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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趙彩虹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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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趙彩虹,一九六零年生,二零零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不到一個月,一些折磨她多年的病在沒進行治療的情況下全都好了。遇到事情她也能按照真、善、忍的要求自己,變得更加善良、寬容、真誠了。二零一三年,因發放法輪功資料,趙彩虹遭抓捕,後被阿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關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以下是趙彩虹女士自述此間的遭遇。

修煉法輪功前,我患有腦動脈硬化、心肌缺血、腦供血不足、神經官能症、胃病、腰椎間盤突出等多種疾病。二零零七年四月初,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這些折磨我多年的疾病在沒吃藥、沒打針、沒進行治療的情況下全都好了,更重要的是修煉前我對人生很困惑,不知道人為甚麼生在世上。生活得艱難,身體的病痛,生老病死的規律,人為了名利你爭我奪的苦鬥,每天都讓我掙扎在痛苦之中。通過修煉法輪功,我不但明白了人生的意義,那就是通過修煉使人道德回升,提高生活品質,返本歸真。自那以後我心情愉快,快樂生活。可見法輪功對祛病健身和精神修養都有著神奇的功效。

二零一三年五月的一天,阿城區國保大隊副隊長楊自橫帶領一個警察跳牆闖入我家,搶走兩部多普達手機。

為了讓更多的民眾了解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晚,我到哈爾濱市阿城區大嶺公社一個小屯子發放光盤,被一個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遭大嶺派出所警察綁架。

在派出所,一個姓田的警察對我強行逼供、按手印等迫害。第二天早上阿城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楊自橫等把我轉入阿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並帶領多個警察對我家進行非法抄家。我丈夫到看守所來看我,楊自橫逼我丈夫交一千元伙食費。

他們將我非法關押十二天後的一天夜裏,將我非法轉入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這期間,楊自橫夥同阿城某律師事務所的沈雲成兩人騙我丈夫,說我能回家,但得交錢。因我丈夫盼我回家心切,就相信了他們,給楊自橫五千元錢,沈雲成四千元錢,他們還讓我丈夫給六一零辦公室(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非法組織)五千元,給法院五千元,給檢察院四千元,他們一共騙走我丈夫兩萬三千元錢。在這裏我被非法關押九個月,阿城區法院非法冤判我四年。

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他們將我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第十一監區進行迫害。十七組犯人讓我坐在事先給法輪功學員準備好的小板凳上,凳面不是平的,不是光滑的,而是有稜的,帶有密密麻麻突起的小圓點,從早上五點坐到晚上十點,坐幾分鐘褲子褲衩的布絲就被壓進肉裏,皮肉就破了,鑽心地疼,再也不敢坐了。這種板凳就是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的一種酷刑刑具。我在這裏遭受十五天的迫害。

他們還逼我幹活,用膠糊紙兜子。從早上六點開始幹到晚上十點,我的手就是那個時候累壞的,兩個大拇指腫得很粗,不能回彎,這樣他們也不讓我休息。

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他們將我轉入第七監區八組繼續迫害,監區大隊長林佳逼我幹活,用錘子砸米袋子,我手疼幹不了,林佳就讓我碼坐十多天,讓毒販看著我,讓我縫衣服,不幹不行。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我因不放棄修煉,包組警察姚薇碼我四十三天。

在我肉體上遭受酷刑迫害的同時,我和我家人也遭受著經濟上的迫害,我被冤判的四年中我的退休金不給開,我丈夫沒工作,家裏沒有別的生活來源,我丈夫只好到一家塑鋼廠打工掙一千多元錢來維持生活,每個月還要到監獄來看我,給我存錢。因丈夫工作時間長,活又累,年齡又大,吃不好,睡不好,我家住平房冬天很冷,他下班回來晚了來不及燒炕,躺在冰涼的炕上就睡著了,整天擔驚受怕的,身心受到很大的壓力和傷害,結果得了雙側肝炎,沒錢住院,就在一家私人開的診所點滴,一百三十多斤的人瘦成七十多斤,幹不了活了。

我兒子大學畢業後在哈市一家汽車銷售店上班,工資很低,還得租房子,還得給他爸爸治病,錢根本就不夠花。我兒子就來到黑河找工作,想多賺點錢,沒想到當地人歧視外地人把我兒子的汽車給砸壞了,把車裏的東西和借來的兩千多元錢都給搶走了。

多年來,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我和我的家人遭受了肉體、精神、精神上的巨大摧殘和折磨,我要求法辦江澤民和迫害我的所有警察、檢察官和法官,還人間一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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