒有公布庭審結果。庭審後,張洪珠被劫持到依蘭看守所、范淑芬被劫持到哈爾濱鴨子圈看守所關押至今。武桂枝取保候審。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高福志被冤判三年,勒索性罰金一萬五千元,被劫持到雙鴨山監獄迫害。

武桂芝二零一九年二月份被非法判刑八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范淑芬被非法判刑七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張洪珠被非法判九年,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


巴彥縣政法委:
書記李彥國57518733、15546017777
610主任欒和峰13936478111、15084686666
巴彥縣公安局:
局長劉暢0451-- 57522707、17390616789
政委劉忠 0451--57522626、13903662071
國保大隊:
隊長於海燕 0451--57510035 13634803322
副隊長程淑媛0451--57510035 13194510567
興華派出所:
所長趙權0451-- 57522300 手機 13945199966
教導員嚴志啟 0451--57522110 手機 13604816858
副所長李國強0451--13936051911
警察 劉慶權 0451--18249154157
警察 劉天浩0451─13945032345

巴彥縣檢察院:
院長趙華鋒 13936636677
偵察監督科科長石大勇 15046022567
公訴科科長王樹海 1554662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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